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获悉,今年5月至今,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以下简称为“金凤区分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化解消费合同纠纷,促进合同公平公正履行。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的运动健身、校外培训、室内装修、餐饮等行业及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存在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金凤区分局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期间,金凤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金凤区非尼克斯健身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的合约书附件会员章程中描述“本中心卡种一经售出,不予退还,且不可转让或转借。”这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随后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5000元。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检查过程中,金凤区分局坚持“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着力解决消费者的“急难愁盼”。截至目前,金凤区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91家次,除上述已处理案件外,未发现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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