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受到损害的,是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的。
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又或者是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1、投诉的内容一定要在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内。
2、投诉的商品/服务必须在保质期、有效期内。
3、要有投诉证明和投诉理由,还要有具体、合理的诉求。
4、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商家的联系方式、地址、店名等信息准确填写。
5、申诉的情况必须发生在消费者因生活消费的需要使用、购买商品,又或者是享受服务时。
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大问题,消费者在遇到食品问题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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