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本市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以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化妆品检查员,职数1名。
2.医疗器械审评员检查员,职数1名。
3.行政管理人员,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和交流;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和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等;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7.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1
化妆品
检查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有技术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2
医疗器械审评员检查员
从事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质量控制及管理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有技术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行政管理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较高的服务意识,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
2.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5.笔试
6.面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7.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出应聘者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8.考察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9.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