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
2022年9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规定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鼓励企业建立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开展了包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预防、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及风险控制管理、致敏物质管理、应急准备和响应、食品安全检验、行政处罚条例及认证认可体系等多方面的理论和实操培养培训课程,提升食品安全领域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以及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和食品安全总监在内的专项人员培养、培训及能力验证工作。
一、培养对象
1、食品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2、在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3、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4、单位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者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5、在食品冷链物流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参考标准
人员能力验证是依据人员能力验证规则,人员能力验证规则的编写参考了《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ISO/IEC17043)、《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ISO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条款。
·保证了规则体系的规范化
·对行业从业人员的水平及行业从业人员现状进行动态分析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具有根据行业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人员培养培训和验证的需求
三、验证流程
食品安全员(正在报名中,提前报名学习备考!)
食品安全管理师(正在报名中,提前报名学习备考!)
食品安全总监(正在报名中,提前报名学习备考!)
五、培训和考试费用
食品安全员:2000元/人。
食品安全管理师:3500元/人。
食品安全总监:6800元/人。
注:在线学习全部课程后获得学时证明证书,凭学时证明申请参加能力验证考试,能力验证费用学员自理。(食品安全员180元/人,食品安全管理师380元/人,食品安全总监580元/人,)
七、验证结果
人员能力验证结果从好到差,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应按照相应的《人员能力验证规则》进行确定。
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下季度“人员能力验证”考核,只需要重新缴纳考试费,人员能力验证成绩考核合格后可取得《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八、证书颁发
*完成相应专业必要学时要求的人员,可获得《学时证明》。
*凭《学时证明》可申请参加食品安全专项能力验证活动(验证形式为线上考试),符合人员能力验证规则并考试通过者可获得《食品安全专项人员能力验证证书》。
通过人员能力验证者,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颁发食品安全专项人员能力验证证书,并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官网查询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