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监督抽检作为重要抓手,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领公众科学消费、引导社会全面共治为目标,有序有力、全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显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16年抽检中,不合格产品中主要问题有: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样品的33.6%;二是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30.7%,其中因致病性微生物导致的不合格样品占此类不合格的25.6%;三是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17.5%;四是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8.2%;五是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不合格样品的5.5%;六是生物毒素污染,占不合格样品的1.1%;七是检出非食用物质,占不合格样品的0.7%;八是其他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2.7%。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源头污染,包括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导致重金属和有机物在动植物体内蓄积,农药兽药、农业投入品的违规使用导致农药兽药残留等超标;二是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不当,比如生产、运输、贮存等环节的环境或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艺不合理,出厂检验未落实等;三是当前基层监管人员总体能力水平与监管任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适应。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2016年共处置生产经营单位9264件次,罚没总额达1.2亿元,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428.2吨、召回326.9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处置信息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注:1.保健食品按备案产品质量标准检验。2.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豆类。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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