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的职责来看,物业公司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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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