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卷第6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01.14No.6
2014年11月JournalofNorthwestAFUniversity(S0cia1ScienceEdition)NOV.2O14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科学理性
——以专家参与治理为分析视角
郭琛h
(1.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2.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710063)
摘要:科学的真正内涵在于通过公开、沟通、共识达致普遍接受的真理共识,所以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绝
不宜简单地理解为使用高科技的评估、检测或者监测技术,或者是引入高科技的专家学者,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
理为契机,从改革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渠道以及监管工具入手,扩大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中的科学理性因子,才是
推动我国混合型的行政监管模式向科学的法理型监管模式尽快转型的必然之路。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监管;科学监管
当我们意识到食品安全危机带来的不仅仅是对举,才有望与现在的“行政一政府”规制体系形成一
当代消费者的身体、精神上的伤害,更可能是对一个个沟通、制衡且相互弥合的多中心治理结构。笔者
民族的下一代以及国家未来发展的伤害时,我们也将型塑多元治理结构的关键系决于食品安全监管理
就有了更迫切地反思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动机。应念的“科学化”,就在这个科学化的建构进程中有一
当说,对于现在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严峻形势,除了个误区是我们必须警惕的,那就是将食品安全监管
引入具体的制度或革新监管模式外,更需要强调的的科学化——经验式地理解为使用高科技的评估、
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以及理念与行动的协调一检测或者监测技术,或者是引入高科技的专家。因
致。不容否认,造成当下食品安全风险并非全部来为科学的本质即不等于物化的技术工具和手段,也
自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缺陷或失灵,有些也是来不等于掌握科学技术知识的专家。如果我们这样工
自于道德层面的下滑,社会信任机制的不健全,还有具性理解科学的内含以及科学专家参与食品安全监
些被认为是社会发展到某个特定阶段的“必然反管的意义的话,根据现行《食品安全法》所组建的食
映”。但是,我们并不能将这些简单地当作是对当下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
备受诟病的行政监管体制的“合理性辩护”,相反我评委员会就只是填补缺失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环节
们对于各种原因所能秉持的惟一正确的解读是,它的一个“楔子”而已,显然这离我们希望的多元参与
们恰恰给我们勾勒出食品安全所面临的风险是一个共治模式相去甚远。
系统性的、复杂性的风险。既然风险是系统复杂的,
危害后果也是跨代的,那就需要我们在制度上大刀一、科学监管的真正诉求
阔斧,引进更多治理元素。其中尤为需要拓展的就
是“科学~专家”的治理元素与“民意一社会公众”的客观讲,现代食品加工的科学技术不断发展、革
治理元素。惟有当科学与民意并用,专家与民众共新乃至颠覆性变化,使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