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园林消防应急预案,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2019年12月)
2019年度,**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经受住了持续无有效降水等恶劣天气形势和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严峻考验,取得了年度优异成绩,实现了既定目标。全场共接到森林火情报警4起,其中我场辖区发生森林火情0起,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林场与场属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9份,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13份。
二、严格落实预案,加强应急处置。
三、加强火源管控,落实看护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规范有效地管控火源,在开展火源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按照国家和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超前部署,重点防控,加强宣传,检查落实,扎实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以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安全燃放为重点,加强巡护检查,严密监视,森林消防队伍24小时备勤;进入高火险期后,林区实行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加大看守力度,加强巡护和火源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制定工作方案,掌握散坟分布情况,加大对坟头聚集区域的看护力度,另外安排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护林员队伍实施靠前驻防;重点时期、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落实看护责任,守住山头,看住路口,利用无人机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用火人员。本年度森林防火期共发现吸烟等违章用火50余起,及时制止并进行口头教育。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火意识。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火和防火意识,自觉杜绝违规用火行为,营造出“保护绿水青山,森林防火当先”森林防火氛围。11月1日,配合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海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国家森林公园共同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开幕活动。
为全面提高森林防火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12月20至21日,林场森林消防队参加了在凤凰岭举行的海淀区森林防火系统第二届扑救技能大比武,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获得团体第二名、专业组团体第二名及水上山演练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2月27日至3月1日林场森防办邀请了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靠前支队的消防专业人员为**林场50名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培训了扑火战术、消防演练、队列训练、体能训练等科目,讲解了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各自职责和火场任务,如何适应天气变化、不同地理位置和火场,正确操作和适应各种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队列训练中指挥员和队员各自作用等内容,提高了队员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综合素质得到加强。本年度场防火办指挥人员、专业森林消防队骨干参加市、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2次。5月10日,林场森防办人员和森林消防队部分队员参加了市园林绿化局在百望山森林公园举行的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的全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提高了队员综合素质,达到了活动目的。本年度,场森防办80条信息和照片被西林简报、政务网、普刊、森林防火网采用。
五、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基础保障。
护林员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道防线,也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第一道屏障,为保证2019年度我场护林队伍稳定,护林员足额上岗做好执勤任务,预算申报提高至总额505万元,实行总包干制,由第三方负责2019年度护林员的劳务派遣工作。其中12个护林防火检查站值守人员24人、4个瞭望塔值守人员8人,护林巡查员69人,分布在七个分场单位,主要承担林场管辖范围内护林防火、林政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林木资源保护、林区安全维稳等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瞭望塔、检查站的值守和报告工作。目前,林场各级森林防火组织健全,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运转正常,作用发挥明显。101人的护林防火队伍负责全年工作,保证4座瞭望塔及11座检查站的正常运营,维护全场70.177公里的防火公路,割灌及清理可燃物2014亩,割打防火隔离带200万延长米,投资概算为676.89万元
。本年度,为严管野外用火,坚决把火种火源控制堵截在林区之外,对4个分场共计12个点位加设护林防火临时检查岗亭,购置强光手电60个、移动语音宣传扩音器50个,制作并悬挂防火宣传条幅66条,加设森林防火警示牌91块。防火期结束后,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对单位内部的防火设施、扑火物资、防火车辆、通讯设备等进行彻底维护、保养、维修、清点,做到工作有安排、有要求、有落实,并全力确保非防火期内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六、抓住重点时期,严格隐患排查。
七、规范队伍建设,严格应急值守。
在开展护林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一是严格责任落实,每名护林员都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管护范围,责任落实到地块、山头、林班;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对护林员上岗率的督导检查力度,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在防火期内,要求全场护林员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岗前培训,上岗时必须每天佩戴定位器、袖标到所负责的责任区内进行巡护,携带工作记录本,配备灭火工具;三是加强专业学习,定期由各单位组织防火知识培训,使所有护林员都能掌握基本的防火、避险知识及灭火技能;四是严格请假制度,日常工作中,护林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请假期间必须有人替班,防止缺岗漏人。专业森林消防队队伍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北京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统一达标建设和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严格专业训练,从制度上保证队员素质优良,队伍人员稳定;坚持每天早晚两次队列、体能训练,定期组织队员集中学习林火形成原理和特点、扑救方法、避险逃生以及扑火工具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强化理论知识的掌握运用,提升队员的技战术水平,严格上岗考核。
八、建国70周年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房治理工作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区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个别乡街和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分工负责、协调共进的管理和运行体系还不健全,乡街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现象依然不少,依靠突击检查整改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急需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完善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运行有序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新体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合理使用、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责,积极落实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措施,大力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对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实行有效地整治和监控,及时处理房屋使用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制定各级房屋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有序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建立快速反应的房屋抢险救灾信息联系制度,形成区和乡街、园区及具体负责单位三级信息联络网,确保抢险救灾时信息联络、传递畅通。
二、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
实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遏制和杜绝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消防、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区建住局: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业务调研、协调、宣传、培训工作;起草关于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检查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下达各乡街、园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及考核工作;指导房屋改变用途及拆改结构(增加荷载)方案的危险房屋鉴定、检测业务、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档案管理;负责对违法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安全管理,协助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受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投诉;做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治理改造,排除险情;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事故,查处违法行为;监管辖区内房屋装饰装修方案、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以及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拆改工程项目;督促指导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抢险和治理;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区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房屋管理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
区财政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急资金纳入全区应急资金。
区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校舍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
区文体广电局:配合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抽查以及安全隐患的整改检查工作,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工作。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供电分局:负责协调处理全区房屋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
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全覆盖。
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职责:宣传有关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本辖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治理改造。
(三)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自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房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三是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在汛期来临之前,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五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成立志愿者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六是配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七是完成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维修记录;积极配合区建住局及各乡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使用安全普查、房屋使用安全检查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举报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市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三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海成同志、区建住局局长韩现锋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住、安监、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消防、财政、教育、市容园林、文体广电、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韩现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我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本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危房分布及治理进度,协调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本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乡街、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和实行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下达年度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任务,将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房屋使用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岩后隧道事故及致灾因素
(一)岩后隧道事故概述岩后隧道,位于晋济高速公路K9+574.125-K10+361处,为左右分离式隧道。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在岩后隧道右洞,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二)岩后隧道事故致灾因素分析
二、优化公路隧道消防安全设计与运营管理的建议
三、结束语
(一)负责参与编制本县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有关规划与计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招投标核准及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县企业发展局
(一)负责本县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等有关安全方面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县教委
(一)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制订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校园环境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本系统教育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食堂、学生公寓、附属设施、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以及实验室、校办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治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中、小学校春游和其他集体活动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各类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承担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县公安局
(一)负责本县重大活动、大型社会活动(含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核登记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指标,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车辆注册登记、年审和驾驶员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评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县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负责本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县国土房管局
(一)负责本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颁发行政许可范围内的采矿许可证,对本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白蚁防治和拆迁的行政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县建委
(一)负责组织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建筑行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建筑行业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本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管理规范,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贯彻执行房屋装修的结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建设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负责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对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汛、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在履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七、县市政局
(一)负责组织拟订本县城市环卫、园林绿化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县交通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交通行业的特点,研究并组织拟订本县交通运输有关安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交通行业应急预案,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县公路局、县交通执法大队、县运输管理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维护道路运输的市场秩序,负责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负责对经营性客运汽车站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负责对车辆维修经营者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参与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水路运输管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地方航道管理、航标管理,以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地方船舶的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市场准入,对地方水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源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人员的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九、县水务局
(一)负责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城市水务及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四)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负责本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负责本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的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负责提灌作业的质量监督;制定机电提灌建设技术规范、管理规范,指导全县机电提灌提水蓄水抗旱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农业机械维修、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九)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县畜牧局
(一)负责主管全县动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统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免疫接种以及落实检疫、封锁、扑杀、消毒、病畜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负责外地进足畜禽及其产品的动物防疫和运输车辆检疫消毒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兽医医政、兽药(渔药)、饲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一、县农业局
(一)负责本县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渔船的安全监管,并配合交通部门坚决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二、县贸易局
(一)负责结合国内贸易的特点,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定点屠宰厂(场)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内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严格肉品品质检验,对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三、县卫生局
(一)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全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结合本县卫生工作的特点,组织拟订本县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食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食品包装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负责对食物、生活饮用水等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科学研究机构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采供血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和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四、县环保局
(一)负责组织起草本县防治环境污染规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负责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调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的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五、县工商局
(一)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在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营运执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六、县林业局
(一)负责制订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检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七、县质监局
(一)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各种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检验人员进行考核、发证;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进出口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和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用于安全防护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八、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一)负责本县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生产、研制、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九、县旅游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旅游行业的特点,组织拟订旅行社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旅行社、旅游区〔点〕、星级饭店等)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有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十、县安监局
(一)依法对本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本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订本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本县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在全县煤炭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县煤矿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对全县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县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活服务中心环卫绿化中心负责公园的管理工作。公园管理办具体负责公园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负责公园建设、养护和负担管理费用。
第二章园容管理
第四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据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公园建设;
2、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制度;
3、负责公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4、负责公园园容管理和保护;
5、负责游园管理;
6、负责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公园景观、设施、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1、园林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基本做到维护及时到位。
2、园林植物基本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树木树冠修剪及时,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4%,绿地内无死树。
3、公园人工湖要经常清理湖面垃圾,定期换水。
4、分区域、责任到人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无缺损。
第六条公园的各类标牌、文字图形应当规范。公园入口处明显位置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主要路口防止指示标牌,危险地带放置警示标牌。
第七条在公园内开展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各类活动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公园管理办的管理下,方可开展。
活动期间,举办单位及时清理垃圾等各类废弃物,不得损坏公园树木、草坪、设施。造成损坏应当赔偿。
公园内游人自发组织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应当服从公园管理办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节假日游园活动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防火和安全用电等工作,及时处理枯枝危树,配备消防和抢救器材并定期保养、更新。
第十一条公园内的各类设备,实施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检验,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四章游园管理
第十三条制定游园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不文明游园行为进行劝阻,维护正常游园秩序。
第十四条为游客提供文明、热情、周到、方便的服务。
第十五条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及设施,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第十六条除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瘦腿轮椅车和儿童车以及用于公园维护的作业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公园管理办允许不得进入公园。
第十七条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1、进行营业性照相;
2、在建(构)筑物、自然景物及各类设施上攀爬、涂写、刻划、张贴(公园管理办划字用于管理的除外);
3、随意堆放物料,在树上、绿篱上吊挂、晾晒物品;
4、在指定的体育运动场所之外的区域打球、踢球等进行的体育活动;
5、翻越围墙、栏杆、绿篱;
6、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
7、携带不栓绳的宠物;
8、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
9、在非游泳区游泳;
10、强行向游人兜售物品,影响公园秩序;
11、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
12、焚烧垃圾及杂物;
1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14、随意倾倒杂物、垃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
15、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
16、其他损害公园绿化及设施、影响园容和游览秩序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公园管理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车辆未经允许进入公园或施工车辆进入(作业车辆)不听公园统一指挥的,对非机动车辆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辆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在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和自然景物及各类设施上攀爬、涂写、刻划、张贴;随意堆放物料,在树上、绿篱上吊挂、晾晒物品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指定的体育运动场所之外的区域打球、踢球等进行的体育活动;翻越围墙、栏杆、绿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在禁火区吸烟、使用明火;在非游泳区游泳;强行向游人兜售物品;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4、携带不系绳索的宠物进入公园者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并承担该宠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5、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焚烧垃圾及杂物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公园管理办应当按本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公园管理办的上级主管部门应授予公园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力、相应的待遇,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支持其履行好公园的职责。
第二十条公园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一切责任。
[关键词]管道工程安全管控探究
应当看到,燃气具有高效、环保、低碳等特点,可以节约能源,减轻城市污染,方便人们生活,促进工业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综合效益显著,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发展循环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燃气成为城市能源供应的优先选择。不少城市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把城市燃气管网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这就要求燃气企业在燃气工程施工中要严把质量关,加强人员的管理,秉承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理念,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保障安全生产、稳定供气。
一、管道施工常见事故因素
1.承建方技术水准低,施工质量差
燃气管道工程庞大而复杂,一些单项工程数量多投资小,利润空间小,很难吸引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只能让挂靠相应的单位资质,施工队伍人数少素质低,机械设备配备落后的缺乏实力的施工单位夺标,从而影响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质量;需要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因为技术难度较大,所以质量往往存在瑕疵;由燃气企业供应主材的工程施工单位只是负责清工;燃气立管在户外安装,由于施工设备简陋,没有足够的劳动防护措施,很容易发生事故;有些燃气管道工程需要在带气.带压条件下施工,如果方案不周密,缺乏有效的检测.监护手段,一旦发生燃气泄露往往发生事故。
2.管理不到位,因小失大
常见一些燃气事故调查报告,事故之所以发生大多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或临时用电管理不善,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缆电线粘结胶布不用绝缘胶布,钢卷尺搭接到破损的电缆上发生触电事故;或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灯等缺失,发生行人跌落事故。醉酒驾驶单车通过未修复完好的燃气管沟造成严重损失。这些都是损害燃气企业的常见表现。
3.工程摊大点多,管控难度大
这在大中城市表现得尤为突出,施工地点常常分布范围广,加之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有限,在工程项目集中的时候,难以监管到位,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多的困难。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管道沟槽开挖几十天不能回填、防护不当就容易导致造成塌方、行人跌落。同时由于土方施工队伍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施工经验,强行承接,又不接受燃气经营单位的管理,在超深挖掘时不加支撑,塌方操作给施工人员带来严重的人身伤害。
4.非人为因素增多
燃气管道的施工受诸多因素影响,诸如房屋拆迁.、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手续办理.、临时占地补偿以及地方势力干扰、材料运输过程中的交通事故等,都往往使工程拖延迟迟。加之燃气管道工程分散,工程量也不是很大,受材料供应、存放等因素影响,运输材料量不大,施工单位图省事省钱,往往超载运输,致使管材跌落发生交通事故。而爆破施工、管道下沟吊装作业、钢管焊接无损检测等施都易发生安全事故。诸如此类,不可控因素占有很大比例。
二、管道敷设安全管控的有效途径
1.招标透明公开,明晰责权利
燃气公司要认真验证施工单位资质,选择有实力、安全管理软件和硬件方面都有较好保障的大企业合作,抓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燃气企业要把安全管理水平作为考核施工单位的重要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对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检查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
2.未雨绸缪,制定应急预案
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细化安全技术标准,针对特定的工程项制定应急预案。核实施工工作许可证,核查燃气检测设备和消防设备安装数量,尤其是沟槽的沟壁是否放坡或加支撑物、围栏、警示带、警示灯等装置完整程度;管道测试是否划定了足够的安全区域以及足够的人员巡视、是否具备高空作业的实力。燃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对这些特殊部位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和监护。
3.制定安检制度,常抓不懈
燃气公司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多方位多角度排查隐患。燃气企业管理人员要把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抓好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整改并适时跟进,尽力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避免发生漏项情况。
4.建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管体系的建构是燃气企业对工程质量有效管控的保证,它将质量管理方案落实到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施工管理组织网络从公司管理者到员工,从上到下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各级质管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和认证,从而达到监控整个工程质量的目的。施工质量监控体系的有效运作,关键在各级质检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的责任心。质量监督机构通过核查现场施工、监理人员的岗位资格,抽查在建工程的过程质量,检查施工现场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方式,评判施工资料的真实性,以此督促施工质量监控体系有效运作。
5.把好验收质量关
燃气管道工程管道建设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这样才能把好质量验收关,才能做到位企业为人民负责。
燃气企业唯有扎扎实实抓好管道敷设的安全,才能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工作中,燃气企业要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工作扎实有效,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园林工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也加快了脚步,与此同时,园林工程建设成为了城市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城市中园林的主要作用是净化城市空气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可谓是“城市之肺”。但在园林工程施工中,对安全管理具有着很高的要求。纵观以往的园林工程施工,因施工安全事故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象屡有发生,这无疑给人们发出了警醒,园林施工,安全第一。所以,在园林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施工安全。以下笔者就针对园林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与措施进行浅要分析。
1园林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问题
1.1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到位
1.2对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资金投入不足
若想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园林工程的安全施工,必然是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的,但就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园林施工单位都并未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因此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出现,主要是因为施工单位并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认为这项工作与工程效益关系不大,所以才一再压缩对施工安全管理的投资,以此来节省成本,降低工程造价。但实际上,若不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导致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将会是更大的,所以利用减少施工安全管理资金投入来提高利润的做法是非常短视的,到头来只会得不偿失。
1.3施工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2园林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改善施工作业环境
2.2加强安全监管保障
2.3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关系着园林工程实际施工工作的安全性,所以必须要重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当要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来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到施工现场前,都需要佩戴安全器具,如安全头盔等;高空作业时必须要戴好安全带;在操作施工设备时应当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标准来进行操作;在施工应设置好安全网,存在危险的地方则要设置好警示标牌;另外还要合理配置施工资源,确保现场通道的通畅性。
2.4加大安全管理投资力度
只有在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下,才能够保障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园林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要加大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投资力度,给予安全管理工作足够的资金支持。具体表现在,选用先进、有效、完备的安全设施,派用专业的施工团队,并通过提高薪酬福利来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3结束语
当今时代,随着园林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及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园林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亦不断提高。施工单位只有重视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才能够切实有效地保障施工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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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整治,使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被及时发现和切实消除,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各类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控防结合,建设系统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明显减少,不发生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城乡规划行业的平安建设工作。
要认真贯彻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规划编制时要高度重视。在城乡规划编制阶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将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要求等内容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2.规划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台州市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内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应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实行建设项目市政府抄告制度;核发工业项目规划条件时,要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并载明工业用地类别(具体到中类);核发工业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注明工业用地类别(具体到中类);补办工业项目和危险品仓库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求业主提供环评资料及环保部门批准意见,对危险品仓库项目和工业项目中的涉重、医化、三类工业等重污染项目,要严格审查。
3.批前公示时要现场公告。对危险品仓库项目和涉重、医化、三类工业等重污染项目以及可能产生严重不良环境影响、公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作出审批(许可)决定前,审批(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应在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十日。
4.具体实施时要“控新查旧”。对新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好;对已批、已建的危险品仓库项目和涉重、医化、三类工业等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要组织回头看,查一批隐患、建一批档案。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遏制和防范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以跟踪督查、巡查等工作方式,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
2.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事故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为重点内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为监控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按照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5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于5月15日前完成所有在建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第二阶段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于5月24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的普查工作;第三阶段我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于5月31日前完成督查工作。
3.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在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查等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对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施工、无施工许可证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严厉查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或擅自变更等违规行为。
(三)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专项治理。
1.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我市燃气行业供应站点多、从业人员多、以瓶装液化气为主的特点,着重加强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安全生产台帐资料、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以及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通过评优查差,切实推进燃气行业平安建设。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5月份为查找问题阶段,6月份为落实整改阶段,7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
责任领导:叶祥兰,牵头单位:局城市建设处。
责任领导:叶祥兰,牵头单位: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四)加强建设行业管理。
2.强化城建档案工作。深刻吸取路桥血铅事件的教训,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等各类历史档案进一步查漏补缺,同时强化新增业务档案的及时归档,以完善的档案管理保持建设系统各类许可、管理工作的全貌,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督促检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有的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电梯、游泳池、景观水体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予以排除和修复,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并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的管理,引导业主规范停放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加强消防监控的值班和巡逻观察,时刻掌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并熟练掌握火灾应急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灭等应急预案,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各地要加强住宅装修管理,制止和查处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建设行业维稳工作。
1.制定建设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明确评估事项范围、评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运用等,将风险评估作为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稳定重要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工作安排
全市建设系统平安建设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制定平安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全市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系统联动开展平安建设各项整治行动。各地也要进一步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各地全面、主动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主动、及时落实整改。我局将根据各地检查的情况,适时由局领导带队分组赴各地开展重点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地对本地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实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建设系统平安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从政治的高度、履职的角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平安建设摆到建设系统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完善责任制,把平安责任落到实处。
关键词燃气管道工程;安全管理;管道泄漏;事故管理
Abstract:thisisagashigh-riskindustriesandthepeople'slivelihoodcloselyrelatedtotheinterests.Forgaspipelineengineeringoftheexistingintheconstructionofsafetymanagementarediscussed,analysisofgaspipelineengineeringaccidentreasonandcommonaccidenttype,putforwardtheconstructionofgaspipelineengineeringsafetymeasurestoresolvetheproblem.
Keywords:gaspipelineengineering;Safetymanagement;Pipelineleak;Accidentmanagement
天然气是一种气体燃料,它的运输传送是极易泄露很难控制的。近年来,随着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和城市燃气改造的逐步进行,燃气覆盖到千家万户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应的风险。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也是燃气经营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千方百计确保千家万户的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就等于保住了燃气公司的生命线。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中,要管理好工程质量、安全,应加强人员的管理。我们在做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时要秉承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理念,从而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加强燃气管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如今,现有城市燃气市场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在这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们在选择燃气公司的时候,质量、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生某些恶性安全事故,将给燃气经营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坏社会影响,同时也会扰乱燃气经营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
一.发生安全事故类型及原因分析
1、细节管理松散不到位,致使小问题引起大损失。
如临时用电管理不善,引发的触电事故。比如燃气管道施工各环节都需要电力供应,一般情况都是临时接电。而且燃气管道工程工地范围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缆电线粘结胶布不用绝缘胶布,而因工人不慎把钢卷尺搭接到破损的电缆上发生的触电事故,施工工地发生的触电事故非常多。防护设施如: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灯等的缺失,极易发生行人跌落事故。而这种因施工单位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行人即使喝醉酒后骑摩托车通过未修复完好的燃气管沟时跌倒如造成严重损失也是由燃气公司最终承担全部责任。
燃气管道工程的投资较小实力弱。
2.施工单位资金少,实力差。
有些燃气管道工程单位单项工程数量多而投资小,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而由建设单位即燃气经营企业供应主材的,施工单位只包清工,利润空间小,很难吸引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而低的利润点只会让这种挂靠相应的单位资质,施工队伍人数少素质低,机械设备配备落后的缺乏实力的施工单位夺标,严重影响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质量。燃气管道有时需要架空敷设,还有些地方燃气立管在户外安装,施工单位的操作工人缺乏专业培训,施工设备简陋,没有足够的劳动防护措施,就从事高空作业就很容易发生事故。而燃气是危险的易爆气体。带气、带压作业引发的事故为保证燃气的正常供应,有些燃气管道工程需要在带气、带压条件下施工,如果方案不周密,缺乏有效的检测、监护手段,一旦发生燃气泄露则后果非常严重。
3、燃气管道工程位置分散,管理困难。
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城市,施工地点常常分布在几十公里的范围内,即使在一个县城,燃气管道工程也往往分散,而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有限,在工程项目集中的时候,难以监管到位,给工程管理带来很多的困难。管道沟槽开挖防护不当就容易导致造成塌方、行人跌落。沟槽开挖是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的一道重要工序、战线很长,易受其它因素影响,几十天不能回填的情况时有发生。土方施工队伍本身如果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施工经验,强行承接,又不接受燃气经营单位的管理,在超深挖掘时不加支撑,一旦塌方操作工人将受灭顶之灾。
4.管道施工过程受自然因素和其他因素影响较多。
市政燃气管道的施工受诸多因素影响,像房屋拆迁、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手续办理、临时占地补偿以及地方势力干扰、材料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致使工程拖延迟迟不能竣工。又因为燃气管道工程比较分散,每个工程的工程量也不是很大,受材料供应、存放等其它因素影响,每次运输的材料量不是很大,有些施工单位图省事也图省钱,超载运输管材等以致发生交通事故。而爆破施工、管道下沟时的吊装作业、钢管焊接无损检测等施工过程中都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天燃气管道工程安全的措施及影响
1公开招标过程,明确双方责任。
从工程招标开始,天然气公司要严把施工单位资质,尽量选择有实力的大企业合作,并与之建立固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抓好燃气管道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才是至关重要的。这样的大企业团队相对稳定,有完整的工作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流程,企业大运转有序,工程收入稳定,公司会注重人员培训、设备和机器投入较多,对抓好安全管理的软件和硬件方面都有较好的保障。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把安全管理水平作为考核施工单位的重要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对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检查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
2.,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事故隐患,完善应急预案。
细化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多样性制定应急预案。核实在已经通气或其他必要场所的施工工作许可证办里情况,核查燃气检测设备和消防设备安装数量;沟槽的沟壁是否放坡或加支撑物,围栏、警示带、警示灯等装置完整程度;管道测试是否划定了足够的安全区域以及足够的人员巡视是否具备高空作业的实力等等。燃气经营单位的工程和安全管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将这些因素尽力考虑周全,并对这些特殊部位、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和监护。
3天然气公司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多方位、多角度排查隐患。
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把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抽查作为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把对工地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各类专项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解决。工地安全检查要重点抓好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质量是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质检部门检查出来的。我们在做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时要秉承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理念,加强燃气管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整改并适时跟进,尽力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把每次检查的结果汇总,避免发生漏项情况。
燃气管道工程管道建设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者必须时时警觉,在有效地做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同时,扎扎实实抓好安全性问题,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队伍随时到位,千方百计确保涉及千家万户燃气安全,保住天然气公司的“生命线工程”促进企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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