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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的安全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命健康,进而影响着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从单纯的吃饱饭上升到重视食品的安全、营养和健康。本文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入手,探讨欧盟的监管体系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30多起。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2009年浙江63名婴儿饮用多美滋婴儿配方奶粉后出现肾结石,2010年发生的“地沟油”、“一滴香”、“植物奶油”、“假冒五常香米”,2011年“瘦肉精”、“染色馒头”、“硫磺姜”等等。
人生存下去的基础是食物,但我国的百姓刚刚能吃饱就出现了如此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的监管,二是企业自身的管理。
从政府方面来看,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比如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规定》是在2010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法律的警示性不强,对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多个部门交叉监管,但无法形成合力,常常各自为战,且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常常是媒体先行,政府事后追究,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肇事者的行为。政府在农村市场的监管十分薄弱也是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企业方面来看,我国除了几个大企业集团外,大都是小企业,常常存在资金不足,生产条件落后,技术不先进,设备不齐全等问题,小企业大多以追求丰厚利益为优先,缺乏诚信意识,职业道德不强,所以常常出现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安全加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掺假使假,以假充真,滥用食品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产品。
二、欧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简介
首先是法律方面的改革。欧盟食品安全基本法的出台经历了从绿皮书到白皮书再到基本法这三个阶段,1996年英国爆发疯牛病,这个事件大大削弱了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为此,1997年颁布了《食品安全绿皮书》,但绿皮书与各个成员国的食品法规相比,共同体层面的食品法规存在着基本原则和职责要求不明确的问题,对此欧洲议会强烈要求对立法框架进行改进,于是在2000年又出台了《食品安全白皮书》,以实现欧盟最高水平的食品安全标准,后欧盟又在白皮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在2002年又出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法——《食品通用法》。整个欧盟的立法体系成一个“伞状”,覆盖所有食品或食品某一方面的横向立法及针对某项产品或是适用于某一食品的纵向立法构成了这个伞状体系,完善了法律保障体系。
第一,建立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我国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机构体系大致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按照不同职能共同监管的模式。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因为职能交叉出现监管盲区,导致无法形成合力,常常各自为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来解决多部门共同执法的分散化和冲突的局面。
第二,建立危机评估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多是发生在食品安全事故或媒体曝光之后,政府才进入补救或管理,而且缺乏预先保障消费者食品健康的制度,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通过风险评估来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保障公众对食品状况的知情权,危险评估和食品安全预警制度也是实现整个食物链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以及在突发事件和危机状况时能迅速采取措施的保障。
第三,增强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如今我国法律的警示性不高,对违法者的行为处罚较轻,法律是保护食品安全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政府在监管中要监管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及时发现、纠正、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对于违法者除了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同时也应受到行政及刑事制裁。
第四,实施“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式监管。这是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最基本的原则。食品安全的重点不仅仅是对最终产品的检测,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是监控的重点,食品行业在整个食品链中必须应用良好的操作规范,以此来控制诸多的潜在食品安全危害。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全省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继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跟踪检查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大常办传〔2015〕4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三)基层责任网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133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成立食安委、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472名;行政村(社区)设立社会治理小网格8.7万个,配备协管员、信息员8.2万余名;成立食品安全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138支。2014年至今,全省乡镇食安办受理投诉举报2800余起,协调开展联合执法64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1.2万余次,协管员、信息员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余万户次,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1万余起。省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实务手册》,有力促进了基层食安办和协管员、信息员能力提升。举办省、市、县三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活动,全省累计有1.5万名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比赛。开展全省优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在全省掀起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程监管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建设稳步推进。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用农产品合作备忘录,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各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大力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票通制度,实行供货商“一户一档”全登记,做到票、货同行,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建立IC卡结算制度。严格督促落实不合格产品退市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重新流入市场。
(二)全程追溯体系初见成效。省政府确定了五年内90%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今年,农业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渔业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设。目前,全省已有3.7万家规模主体纳入信息库管理,82万条快速检测数据进入平台,4261家主体实现主体责任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系统,在全省统一执行《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形成食用农产品统一编码系统。截至9月底,全省539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建成全程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的50%以上,其中快速检测体系免费向公众开放。
(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至今,省政府连续三年把“千万工程”列入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今年是收官之年,各地将“千万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达97.8%、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达98.5%、学校食堂A、B等级达76.6%、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78.4%,上述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强势推进。市级层面,11个设区市均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湖州、衢州、金华、丽水、杭州、嘉兴等6个市级食品检验能力项目列为中央投资项目,累计获得中央投资3546万元。县级层面,2015年拨付专项资金4800万元支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61个需整合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县(市),已有45个启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其中3个列入全国试点。
(二)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经过近年来持续投入和建设,我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了“省级强龙头、市级创特色、县级重基础”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食品检验机构,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机构31家,国家食品复检机构8家,我省食品检验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全面轮训基层食品检验人员,多层次举办检验检测业务培训,邀请省内外权威专家授课,有效提升各级食品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开放检测市场,引导市场力量服务监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1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检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目前省、市两级疾控机构设备配置率分别为83.3%、78.6%;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平台,率先推广食源性疾病报告卡与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高监测效率与报告质量。
(三)食品抽检监测全面覆盖。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安排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1.7万余批次。安排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1.5万余批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0%,实现地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全覆盖。同时,加大专项抽检、评价性监测的力度,根据应急处置、举报投诉及案件查处、专项整治,以及考核评价等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或评价性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二)创新“三小一市场”监管。以属地管理为主,采取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手段,破解“三小”整治难题。在小作坊监管方面,积极探索负面清单与申报登记制度,初步做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清、情况明、安全可控,为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打下较好的基础。启动《小作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为基层加强日常监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规范。在小餐饮监管方面,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实施监管重心下沉,强化乡镇(街道)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目前,全省共有持证小餐饮14.22万余家,等级公示率达91.7%。在小摊贩监管方面,各地结合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引导小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目前全省共建成539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提前完成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检测室设立统一标志标识,张贴免费开放信息牌,每日公示检测结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
(四)开展食品冷库与进口食品安全重点治理。上半年,针对目前肉制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8种违法行为、冷库和仓储等7个区域为重点,全省开展了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4万人次,检查食品冷库等各类重点区域或场所18.53万个,排查发现风险隐患817个,查扣问题肉品、水产品760余吨,涉案货值1600万元;行政立案4385起,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起,公安部门刑事立案139起,形成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冷库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冷库管理标准,建立冷库经营档案。目前,杭州、宁波、台州、湖州等地冷库管理试点已取得实效,拟在全省推广。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队伍建设,6个市、29个县(市、区)相继挂牌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强化涉食品犯罪问题打击工作,明确5大类食品安全犯罪打击重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梳理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种类,解决农产品种植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定性问题。截至9月底,全省共侦破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17起,刑事打击106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11.2%,端掉犯罪窝点110个,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40起,破获的3起走私牛肉等冻品案件被公安部表扬通报。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人大常委会跟踪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为抓手,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为主线,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的审议意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是进一步推进“两个创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对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国家已同意我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杭州、宁波两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把“两个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围绕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局、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应设尽设,加强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执法保障,改善基层监管条件。组建专业讲师团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与水平。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用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犯罪专门侦查机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件会商、倒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精准有力、震慑违法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开展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着力治理农产品源头、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进口食品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深挖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农村食品安全;法律监管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全方位构筑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屏障,标志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框架的确立,其理顺了监管机制、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社会和法律责任、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召回等制度,有力规制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推动食品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食品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运营不规范、人员素质低、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等诸多因素影响,《食品安全法》在农村地区尚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农村食品安全现状
1.食品生产条件差
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多以家庭式小作坊形式存在,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低,生产、卫生和仓储条件差,无证经营现象突出,“脏、乱、差”现象明显,“三无产品”大行其道,很少有企业能达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食品安全生产标准,食品质量毫无保障。这些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虽然质量难以保障,但往往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且价格低廉,很受当地群众喜爱,具有广泛的发展市场。
2.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薄弱
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受文化水平偏低、信息传播不畅、食品安全及法制知识宣传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较为淡薄。食品生产者受利益驱使,为降低生产成本,采取一切办法规避法律规定,根本不注重食品的安全性。广大消费者由于缺乏食品质量鉴别能力,并受经济条件影响,选购食品时采取价格先行原则,价低质次食品在农村很有市场,存在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加之维权成本较高,农民一般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发展。
3.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分布于地袤广阔的农村,其具有分散性、隐蔽性、不稳定性和流动性,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编制少且多为兼职,监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食品安全监管设备落后,严重制约了食品监管职能的发挥。同时,由于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冒伪劣产品大量流向农村,也加大了农村食品监管的难度。
4.有关食品安全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
二、《食品安全法》在农村地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体制难以理顺
《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成就就是进一步理顺了食品监管体制,其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议事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责,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实施监管。但在农村基层,受机构和人员编制限制,部门权限交叉、职责不清,部门协调性差,多部门监管等于没有监管,出现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管效率低下。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标准落实难
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具有规模小、分散、不稳定等特征,无证经营和“三无”产品盛行,企业经营极不规范,监管部门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测。农村的蔬菜、水果等基本上都是农户自产自销或自给自足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等的安全性、用量等均无统一标准,只要能增产农民就敢用,安全性根本不予考虑。加之农村食品种类繁多,产品质量差异性较大,因此《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极差。食品企业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经营者素质低、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等,加上监管力度不足,致使食品安全标准在农村地区也难以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3.许可证制度落实难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难
5.问题食品召回难
首先,农村食品企业规模小、利润薄,食品经营者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加之很多食品为“三无”产品,因此,即使发现食品有问题也普遍默不作声,而不会主动召回。其次,食品销售对象分散而不固定,销售对象大多没有任何联系方式,问题食品召回难度较大。再次,农村地区食品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力度差,也纵容了食品经营者回避问题食品的召回。
6.经营者责任追究难
一方面,农村食品经营者大多无固定经营场所,隐蔽性和流动性较强,无证经营和“三无”产品盛行,均成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主要障碍。另一方面,农村消费者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不知如何维权、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因此,《食品安全法》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难以对农村食品违规经营者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三、政策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安全意识
一是做好地方党政领导的宣传,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强对农村食品监管人员的宣传、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三是注重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培训,促进其依法合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四是重点加强对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维权途径、食品质量鉴别常识等宣传,充分利用农村赶集、重大节日等有利时机,通过现实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安全意识,促使农民的思想由过去单纯的“吃饱”向“吃健康”转变,为有效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有针对性地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细化完善,提高其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
3.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在缺乏市场规制的农村地区,政府规制本是市场失灵问题有效解决的必然手段,但在我国越到基层部门职能分化越模糊,行政职能越弱,在乡村一级,由于部门设置不完善、相互之间职权分工不明确,大大降低了政府监管效能。建议注重发挥政府在食品监管中的主导作用,改变以往农村地区由多部门分工监管的局面,在农村乡镇一级建立一个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对农村农产品和食品工业实行一体化管理,对农村食品进行“从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建立起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综合高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4.整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小作坊和“三无”产品,扶持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企业做大作强。二是引导建立乡村食品超市和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配备驻村食品安全监管员,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落实市场开办者、摊位出租者的责任,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采进货检查记录制度等的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建立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便于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三是定期对农产品进行安全抽样检查,并加强对农民有关化肥、农药等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宣传,保证农村食品安全。
5.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在整合农村现有食品职能部门监管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专项投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置食品安全监测仪器等执法装备,提升食品风险监测能力,实现食品安全管理从“事后控制”向“事前预防”转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将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引入执法队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制度、食品检测方式等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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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严格的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全面负起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不留“死角、盲区”。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省食安委和食安办的组织架构及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二要改进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问责体制建设,建立健全横向、纵向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晰政府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协作机制,对于职责交叉、职能不清的领域,要建立落实重点问题交办制度,切实做到全链式监管和无缝衔接。三要加大食品安全财政投入,改善食品安全监管软硬件设施,加强基层监管站所标准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基层监管基础,切实发挥农村和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作用,提升基层责任网络运行质量。四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科技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源头上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监测体系建设。要研究建立科学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监测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支撑力。一要建立严谨的标准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倒逼机制来进一步促进监管工作。二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在加快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硬整合”的同时,要夯实基层,提升软实力,培养充实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检验检测计划和技术手段,增强综合监测能力,要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第三方参与食品安全检测的范围,着力增加检测种类、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批次和频率,为市场准入提供技术保障。三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强自身检验检测制度和条件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四要充分发挥监测平台预警作用,充分运用风险监测成果,实现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贮存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全覆盖,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消除隐患转变,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三、加大惩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历年来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深挖行业共性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一要加强行政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模式。二要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开展重点环节整治和整治督办,坚决清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三要规范和加强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畅通投诉渠道,确保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四要抓紧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修改的启动准备工作,在监管执法中正确应用法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五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事先介入、信息互通等制度,不断提高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合力和威慑力,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推进社会共治格局。各级政府要多途径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一要开展食品安全标识认证宣传和科普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安全标识的普及,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规范新闻报道,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二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要推进企业道德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企业信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坚决曝光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典型事件。四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五要发挥消费者协会、各类民间组织及志愿者队伍作用,帮助消费者维权。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引导;沟通
食品行业是一个复杂的、多领域的系统,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笔者认为,按照系统论的理解,应该由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舆论、行业协会等各方面交叉作用、共同管理,才能更好地找到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
1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主导者应完善自身监管
1.1改革政府机构并加快职能转型
1.2规范监管执法机关的行为
由于政府的公共性特征,制定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衡量所制定政策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唯一标准就是所制定政策是否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景。政策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其关键在于政策的执行,那么明确执行主体的角色和职责,规范执行者的行为就成为重中之重,无论是何种情况,其最终目的都是朝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方向发展。我国现在倡导的服务型政府,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依法行政,一个有效的政府其前提条件是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其监管执法机关更应依法行政,按法律原则办事,有法必依。同时在法治的基础上兼顾德治,相辅相成,使政府获得更多公民的信任,其服务才能被公众所接受,其权威才能在公众中树立。
1.3提高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
2政府以引导者的角色加强对企业的指导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质量是其生存的关键,信誉同样也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基础,一个企业好的口碑表现在能够而且必须生产有质量安全保证的产品,这就要通过加强企业伦理建设来实现。企业不能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而蒙蔽了双眼,忘记了自己的根本职责,而拿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制度法律自然有关系,但起决定因素的还是企业的伦理道德。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我国有与之配套的制度和法律条文,但食品安全事件还是层出不穷,除监管力度不大之外,也有企业方面道德缺失的因素,笔者认为:政府监管固然重要,但从产品质量的源头――企业抓起却又显得更为必要,企业伦理道德的培养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安全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在各企业之间应树立起企业诚信、保证生产出质量合格的食品。各级行业协会也要建立专门的行业规范,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一旦有某些企业不遵守,就要对其惩罚,既对其他企业是个警示,同时也可以保证整个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3增进政府与第三方之间的沟通
3.1加强与消费者的交流
3.2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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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县放心农产品基地
农业局长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上的发言
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大家上午好:
感谢市农委一直以来对法库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近几年,在市农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法库县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构建了监管能力强、覆盖面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编织了保护网。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以本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创新手段,继续抓好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1、继续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搞好县农业监测站的升级改造,增加仪器设备,拓展检测范围。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站检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风险监测任务。积极引导农事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检测室,开展自检工作。
2、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及范围。秉承“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服务”质量方针,结合“双认证”到期复评审工作,将检验检测范围由过去的三项(土壤、肥料、农产品)拓展到六项(农产品、土壤、肥料、农田灌溉水、农田大气、植株),参数由过去的89个增加到162个,不断提升全县现代农业的服务水平。
3、进一步强化监控平台管理。将监控平台软硬件进行更新改造,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将全县重点农药商店、重点果蔬生产基地、所有检测室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切实发挥互联网+农产品监管的作用。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1、进一步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以源头可追溯为目标,按照先审查、后备案、再经营原则,对全县农药经销商店进行统一排查、备案管理。
三、注重品牌培育,着力提升品质
1、狠抓“标准化”生产。围绕出口树莓、辣椒、寒富苹果、西红柿等重点行业,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示范园10以上,面积65万亩以上。制定标准化栽培模式图,逐村逐户发放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2、推动“品牌化”认证。以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重点,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原则,积极推动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文/刘五云
佟经理60岁,眼看就要办理退休手续了。他有便秘的老毛病,这可能与他当个大经理活动少,出门总是坐小车,吃得又太“好”,食物缺少纤维素有关系。他经常服用缓泻药,然而,最近这些药物不管事了。一次在外开会,有了便感,就去了卫生间,可是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因用力大便,诱发心梗发作,猝死在马桶上。人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歪在马桶旁边,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便秘是很常见的一种病症,特别是中老年人更为常见,主要原因就是活动少、饮食结构不合理所致。预防便秘最重要的就是增加活动,如走步、慢跑、体操、太极拳等,要勤做,坚持做,同时注意多吃一些青菜、纤维丰富的菜类及水果,也要多吃一些粗粮。发生便秘要治疗,但不可以“强便”、“拼命拉”。事儿再急,也不能强便。便秘可能有点难受,但不会死人。如原有心脑血管疾病而“强便”,用力过猛,心脑血管压力突然增加,可能导致脑溢血或急性心肌梗塞而致突然死亡。没有心脑血管疾病,“强便”也不可取,可能引起痔疮。这些教训一定要记取。
日常保健中的误区(之一)
文/顾勇
吃饱喝足有利健康
有研究表明,“八分饱”最有利于健康长寿。若饱食终日而又缺乏运动,会造成能量过剩,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天天晚餐丰盛,经常吃团圆饭是饮食的大忌,长此以往会引起肥胖,加速衰老,易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和消化道疾病。
放橘皮防煤气中毒
有人在临睡前,往往在煤炉上放上一盆水,或放些橘皮、白菜等,以为这样能吸收煤气。其实这一点作用都没有。
实际上,一氧化碳气体不溶于水,烤橘皮等物质也无法预防煤气中毒。所以,放橘皮等物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要预防煤气中毒,除了自身加强防范,睡前检查煤气外,还应做好通风工作。
长泡浴池好处多
常伸懒腰是坏习惯
同时,肌肉的收缩和舒展,可以增进肌肉本身的血液循环,带走肌肉内的一些废物,从而消除疲劳。
如果不动,肌肉组织内的静脉血管就会扩张并淤积很多血液,使循环血量减少,会引起全身大部分肌肉的较强收缩,很多淤积的血液被赶回了心脏,对人体有害。
所以,当感觉困倦时,不妨伸个懒腰。
起床叠被子好习惯
人在睡眠过程中,其呼吸道可排出如二氧化碳等有害物质,从皮肤毛孔也可排出多种化学物质。尤其是冬天,门窗紧闭,通风不良,这些有害物质充盈整个房间。
[关键词]消费者参与监管;社会治理;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3.01.014
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已成为目前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如刘丹松[1]主张以法律为手段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于志勇[2]主张吸收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谭德凡[3]主张重构和反思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体制,形成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格局;颜海娜[4]主张完善政府规制,打造“整体政府”,以解决多头管理等监管缺失问题。已有食品安全监管研究中以消费者为研究对象的文献非常有限。本研究拟立足公共治理理论,以消费者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着力从消费者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参与渠道、参与保障等方面去探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路径。
一、治理理论视角下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1.食品安全监管多元参与机制构建的根本要求
食品安全监管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性参与不足。[5]公共治理理论于1990年代兴起之后便被广泛地应用于公共管理领域,它主张构建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治理网络,谋求善治和维护公共利益最大化目标。公共治理理论为研究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从公共治理理论视角审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质上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食品企业、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监管格局。因此,食品安全治理目标的实现是政府、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间互动协调的结果,而不是贯彻政府单方面行政指令的结果。在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所依靠的是合作网络的权威,而不单是政府的权威。[6]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不断增强,有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强烈诉求,而且消费者可以结成团体更好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从而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一种特殊的力量。
2.食品安全监管自身特性的客观要求
食品安全问题具有自身的特性,体现为复杂性、广泛性、长期性、危害性等特点。食品从生产到最终消费,经由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存储、流通、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甚至还要经由多个国家生产、流通。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非常复杂,单靠政府部门难以有效监管。同时,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科学技术应用于食品行业也兼具两面性。随着科技发展,新技术、新方法、新添加剂等已经运用到食品链条中,从而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更为突出和复杂。同时,食品安全问题还具有长期性,需要常抓不懈。单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突击检查,不能做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危害性强,一旦发生就可能酿成公共危机事件。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广泛性,要求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多元参与机制,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所以,消费者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必然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之一。
3.消费者自身优势的必然选择
二、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现状调查本课题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以郑州市400份消费者调查问卷为样本,采取偶遇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地点选取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的部分超市、公园、学校、居民区等人流量大的地点。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问卷回收率100%。在后期的分析中,运用了Spss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1.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环境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对食品安全环境的满意度反映了郑州市民对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从表1所示的调查结果看,只有2.50%的人认为当前的食品安全环境很好,认为一般的有34.50%,认为不好有待改善的占4500%,认为不断恶化的有18.00%。有超过60%的郑州市民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环境持不满意态度,说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并不乐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面临很大挑战。
4.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知识的渠道调查结果
5.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解决途径的调查结果
从表5所示调查结果看,在食品安全问题解决途径中,40.25%的人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会同销售者或厂商协商解决,20.25%的人会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有31.00%的人会自认倒霉不采取行动。
6.消费者不采取维权行为的原因调查结果
2.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有待增强
3.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渠道不畅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渠道不畅通,维权途径效力低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维权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等。从调查结果看,消费者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通过求助消协调解、提请仲裁、向法院等维权途径运用较少。这说明现有的参与渠道和维权途径并不畅通,这些渠道并未有效地发挥作用。其原因在于,消协作为社团组织没有强制力,实践中消费者消费前一般不会签订书面仲裁协议,向法院提讼成本高且程序繁琐等。
4.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成本较高
四、构建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路径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媒体、社会等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多元参与机制的背景下,我国应该积极探索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路径,充分利用消费者自身优势,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1.1食品流通许可情况被调查的56家客房配备食品的旅店业经营单位均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1.2食品的储存情况56家客房配备食品的旅店业经营单位均未设置专门的食品存放仓库,采购的食品存放在布草仓库内,与布草、洗化用品等非食品物品混放,未设置专用食品存放架,部分经营单位食品就地堆放。
1.4食品周转情况桶装饮用水周转期平均13~15d,方便食品平均周转期22~25d,火腿肠平均周转期27~30d,饮料平均周转期22~24d。
1.5超保质期情况抽查272份食品,共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32份,超期率11.76%,桶装饮用水超期率最高,火腿肠超期率最低,四种食品超期率差异有显著统计数意义(χ2=28.39,P<0.005)。(表1)。
1.6抽检合格情况抽检食品样品266份,合格242份,合格率90.98%,其桶装饮用水合格率最低,火腿肠合格率最高,四种食品抽检合格率差异有显著统计数意义(X2=22.51,P<0.005)。
2讨论
食品安全的重大意义
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追溯思路
产品追溯管理和监管作用
为商超、学校食堂和供应商提供服务
通过供应商上传数据、商超和学校食堂审核的方式实现进货查验的电子资料保存,完成企业资料管理、食品信息及资质管理、从生产到销售的追溯链条管理等,确定各方追溯责任;追溯系统可实现学校食堂的电子台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