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汇报高安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实食药安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的责任,突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狠抓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治共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继续稳中向好,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安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05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48家(其中获证大米加工企业49家),食品销售4544户,餐饮服务2810户,单位食堂602户(其中:学校食堂492户),小餐饮1167户,小食杂店1108户,小作坊294户,集贸市场32家。对药品领域8项重点内容问题进行互动谈心123人次。2020年食品药品案件立案数358件,其中食品案件立案数340件,结案数204件,罚款金额90万元,没收物品金额3.9万元,药械案件立案数18件,结案数10件,罚款金额17万元,没收物品金额0.9万元,无移送公安的案件。对宜春市要求督办的案件有6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督办到位。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领导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

(二)执法严格,食品药品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

一是狠抓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全市现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147家,新办、换发生产许可证4家,已到期未申办注销5家,食品小作坊生产企业登记发证294家。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风险等级分为ABCD),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高安市A级企业61家,B级70家,D级10家,其中A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1次,B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2次,D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4次,不定期与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展开飞行检查。在巡查中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今年来共查办食品生产案件34个,罚没款41余万元。为督促指导企业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组织企业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监督检查时使用“食安员抽考APP”对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目前计划参加企业共96家,累计参加企业204家,参考率覆盖率80%,合格率85%。

二是狠抓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模式,采取以店为主、分户监管、责任到人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一是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已基本建立和落实了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制度,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到内部经营的各个环节,提高自律意识和能力;三是督促超市建立了自查制度,超市自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第一道检查,对要过期或过期的食品进行下柜,执法人员作再检查,为食品安全作双保险,确保广大人民的食品消费安全。

四是狠抓农贸市场日常监管。禁捕野生动物是今年特抓的一项主要工作,我市在各个农贸市场装帖《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公告》600余张,收缴非法野生鱼500多公斤。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狠抓食品入市准入关,严格入场审查,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重点围绕销售畜禽水产品及禽肉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销售单位经营者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查验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销售者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抽检力度和抽检频率。特别针对辖区内的家禽养殖户和活禽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检查集贸市场32家次,肉类经营者382户。

五是狠抓野生蘑菇中毒的防控。我市今年以市政府办《关于开展有毒野生蘑菇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五个督查小组,对24个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和排查,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5万份,悬挂宣传牌、宣传标语3万个。通过这种活动方式,有利的杜绝食用野生蘑菇事故的发生与减少,让更多百姓认识到它的危险。

六是狠抓“四小”业态日常监管。一是主抓小作坊提升工程。针对《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验收工作》,我市2020年6月3日及时召开了全市小作坊示范点提升工作会议,全市294家小作坊企业参加了会议并签定了《宜春市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二是建立数据平台,明晰监管底数。做到辖区从业单位证照到位、硬件设施到位、资料收集到位、监管频次到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食品“四小”单位实行销号制管理,根据证照持有、主体消失、主体增添情况,及时更新监管数据,全面实施动态管理。三是许可监管并重,力促规范经营。坚持日常监管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寓日常监管于行政许可之中,在许可过程中实施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提升持证率,对无证从业单位,通过告知--督促--指导--规范--许可(取缔)流程逐步规范,督促从业单位合法从业。规范整治流动摊点20余家。

(三)突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一步遏制

一是开展大宗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用油市场专项清查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作为重点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经营户401户,集贸市场32个,节日食品抽检20批次。对12起食户未亮照经营的食品经营户均进行了行政指导,销毁问题食品200多包/袋。

三是开展大米及其制品专项整治。2020年制定了大米质量提升计划方案,成立了大米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共检查大米及其制品经营单位132家次,对大米及其制品进行抽样检查188批次。

四是开展白洒市场专项执法整治。检查白酒经营户137户,查扣仿冒中国驰名商标“洋河”牌“海之蓝”、“天之蓝”酒15件,立案7起,罚没金额9万元。

五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确保复工复业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我局按照宜春市局关于《开展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确保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全市范围内所有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品销售户、小食杂店和小餐饮、小摊贩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食品饮料、糕点、儿童小食品等食品为监管重点,着重查处“三无食品”以及利用非食用原料、劣质原料、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腊制品、糕点、儿童食品的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检查中小学15家(次),高校1家,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店、小摊贩222家,有效规范了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大力推动实行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食安创建工作。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公共安全问题,更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创建我市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是今年的重要目标。10月23日由宜春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松一行四人到我市进行了宜春市食品安全工作“2020金秋公众高安行”巡察活动,并对我市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查,要求我市要不断挖掘全国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真正发挥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创建“食安城市”这一载体,深入人心,普惠市民。共同营造“食安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群众食品安全。

三是充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三方责任”。依据属地管理责任原则,根据人员调整,我市及时调整组织,由市长康健同志担任食安委主任,副主任由政府常务负责人担任,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能够及时召开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了群众关心、支持、理解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构建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死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点多面广任务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农民自产蔬菜、禽类等农产品化肥农药残留问题监管难度大。农村聚餐办酒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乡镇食安办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发挥,对农村聚餐的备案制度还有得到落实。

改进措施:针对食用农产品监管难,转换思路,从规范农民、种植户农药化肥使用行为入手,增强种植、养殖户法律意识,切实监管到养殖户及种植户行为。同时,加大基层食安办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有岗有责。加紧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配备快检实验室及快检设备。

(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留有隐患。目前我市学校食堂总数492家,持证经营428家,校内商店67家,还有64家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属无照经营行为,学校商店的“五毛钱食品”、辣条等食品还存在“三无”现象,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小卖部、超市一般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设置,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三)高安大米还存在“镉”超标的现象。目前我市获证大米加工企业49家,全年大米加工销售总大约36万吨左右,今年省抽、市抽对高安大米企业50家进行了抽检,其中检测出高安市杨圩幸福米厂、高安市康锋米业有限公司两家米厂存在“镉”超标的问题。

改进措施:针对大米重金属超标的问题,一是从农田治理入手,对土地进行管理检测,限制重金属超标的农田种植大米。二是加强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管,三是继续引导企业升级生产检测设备,落实主体责任。

改进措施: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监管,切实禁绝非法屠宰点,要求生猪屠宰点履行职责,规范“两证一报告”。对外部猪肉要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要集中统一查验、集中统一到指定的批发点销售。

(五)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不够。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亟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工作开展机制不够够健全。

改进措施:充分利用3.15,食药安全周,全国普法日等时机来宣传食品药品的安全,让四个最严深入人心,在食品药品行业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积极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市场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猪肉、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品、水产品等领域的日常监管工作,抓好两会、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打靠餐饮示范一条街,争取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实行清洁厨房、量化分级工程建设,规范餐饮市场行为,提升安全卫生水平。

五是继续加强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好乡村两级协管员、信息员作用,达到食品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

六是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定期联合农业、城管等部门开展规范猪肉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零点行动”专项整治活动。

七是继续加大药品安全排查力度。对摸排出的违法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药品安全的8项重点内容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THE END
1.某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对原智慧监管平台优化升级,设置快捷入口。同时,大数据监管系统增设“僵尸企业”分类处理及电子文书自动生成、即时打印功能;视频监管系统去除插件设置,更加便捷实用;电子一票通系统增设“云配送”功能即手机端录入数据、打印电子小票,实现“随销随传、实时更新”。当前https://www.wydbw.com/info/6/224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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