近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将电子商务作为全市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创、市场化运作、园区聚集、产业协同”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态势。
在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连续三年投诉同比增长,新型电商业态的投诉不断出现,给全市网络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如何进行?
在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宜昌市工商局在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增长、诚信体系建设、监管联席机制的建立、网络违法案件的查处、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等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有效促进了电子商务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优化市场准入,促进网络主体增量发展
宜昌市工商登记窗口依法依规放宽准入门槛,对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做到即时受理,24小时内发照,简化自然人网店办照手续,促进网络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开展帮扶引导,助力电商企业做优做强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上门指导等形式,提升中小电商应对竞争和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帮助电商依法应对恶意网络索赔。2018年全市网络消费投诉676件中,网络职业索赔人达到105件,占全部投诉16%。工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反制恶意职业索赔人的非合理要求,缓解网络恶意职业索赔人给电商企业发展和正常的消费维权带来的干扰。
加强行政指导,提升电商行业自律水平
开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消费者维权年,引导宜昌电商行业发布了《诚信宣言》,倡导全体电商践行承诺。
开展联合执法,营造电商发展公平环境
三是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抽查比例,共抽取64家网络经营主体(包括8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专项6大类检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户,迁移、注销5户。
四是开展包容式执法。针对电商发展中暴露的问题,重在纠错,积极开展行政约谈,提出行政建议24条。
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电子商务法》宣传力度,提高电商企业的知晓度。
二是创先网络维权模式。针对具体问题,及时介入,进行调处,消除负面影响,树立宜昌电商的良好形象。2016年7月,在“国贸全球购”平台上开设“消费纠纷在线投诉”窗口,实现全省首家网上纠纷在线调解。
三是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行政约谈。针对近期不少网络外卖的商户的投诉宜昌外卖平台恶意竞争,市工商局开展了针对某外卖平台的涉嫌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的情况调查,就外卖平台公司在经营中强制商家“二选一”经营行为,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违法垄断经营等行为进行了行政约谈。
现场公布了9个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
案例一非法出卖个人信息,罚!
【案情简介】
【处理结果】
当事人在推送消费者信息时,既侵犯了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的禁止性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点军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
【案件评析】
这是宜昌市工商局办理的首起利用网络收集买卖个人信息案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首要课题。目前APP的下载和使用是个人信息被泄露和窃取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此次案件的查办,有力的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个人信息不被非法利用,打击了因商业利益驱动,非法获取、传播个人信息的违法者,严格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自觉,共同创造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网络新环境。
案例二贸易信息咨询公司网络虚假宣传
案例三网上销售不合格产品
2016年4月,宜昌市工商局伍家分局根据省工商系统网络商品抽检线索,对当事人李某销售不合格咖啡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从苏州某公司购进两款智能K杯饮品机共计1028台,以寄售的方式将上述产品存放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三峡物流园仓库内,通过其淘宝平台上的官方店铺对外进行销售。经检测两款智能K杯饮品机所检项目中端子连续骚扰电压不符合GB4343.1-2009标准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058元,并处罚款216942元,合计罚没款22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是维护网络商品质量安全的一把利剑,已成为工商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在此,提醒广大电商要严把商品质量关,在进货的同时,要求厂商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和合格证书,确保商品质量。
案例四销售“假七匹狼”
2016年12月28日,宜昌市工商局猇亭分局根据七匹狼注册商标权人投诉,对当事人张某网店仓库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七匹狼”的黑(灰)色大衣138件,标称“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包装袋83个,标注“七匹狼”注册商标的吊牌59套(含合格证、洗涤及护理说明等)及其他涉案物品。经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判定该批产品为侵犯七匹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七匹狼”是国内知名的男装品牌,网上售假侵犯了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使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该案充分发挥“企业维权+工商执法”二方力量,打破了彼此间“信息孤岛”,开展政企协作、联手打假,实现了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辩证统一。
案例五利用网站、公众号虚假宣传
案例六不按淘宝交易流程,网购奢侈品被骗
因消费者未按淘宝交易流程购买商品,无法通过淘宝平台退货退款。卖家在上海,工商部门无管辖权,但积极协助调查,通过快递单号迅速查到发货人身份信息。因案件数额巨大,建议A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公安部门已受理。
【消费警示】
A女士上当的原因是因为该淘宝店铺几乎是全五星好评,觉得很靠谱,于是向客服咨询详情,据客服介绍,这款包将从美国代购,并且支持国内“专柜验货”,让被害人放松警惕。实际上,所谓“专柜验货”都是幌子,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奢侈品专柜并不提供“验货”服务,专柜柜员也不具备验货资质。一些淘宝店铺、朋友圈代购,从商品图片到物流记录全环节都能造假。
当事人已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助。
【工商警示】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并不需要办理所谓的“App认证服务备案证书”,何某疑似陷入连环诈骗的骗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严防打着APP推广名义的新型骗局,保护好自身权益。
案例八宜昌梦橙橙公司诉某物流不正当竞争
2017年6月15日,宜昌市工商局收到宜昌网络商务协会关于“宜昌梦橙橙”事件求助函。反映宜昌梦橙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网上销售樱桃,在委托某生鲜快递服务中,某物流公司擅自在快递包装箱上粘贴其自营生鲜电商平台的二维码及同类产品的购买链接,由于某物流自营平台上的货标价更低,导致宜昌梦橙橙客户大量流失,营业额骤降,消费者投诉,代理商退货,每天损失数万元计。宜昌梦橙橙公司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外,更重要的是他与长期建立起来的代理商的信任关系被打破,经营陷入困境。梦橙橙与某物流公司总部联系解决此事,但得到的答复却是,造成的损失无法赔偿。
宜昌网络商务协会得此信息后,迅速将情况报告市工商局。通过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和核实,工商部门初步认定某物流公司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支持电商合理维权,为电商企业站台。因管辖权限的问题,市工商局未能直接介入调查处理,但与宜昌网络商务协会保持密切沟通,全力支持协会电商会员维权。
案例九宜昌茶博士商标被侵权
当电商企业发现注册商标被侵权时,一定要及时留证,获取第一手证据材料,举报时一并提供,可协助监管部门迅速终止商标侵权行为。
双十一来临,宜昌工商提醒你
网购要做到开心和安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2、注重商家信誉。不良商家趁“双11”抛售劣质、滞销、尾货产品,消费者一定要在购物前详细了解商品信息、质量、送货安装范围、评价等,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
3、不明链接不点。对中奖、退款、秒杀等要警惕,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以免木马病毒感染手机或资金被盗取。
4、谨慎预付定金。“预付定金可在‘双11’当天享受低价”已成为不少商家的促销方式,并注明定金不可退回,故对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5、做好收货确认。消费者签收商品前(特别是重要或易碎的商品)务必开箱验货,有问题要及时与电商取得联系。
6、客观如实评价。收到货品后,对商品或服务如实客观留言评价,切莫因商家的红包小利,而成为商家“刷信”的工具。
如何投诉维权?
1、与卖家协商。
就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卖家,协商解决(协商过程,注意证据留痕)。
2、寻求平台帮助。
若与卖家未协商好,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寻求帮助。
3、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中的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