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迟迟解决不了这位专家一针见血讲出原因。
从宏观上看,食品安全属于一种公共卫生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民生和社会发展,但是纵观现代社会,食品却越来越不安全,今年年初的“淀粉肠风波”,加了漂白剂的鸡爪,质量堪忧的预制菜,食品安全似乎渐渐被各大商家忽略了。
而在今年七月,金星联合了几位专家做的一期访谈视频在网络上发布,一经发布就让许多人如梦初醒。
这期访谈视频的主题就是食品安全,在视频中几位专家说了几个比较重要的观点。
第一,吃饭并不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有饭吃才是重大的事情。
对于这个言论,笔者是肯定的,回望中国上下5000年,很容易发现历史上我国发生了几次大型灾荒事件,原因或许与政权交替有关,也或许与战乱斗争有关,但共同点都是没有食物可以吃。
在没有食物可以吃的情况下,人们最渴望的就是食物,这个时候食物质量如何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这也是为什么从前闹饥荒时,许多人有树根和树皮吃都觉得很满足。
1942年时,中国河南就闹了一次大饥荒,彼时正是日本侵华战争时期,七七事变后华北沦陷,日本军队在河南境内发动了数10次大规模进攻,占领了河南40多个县,河南当时是全国出兵出粮最多的省份之一,战争爆发后,许多青壮年都离开了当地选择外出征战,这也导致当地农民家里没有存粮。
1942年,当时的第一战区司令官蒋鼎文不顾当地百姓死活,长年征战,强征民役,再加上那一年河南省滴雨未下,小麦丰收不利,大量的农作物枯萎,这场饥荒便就这么爆发了。
老一辈的先辈们他们可选择的食物不多,最大的念头就是能够有食物吃。
而在视频中专家提到的第二个观点也很让人信服,专家提到吃的安不安全根本不是重大的事情,吃饱就行。
几千年以来,民间信奉民以食为天,虽说从古至今民间创造了许多菜系,但最基本的饮食依旧没变,百年前,所谓的各种菜系也只是上层社会才能享受,对底层人民来说,能够维持吃饱的状态就很难了。
专家提到的第三点则是吃的安全不安全看自己的命,命不好可能就撞见不安全的了,命好的就没事。
过去我国是小农经济,生产力不发达,科学技术更不发达,主要靠农作物生存,生产出来的粮食还要上交一部分,时不时还会闹一点旱灾或是涝灾,因此对当时的所有人们来说,解决温饱才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在他们认知里根本没有食品安全这个概念。
现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食品种类不再单一,哪怕仅仅只是苹果一种水果,都有好几个种类,高科技不仅应用在电子产品上,也应用在了食品生产上,高科技的加入自然是让食品生产越来越容易,却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但是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始终难以拔出,在大多数人眼里依旧认为只要这个食品不会对身体产生极大的影响,或者说只要吃下后不会给身体带来不良反应就是安全的。
那么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在视频中这位专家也给出了三个解决办法,分别是取消食品特供,加大食品安全处罚力度,加强监管措施。
这三个解决办法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是一针见血,所谓特供食品就是指专门供给给部分特殊人员的食物,而这部分特殊人员基本上是指政府人员,食品安全想要落到每一个人头上,就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取消特殊性待遇,让所有人都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政府人员带头显然更具有说服性。
众所周知,这些特供食品都是有机绿色食物,只要取消了特供食品,让政府人员也了解到底层人民的食物质量,食品安全就更能够得到社会的重视。
比如某个地方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让媒体多加报道该商家,当地政府也出面处理,这样一来就能够达到震慑的作用,让各大商家认真生产食物,还社会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正在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在认定惩罚时可以按照以下三个方面来认定。
第一,准确认定惩罚性赔偿的基础事实和赔偿基数,二、在食品安全犯罪语境下正确理解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而言,商家需要承担公法上的刑事责任,包括了销售金额两倍以上无限额的罚金刑,也包括承担对违法所得的退赔责任,三、合理设置食品安全犯罪惩罚性赔偿系数。
这3点主要都是针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商家,由此可见我国确实正在严打不良商家。
视频中专家提到的第三个解决办法可以说是三个方法中最实在的,也是最容易的实行的,加强食品监管才能够更及时地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当然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牵涉的地方部门也很多,归根到底还是需要各大商家秉持着良心去售卖食物。
参考资料:
检察日报《食品安全犯罪惩罚性赔偿数额认定的三个要点》
央广网《监管部门拟重奖食品安全“吹哨人”奖金最高可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