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审查制度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消保审查制度,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评查单位

分局_____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对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进行评查。

二、评查原则

各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是否依法、公正、全面、及时。

三、评查内容

(一)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是否恰当;

(三)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对直接受理和_____中心转办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是否按《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结并反馈,反馈内容是否真实;

(四)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处理申诉举报案件时是否主动热情、态度和蔼、尽职尽责,是否存在推诿、敷衍塞责现象;

四、评查方式

(一)不定期对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的快速反应处理申诉举报案件进行随机抽查;

(三)采取快速反应随机演练的方式。

五、评查结果

(一)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处理申诉举报案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恰当、及时、消费者满意、反馈情况真实、办结率达到___%的,评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

(二)评查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不合格”,在分局内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取消该工商所(快速反应小组)年度评先资格。

_、办理申诉举报案件时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程序不合法、处理不恰当的;

_、快速反应现场处理申诉举报案件以及分局实施快速反应演练时,未能按《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处理的;

_、申诉举报案件办结率在__%以下的;

_、申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的反馈严重失实的;

【关键词】尿毒清胶囊/药理学;肾纤维化/中药疗法;血清药理学;细胞培养

肾纤维化是各种肾脏疾病慢性进展到肾功能衰竭的共同病理机制,而以肾间质细胞外基质沉积为主要表现的肾间质纤维化过程是影响肾功能的重要因素[1]。肾小管上皮细胞增殖、转分化在肾纤维化形成中占重要地位。尿毒症毒素血清能促进肾小管上皮细胞增殖及转分化已得到证实[2]。益气升清、通腑泄浊法组方尿毒清胶囊对5/6肾切除所致肾功能衰竭大鼠肾组织胶原沉积、转化生长因子β1(tgfβ1)表达具有抑制作用[3],但对人肾间质纤维化中起重要作用的肾小管上皮细胞(hk2)增殖、转分化的作用尚未明了。本研究观察正常人的尿毒清胶囊含药血清对尿毒症毒素血清刺激的hk2增殖、转分化的影响,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主要试剂与仪器rpmi1640培养基为美国gibco公司产品,新生胎牛血清为杭州四季青生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产品,四氮唑蓝(mtt)、二甲基亚砜(dmso)、25g/l胰蛋白酶、碘化丙啶(pi)均为美国sigma公司产品,蒙诺(福辛普利)原药粉为美国施贵宝医药公司产品,鼠抗人α平滑肌肌动蛋白(αsma)一抗igg2a、荧光素fitc标记山羊抗鼠igg二抗均为德国calbiochem公司产品。wzef型净化工作台为苏州净化设备厂产品,hepaclass1003131型co2培养箱为美国termoelectroncorporation公司产品,altra型流式细胞仪为美国beckmancoulter公司产品,722型紫外分光光度计为上海光学仪器厂产品,ts100型倒置显微镜为日本nikon公司产品,dg3022a型酶标仪为美国biometra产品。

12培养条件采用rpmi1640培养基,临用前加体积分数20%新生牛血清、100u/ml青霉素、100μg/ml链霉素。消化液为25g/l胰蛋白酶。人近端肾小管上皮细胞(hk2)由中山大学医学院肾脏病研究所余学清教授惠赠。

13血清制备

131尿毒症毒素血清(简称尿毒症血清)收集血清肌酐在707~1685μmol/l之间,近期内无明显全身及局部感染,未接受过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血清40份,清晨空腹无菌静脉采血5ml,室温静置2h,无菌条件下将全部血清混匀、灭活、抽滤分装,-20℃保存。同期收集正常人血清,收集方法同上。

132尿毒清胶囊含药血清(简称含药血清)3名正常志愿者口服治疗剂量尿毒清胶囊5d后、最后1次服药后1h均抽血30ml,分离血清,并将含药血清置于56℃水浴箱中30min灭活、抽滤分装,-20℃保存。

14实验分组所有血清浓度均是体积分数。为保持培养基中血清浓度均为20%,及根据预试验和文献[2],设定尿毒症血清和尿毒清胶囊含药血清体积分数分别为5%和10%。实验分6组:(1)正常对照组:10%胎牛血清加10%正常人血清加80%rpmi1640培养液。(2)5%尿毒症血清组:10%胎牛血清加5%尿毒症血清加5%正常人血清和80%rpmi1640培养液。(3)10%尿毒症血清组:10%胎牛血清加10%尿毒症血清和80%rpmi1640培养液。(4)5%尿毒清含药血清组:10%胎牛血清加5%尿毒症血清加5%含药血清和80%rpmi1640培养液。(5)蒙诺组:10%胎牛血清加5%尿毒症血清加5%正常人血清加蒙诺(浓度为10-6mmol/l)和80%rpmi1640培养液。(6)10%尿毒清含药血清组:5%胎牛血清加5%尿毒症血清加10%含药血清和80%rpmi1640培养液。

15人近端hk2增殖的检测[2]常规消化、收集hk2细胞,每孔按1×104个/ml接种于96孔培养板,置37℃、体积分数5%co2培养箱内培养24h,换成无血清培养液培养24h使细胞处于静止期(g0期),分别接种于6组培养液中培养,每种浓度设3个复孔,实验重复2次。继续培养48h,每孔加20μl(5g/l)mtt溶液孵育4h后弃除培养液,每孔滴加dmso100μl,振荡待紫蓝色结晶完全溶解,在490nm波长处,用酶标仪检测各孔光吸收(d)值。

17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15软件进行统计,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anova)进行处理,每两个均数间的比较根据方差齐性检验(homogeneityofvariance),当总体方差齐时选择bonferroni法,当方差不齐时选择tamhanest2法。

2结果

21尿毒清胶囊含药血清对人hk2周期和增殖的影响

211流式细胞仪检测结果表1结果显示,5%、10%尿毒症血清组g0/g1期细胞百分数显著降低(均p<001),ip显著升高(均p<001)。5%、10%含药血清组及蒙诺组可显著升高pg0/g1,降低ip(均p<001)。

212mtt法检测结果表2结果显示,5%尿毒症血清组、10%尿毒症血清组d值均显著高于正常对照组(p<001),但两组间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5%含药血清组d值显著低于10%尿毒症血清组(p<001),10%含药血清组和蒙诺组d值显著低于5%、10%尿毒症血清组(均p<001)。

22尿毒清胶囊含药血清对hk2αsma阳性细胞百分率的影响表3结果显示,5%、10%尿毒症血清组hk2αsma阳性细胞百分率显著高于正常对照组(p<001),但两组间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5%含药血清组与5%尿毒症血清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但与10%尿毒症血清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1)。10%含药血清组和蒙诺组与5%、10%尿毒症血清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001)。表1各组hk2细胞周期和增殖指数比较表2各组hk2细胞增殖比较表3各组hk2细胞αsma阳性细胞百分率比较

3讨论

血管紧张素ⅱ的促肾纤维化作用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1(at1)拮抗剂(arb)的抗肾纤维化作用已经得到广泛证实和认同[9-11]。本研究也证明了acei类药物蒙诺(福辛普利)对尿毒症毒素所致的人肾小管上皮细胞的增殖和转分化抑制作用,而中药尿毒清含药血清具有与蒙诺同等程度的抑制作用,说明在抑制肾纤维化作用方面,中药尿毒清胶囊同acei类药作用相近。由于中药的多方面综合作用,且acei类药在肾功能严重受损时使用受限,故中药尿毒清胶囊具有进一步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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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力,杨文敏大气颗粒物有机组分对人淋巴细胞周期的影响[j].毒理学杂志,2005,1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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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乔青,魏翠英,佟光明,等血液透析对尿毒症患者血清内皮素1、一氧化氮、血管紧张素ⅱ的影响及临床意义[j].中国医药导刊,2004,6:405

一、原有职能配置的缺陷分析

巡查监管职能根据业务特点分散到各个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指导监督工商所实施条线监管,直接向基层工商所下达巡查监管任务,工商所根据业务部门下达的监管任务对市场主体实施巡查监管,并向其反馈监管信息。此种职能配置情况主要存在四个缺陷:

一是职能配置分散。巡查监管职能拆解到多个业务部门,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仅2006年,分局转发或下达巡查监管任务56件,涉及上述所有8个业务条线,繁重的监管任务令基层管理员感到应接不暇,难以深入细致地实施有效监管。

二是信息沟通闭塞。部门之间缺少横向联合与信息对接,相互处于分割、孤立状态,监管效能停留在分散监管、专项监管层面。由于监管目标落实效率较低,以致监管信息不够准确,各业务条线间也处于松散连接状态,难以综合全面地获得市场主体监管信息,不利于经济户口的综合监管,不利于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档案。

三是监管合力不足。原有的分散型、孤立性监管职能配置,直接导致业务部门间整体观念不足,各部门分工有余而协作不足,缺少整体作战的大局观念,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影响了综合监管的转型进程,弱化了监管效果。

四是监管效率低下。检查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必然导致网格管理员疲于应付,处于消极松散的工作状态。在很大层面上,存在着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工作状态,监管职能未能按实际要求发挥,致使工作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降低了监管效率。

要实现综合监管、科学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则需打破原有监管职能配置格局。从纵向的“独来独往”式监管转向纵横结合的集思广益式监管,解决好各部门信息对接滞后,综合协调薄弱的难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内部监管职能必须进行适时整合,以适应综合监管的需求。

二、整合内部监管职能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在探索过程中,分局立足综合监管的实际要求,确立了保障职能部门有效发挥作用。增进部门互相协调,加强组织的整体性,避免重复履职,减少行政成本的标准。改变原有的分散式监管职能配置,保留业务部门在监管时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将制定监管计划、下达监管任务、汇总监管信息、分析监管动态、监管技能培训等职能从各业务部门分离出来。由专门机构负责实施。

(一)设置运转机构

经调研分析后,分局建立了一个长效运行、动态运作的职能整合机构,即巡查监管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由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科、消保科、经检大队、办公室、监察室业务骨干组成;工作范围涵盖上述8个业务条线。明确设置了日常工作流程:登记、监管、市场合同、消保、公平交易等5个业务部门负责上报上级局相应业务条线或自身拟下达的巡查监管任务,提供检查规范性文件、检查对象、期限、实践要求、操作指南、统计要求等关键信息:办公室负责材料的审查和汇总,召集业务部门根据检查信息。提出整合检查任务的技术性处理草案;然后报分管副局长核准批示,遇重大事项或‘复杂问题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策。批示或决策后,由办公室统一下达巡查监管任务书,基层网格管理员根据任务书实施综合监管,并反馈监管信息。

(二)定位工作职责

盘点问题。指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着重盘点解决两类问题。一类是解决自身运作存在的问题,完善促进中心运行的具体制度,增进业务条线间的信息对接,提高整合层次。二类是解决基层网格反馈的监管难题。随着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行为的多样化,基层网格管理员只会收费、查无照的不足凸显出来。普遍缺乏开展严要求、高质量巡查监管的技能。针对上述问题,指挥小组以建设“学习型”队伍为突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工作技能,并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实战指导、编印工作指南、结对帮扶等方式,提升网格管理员业务技能,先利其器再善其事。

(三)完善保障机制

通过及时制定出台了配套制度,理顺职能整合的运行环境。确保职能整合有序推进。

一是制定监管任务流转制度。明确监管任务整合与实施的操作流程,畅通职能整合途径。具体流程包括:任务下达流程:各业务部门提交巡查监管信息指挥小组审查、汇总材料,提出整合草案分管副局长批示(重大事项报经局长办公会批示)下发巡查监管任务书基层工商所展开巡查。任务落实流程:网格管理员接到检查任务开展实际检查填写监管巡查表录入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一统计汇总检查信息一报送巡查监管指挥小组。

二是出台难题反馈报告制度。基层工商所管理员对超越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呈报的原则在问题没有扩大之前及时将监管难题

反馈报告给上一级监管机构,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市场主体的综合管理。例如基层工商所在日常巡查监管过程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度危险品行业的无照经营事项,通过履行自身职责或在本部门内协调力量难以达到管理目的时应及时报告上级监管机构。

三是推行有效的运行载体。在制度出台后,指挥小组经多次商讨,推出了由“两单一书”组成的中心运作载体。成为促进业务对接、指导检查、落实检查、信息反馈的系统工具,成为连接指挥小组、工商所、网格管理员的纽带。

1、检查任务书。目的在于整合各类检查任务,对各类监管、检查任务进行整合。统一编号以检查任务书的名义予以下发。任务书中列明检查目的、内容、对象和注意事项,明确了检查时限和信息反馈的关键要素,指导基层网格管理员按图索骥、开展工作。

2、问题呈报单。实现“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的目标。明确分局、工商所、网格管理员的监管责任,强化痕迹管理。各监管层级在遇到自身的权限和能力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填写问题呈报单。提交上一个监管层级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3、移交单。目的在于促进工作衔接并分清工作责任。网格管理员在检查时发现重大案件线索,且自身能力难以有效解决时,应及时移交工商所执法中队、经检大队、消保科等部门解决,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职能整合工作开展以来,分局以指挥小组名义整合47次各类专项检查,下达检查任务书19份,整合了市场检查、食品安全整治、化工行业检查、红盾护农、对外劳务、烟花爆竹检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等多项检查任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职能的有效整合,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指明了监管方向。千头万绪的检查任务经整合后变得井井有条,原来的“千根线”拧成了“一股绳”。盘根错节的各项检查目标实现了殊途同归的预期目的,为基层监管指明了方向。

二是提高了业务技能。整合内部职能从形式上促成了部门协作配合,从实质上实现了各部门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的有机整合,带动管理技能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三、整合内部职能实践中的新问题和解决思路

分局整合内部监管职能,增强了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了综合监管效能,但仍有新矛盾、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解决。

一是考核机制需要完善。竞争激励是考核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可以采取同部门绩效考核挂钩的措施。对部门协作配合设定相应的考核分值。对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由指挥小组全体成员和工商所网格管理员对各部门打分,激励督促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工作。

三是协调统筹需要加强。指挥小组人员都来自不同部门。主要工作仍在原部门,只是为“会战”而来,在统筹协调上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在运行过程中,通过指定监管任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增强部门间的合作意识和大局意识,消除应付的念头;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处置好纵向指导和横向联合事务。

一、廉租住房的分配管理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先租后售、群众自愿的原则;

(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排队轮候的原则。

二、廉租住房租金或售价的确定

廉租住房租金或房屋售价由县物价部门根据廉租住房的成本造价确定。

(一)廉租住房租金的确定。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部门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收入状况每年进行调整。年度廉租住房月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收取。

(二)廉租住房出售价格的确定。

廉租住房出售价格按当年成本造价由物价部门进行确定。廉租住房的成本造价包括:建筑安装成本、土地成本和税费等。

三、资金管理

廉租住房租金及售房收入,按照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管理及建设。

四、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一)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住户可申请入住廉租住房:

1.申请家庭取得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村常住户口3年以上(截止到2008年1月1日),并在本县居住生活的。

3.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转让过房产。无房户是指没有私有住房,在市场上租住住房或借住他人住房的家庭。

4.符合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家庭优先分配廉租住房: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列入廉租住房分配对象: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2.违章搭建,扰乱城市建设管理秩序的;

3.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4.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中有房产或机动车辆的。

五、申请廉租住房的程序

廉租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初审公示后报其所在的主管部门复审,复审结果公示后提交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后确定初步名单,张榜公示后报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

(一)申请

符合廉租住房家庭申请条件的,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1.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4.婚姻证明复印件一份;

5.享受低保家庭低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受理

(三)复审

(四)审批

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列入初步名单的家庭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

六、廉租住房的分配

由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参加廉租住房分配。住房套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户数时,采取公开抽签方式配租。

七、日常管理

(一)合同签订。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与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为期1年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二)物业管理。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入住廉租住房的家庭须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八、续租和退出

廉租住房实行续租年审制度,承租家庭从取得租住廉租住房之日起10个月内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续租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变动情况,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租户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续租廉租住房。

承租廉租住房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限期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而弄虚作假的;

2.家庭人口、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

3.承租人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让、转借、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6.违反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

7.承租人家庭因多种原因外迁的。

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书面通知廉租房承租人后,承租人应当在30日内腾退廉租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腾退的廉租住房纳入下一年度的廉租住房房源。

九、为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的保障能力,结合承租人的申请,创新保障性住房之间的相互转化机制,按照“转一建一”的原则,可以将部分廉租住房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即符合廉租住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先租入住后,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申请购买廉租住房,购买后廉租住房参照经济适用住房进行管理,同时加大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补足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的部分,使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的总面积不减少。

十、监督管理

(一)对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的个人,取消其廉租住房分配资格,依法收回廉租住房;

一、零距离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基层工商所按管辖区域,对口与全县所有乡镇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乡镇固定一名业务骨干,定期与所在乡镇政府联系工作,接受乡镇领导,并无偿及时为地方招商引资服务。

二、贯彻品牌强县战略

每个工商所指定一名干部为企业创品牌指导员,全程免费协办申报服务工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今年争创1件湖南省著名商标,引导企业申请6件注册商标,力争我县的省著名商标数量及质量居全市前三名。发挥农业大县的优势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注册有特色的农产品商标。积极引导新落户的工业企业申注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从事公司经营的,两年内工商部门只收缴登记费、年检费。下岗职工来县工商局查询登记资料一律免费,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本人下岗优惠证免收登记费。持有伤残证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一切费用,只要手续齐全,免费办理营业执照。

四、放宽企业登记和年度检验

每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本年度免予年检(企业自愿要求年检的除外)。新设立企业首次年检逾期的,先责令限期改正,如在责令期限内补办年检的,免予处罚。企业逾期参加年检,但在一个月内主动补办年检手续的,一律不予处罚。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主动补办年检的,在法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逾期三个月以上,但主动补办年检的,在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

五、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一)严格遵循纠错原则

对涉及注册资本的案件和初次发现的虚假宣传行为,除涉及药品、食品、农资和用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救灾救济商品外,先不予处罚,由办案单位下通知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限为两个月。

(二)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

对于其他依法需要给予处罚的行为,一律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的幅度,按下限予以处罚。

(三)杜绝对企业的重复检查

全县工商系统行政处罚实行立结案备案制度,严禁进入企业重复执法。对县政府挂牌保护企业,严格按县政府检查申报备案的规定。对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企业,在帮助其整改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处罚。全县公用企业统一归口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监管。

关键词:廉租房退出;授益行政行为;信赖利益;撤回

廉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种,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但是由于地域、环境、人文差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廉租房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应该看到,廉租房是一种有限社会公共资源,必须分配给最需要的家庭,因此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尤显重要。若退出制度缺失,不仅难以收回政府的巨大投资,让少部分人独享社会利益,也浪费了社会资源,不利于廉租房的良性循环运作。面对以上现状,笔者将从制度层面分析产生这一困难的原因,并拟从一个新的角度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廉租房“退出难”的制度分析

1.立法认定退出对象模糊

2.审查退出难以实行

(2)政府部门执行力度不够。我们对南京几个保障房小区发放了近1000份调查问卷,从整理的数据来看,近80%的保障房业主认为政府并没有做到规定的每年审查一次(见下表)。行政部门的不作为导致审查退出机制落实不到位,也就不难想象会出现“退出难”的问题了。

3.缺乏完善的保障机制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经验

1.香港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

香港地区对于保障房实行的是1996年确立的公屋轮候制度,由于满足申请保障房条件的人很多,需要在公屋轮候册登记,并接受严格的家庭收入和资产审查,符合条件者在公屋登记簿上登记并等待分配房屋。其次香港房屋管理委员每年都会结合登记簿对原本符合条件者进行严格审查,这样首先在准入方面就减少了浑水摸鱼者,同时降低了因不合法的申请而退出的概率。事实上,香港地区在退出机制方面最大的亮点就是有明确严格的调整保障房准入与退出的法律法规,同时有严厉的处罚机制来制止违法违规的现象。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不申报收入或者不再符合公屋居住的条件就必须在一年内退出公屋且在这一年内的房租恢复市场价格。如若查出申请者对自己有关申请信息进行虚报和伪造,就要承担最高6个月的监禁且附加罚款20000港元。另外公屋管理办法对公屋的使用、财产申报年限、方式、公屋的退出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执行方面,设立被香港政府赋予监督检察权的特遣队,一旦被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加大了对应该退出而不退出者的震慑力。

笔者认为,香港地区关于保障房的运行体系有许多方面值得学习借鉴,大陆地区对保障房的申请、使用、审核等方面各主管部门职责混乱,没有形成高效的协作体系,难免会出现相会推诿的现象,而香港地区则设立专门的特遣队负责保障房的审核退出。大陆地区从立法上必须明确负责保障房各个环节的权力部门,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权利滥用和不实权利的存在,其次应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违法成本低于廉租房的可期待利益只会使违法者更多。

2.英国关于保障房的退出机制

结合我国国情,可以赋予不符合住房条件的公民以选择权,若由于各种原因不想退出保障房可以购买这套房屋,这种不强行退出机制就可以让政府回笼廉租房的建设资金,使用不再符合住房条件又不愿搬出房屋者购买的资金再兴建保障房,解决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住房问题,而且兴建新的住房也有利于城市的规划推动经济的发展。

3.新加坡保障房的退出制度

新加坡从60年代起,开始实行福利住房政策。新加坡的福利住房政策主要包括了“五年建屋计划”和“居者有其屋政策”。意在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住上与其自身条件相适应的房屋。且新加坡有一套完整细致的住房体系标准,即什么层次的收入对应什么条件的住房,更甚至住房面积和结构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这样就更完善了不同条件公民居住不同类型房屋的宗旨。由于制度的衔接比较紧密,就算不符合此种类型住房标准也很容易就可以居住另一种房屋中,避免了夹心层的效果,也减少出现退出难的问题。

三、廉租房审查退出设计的新思路

1.理论前提

公民在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时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部门对于公民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若符合条件就予以许可。这是行政许可的典型模式。而行政许可是一种典型的授益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其义务的行政行为,因此行政机关为公民设定的廉租房权益的行为即属于授益行政行为,廉租房的审查退出即属于授益行政行为撤回的情形。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必然要对已生效的授益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并在特定的情形下对授益行政行为予以维持、撤销或撤回。一方面对符合申请规定,程序合法,实体公正的予以维持,另一方面,理论上通说认为,行政行为的失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即内容已实现和期限届满;无效、撤销和撤回;其他(主要指由于义务无法履行而消灭、因目标物灭失而消灭、因相对人死亡而消灭、因权利主体放弃权利而消灭、因人违反而消灭)。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发现有违法或者不当情形时,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而对于已经合法成立的授益行政行为,因其出现某种法定情形时(比如情势变更),就有可能存在撤回的情况。

2.具体制度设计

(1)明确廉租房撤回权的行使属职权行为。纵观我国的行政立法,授益行政行为的撤回权绝大部分被认定为是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但从南京市的实施细则来看,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行政机关将廉租房的审核主动权交由业主行使,其预期效果难以实现。其次即使这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时汇报了情况,其可信度又有多大?长此以往,一味依靠新建安居性住房保障民生的“房等人”的政策,而忽视后期的审查退出监督程序,必然渐渐偏离了国家建设廉租房的初衷,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当然,如果廉租房申请人在申请到廉租房后改变意愿不想取得或者后期主动要求收回的,这是廉租房申请人申请权的必然延伸,行政机关应当作出撤回的决定,但是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少之又少。

笔者认为廉租房的撤回权应当重拾其行政许可的本质,廉租房的撤回权应当与一般行政许可的撤回权性质相同,即均属于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房改办等明确规定的责任部门应当依照职权主动审查廉租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人口情况和住房变动等情况,使廉租房真正担负起社会底层人民生活保障的责任。

(3)完善廉租房撤回的行使程序。廉租房的撤回程序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以南京为例,其实施细则仅笼统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对于存在七种情形的廉租房住户应当取消其廉租房保障资格,以及“确定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应及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退回住房。逾期不退回的,市房保办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细则无具体的程序规定,尤其是在公众参与原则上并没有涉及。

“只有公正的程序才能充分体现法律的正义。”虽然程序的正义并不完美,只能提供底线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但没有程序正义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那就是罪恶。程序的正义只有通过某种正当的程序才能实现,古老的英国崇尚自然正义,程序的正义主要通过公正的判例来实现;随着保护人权运动的深入,美国通过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些著名案例,逐步确立了美国正当程序的基本内容;而在我国主要是通过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和公务回避来实现。

首先,对行政机关而言,针对目前缺乏完善的行为准则的情况,应当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补充完善可行的实施细则,使得做出行政行为时有明确的裁量机制以及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依照法定程序办事。

(4)规范廉租房撤回的权利行使形式。从行政法的性质来看,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管理社会时,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载体才能为相对人所知晓,这种载体就是行政行为的形式。法律从严格执法和保护相对人的角度出发,往往对行政行为的形式作出严格的规定,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某种书面形式或必须是特定意义的符号,比如交警开出的书面形式的罚单。授益行政行为的撤回权行使一般应采书面形式,一方面对授益行政行为的撤回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属于负担行政行为,采取书面形式有利于相对人救济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廉租房的审查退出关系到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的公民基本问题,一旦不能妥善处理,势必“后患”无穷。因此,廉租房的审查退出应严格审查采取书面审查为宜,即使当时不能做出书面决定,也应在事后及时补充。

通说认为,相对人产生的信赖利益是否值得保护应该视情况而定。信赖利益之所以需要保护就在于合法正当的信赖利益是应该给予维持,不能轻易变更的,信赖利益保护是否必要关键看行政受益人是否对授益行政行为的撤回有“预知可能性”。倘若行政受益人能够预知,则不应享受信赖利益保护;反之则应当获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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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登峰.论合法行政行为的撤回[J].政治与法律,2009(4).

一、以履职尽责为目标,着力推行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

积极探索和推动监管模式创新,在全局推行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努力适应日益变化的工商监管工作形势。

1.制定实施办法,有据可循易操作。依据省局《经济户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精神,专门制定实施办法,使得基层分局具体实施时有章可依、有制可行。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历经三个阶段。一是调研起草阶段。春节刚过,主管局长率调研组分赴各基层分局,广泛听取基层分局建议。整个调研活动“实”字当头,充分尊重和调动一线同志的首创精神,为制定办法打下坚实基础。3月下旬,实施办法起草完毕并提交局党组讨论通过。二是试点论证阶段。确定开发区、通海、刘桥三个分局先期试点实施,金沙分局组建了“特别监管区”巡查组,由5名50岁以上大龄段同志在区内工作,收效明显。三是全面实施阶段。4月7日,通过发文形式印发了《*工商局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经济户口监管员责任制。《办法》分六章四十条,对人员定岗、职责分工、组织协调、责任考核进行了详细规定。各分局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强力推进。5月下旬,局组织对各分局监管员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市场主体持照率、亮照率及对监管员知晓率均比责任制推行前有明显提升。

二、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着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立足工商职能,深化服务内涵,为*市经济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搞好服务。

2.服务新农村建设初显成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探索农资市场管理新模式,大力培育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督促经营户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种子留样备查等各项自律制度。4月底,南通市局在我局召开了“红盾护农”推进会,推广了我局培育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二是积极培育标准化市场。结合有形市场年检,对全市75个市场的管理机制、市场软硬件设施进行集中规范。积极推广“场厂挂钩、场地对接”经营形式,引导市场主办单位在农贸市场增加无公害农产品、放心农产品的覆盖面。截止6月底,*市第一集贸市场等9个市场已达到标准化市场要求。三是积极提升经纪人素质。上半年,新培育专业经纪人470人,开办三期经纪人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专业经纪人培训面达60%。严把经纪人年检关,对在册经纪执业人员逐一审查经营资格,依法核销不符年检要求的经纪执业人员425人,促使经纪人队伍量、质同步发展。

三、以执法维权为抓手,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恪守工商法定职责,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

1.执法为民办铁案。用新标准指引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提升办案水平。一是执法领域更宽。查结各类经济违法违规案件538起,案值15414.63万元,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40起,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案件4起,适用《产品质量法》查处案件20起,适用《商标法》查处案件26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保护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6月2日,南通市局在我局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研讨会”,肯定了我局的经验做法。二是执法能力更强。组织开展了“红盾维权促和谐”执法竞赛活动,组织办案技能培训,注意增强人员办案素养,上半年所办案件全部达到零复议、零诉讼、零错案的“三零”目标要求。三是执法监督更严。开展案件评查评议,抽查案件卷宗48件,由各办案单位法制员进行互评,并梳理出存在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开展罚没物资专项监督,要求各办案单位对罚没物资实行集中管理、妥善保管、扎口管理。开展自由裁量监督,确需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时必须报分管局长批准,使行政处罚工作朝着宽严相济、公平公正的方向迈进。

2.建好机制巧维权。着眼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一是12315规范运作机制。充分发挥12315受理快、移送快、处理快的特点,做好申诉举报的调处办结和网上录入工作。加大对农村社区的维权力度,开展维权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不断延伸消保维权的触角,提升了“12315”的社会形象。二是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台帐。进一步完善经营户内部管理机制,明确68家商场、超市建立六项制度和七本台帐,每个食品经营户都建立了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与全市6701户食品经营户签订承诺书,明确管理要求和质量承诺,从制度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消费维权协作机制。与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消保”合议庭制度、案件资源共享制度、保障调解协议优先执行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等一系列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新机制促动了维权工作效率的提高,上半年共处理消费者投诉1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万多元。

3.专项整治护市场。开展多项专项整治,积极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一是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严厉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注册权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江苏省商标印制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商标印制企业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及时掌握商标印制情况,规范商标印制行为。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72家,对15家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三是开展网吧专项检查行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百日整治集中行动”,检查有照经营网吧53家,取缔无照网吧2家、无照游戏机房3家。四是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检查行动。结合人大代表建议办复工作,对电信、水电等公用企业进行格式合同检查,抽查格式合同16份,督促公用企业及时纠正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开展涉农合同专项检查,抽查涉农合同1568份,督促合同履行78份,合同金额达81.2万元。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增强人员综合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人员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职业素养。

1.狠抓了基层建设。以创建文明工商分局为契机,全力推动基层建设。一是抓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禁止传销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培训,着力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在南通市局消保知识竞赛中,有两个分局进入团体前6名并分获二、三等奖,五人进入个人成绩前二十名。鼓励在职干部通过自学和函授提升学历层次,鼓励非公务员编制人员参加技术职称考试。目前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达92%;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含在学)占38%,中层干部本科学历(含在学)已达50%。二是抓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局工商执法文书格式,编制15种电子版常用法律文书,便于一线执法人员即时打印使用。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求收费人员正确使用票据,及时上缴收入。三是抓硬件建设。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上半年为基层分局添置计算机70台,实现了全系统“人手一台”电脑的目标,为提高办公效率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妥善调配资金,为三个分局更换或下发了执法车辆。

2.狠抓了作风整训。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召开专门人员会议,传达省、市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明确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开展《公务员法》、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专题学习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出学明使命、知荣辱明是非、敬廉政明言行的思想教育氛围。二是强化制度约束。主管局长与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层级追究,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100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认真梳理反馈意见,逐一落实整改。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制度供应量住房困难

近几年来,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相对滞后,政策配套措施还不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亟需加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效果不足;经济适用房未能真正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等。现就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谈点浅见。

一、加强调查研究,制订适合本地的保障性住房制度

一要全面掌握城镇居民的住房现状、城镇人口的户籍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城镇弱势群体状况、家庭房产情况。二要采取家庭居住地与工作单位相结合、户籍管理部门与房管部门相结合、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调查工作,确保各项调查数据准确。三要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方式、保障面积以及保障性住房房源和资金,并制定分年度实施的工作方案。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房源,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三、加大对“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即加大政策性租赁房建设

四、将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旧城区改造”结合起来

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城中村现象非常普遍,“城中村改造难”已成为城市化发展的瓶颈。大量存在的违章建筑以及“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与发展,并引发了一些社会治安问题。虽然各地政府一直想改造,统一规划,合理用地,减少隐患,改变市容市貌,但阻力却非常大。因此,“城中村改造”应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综合考虑。一方面要将拆迁补偿与村民就业、收入保障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统一规划,将改造、安置低收入人群居住和城市化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在城中村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一个较好的改造建设方案。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城中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居住环境,集约有地,合理规划布局;另一方面,由于城中村大多位于城市中心或交通较方便的区域,可以避免低收入人群的边缘化,在解决低收入群体“住”的同时,也可以降低“行”的难度,应是一种较好的住房保障形式。

五、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机制

一要做好申请管理工作,同时做到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二是做好调查审核工作。既要通过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又要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在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变化年度检查复核工作。要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要求,建立从申报审查、住房审查、户籍审查、公开公示到实施保障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机制,使整个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六、做好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

一要建好档案。对实施保障性住房制度以来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二要建立保障性住房一户一档制度。对保障性住房户的申请、审核和年度复核等材料进行分户建档。对申请家庭名单清单(台帐)、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发放清单(台帐)、银行对帐单、保障性住房保障家庭统计月(季)报表,实物配租家庭租金收缴情况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要充分利用档案,为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提供更好服务。

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实施力度,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健全以廉租住房为主的保障模式,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旧城区整治改造力度,实现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2.完善政策制度配套,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3.规范审批规程,进一步健全逐级审批制度

制订实施保障性住房审批操作规程,不断完善个人申报、社区街道初审、民政与房管部门审核、建设部门审批、纪检监督的逐级会审、分级把关的申报审批机制和社区街道公示、审批部门张榜公告的二级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入口”关。

4.创新保障方式,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

为体现住房保障工作的人性化,有效盘活有限的存量土地资源,建议以后尽量不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而是主要通过新开发住宅小区中配套的方式解决。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模式,坚持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相结合,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基本落实城市低保家庭无房户等住房保障对象的实物配租,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试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允许居民持币按自己的意愿在市场上买房,优惠政策直接以货币形式落实到家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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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多永,张玉香.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原因探析与政策建议[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0,(03).

一、保证金简述

银行贸易融资中保证金制度主要是指在银行应申请为进口方开立信用证时,交纳保证金作为动产担保质押物,保证金担保制度作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担保方式被广泛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提供贸易融资担保要求。现有的司法解释中对保证金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问题作出了规定。司法解释将《担保法》第三条认为对银行信用证开证金,保证金与银行承兑汇票(promissorynote)不得扣划。保证金都不得扣划。银行管理保证金仍有不少问题。无论从具体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存在保证金质押风险。在实践中,应该加强防范保证金操作风险。

二、理论上目前法律不完善规定给保证金造成风险

如何交债权人保证金占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证金公示方式质押确认,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法院之间,银行与出质人对此认识不一,出现保证金无特定化的法律特征。目前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它规定了保证金这一担保方式是一种特殊动产质押。从法律上有适用风险,而最大的风险在于操作上。

三、保证金制度实践上操作不规范带来法律风险

四、对法律风险的防范

为防范奉贤的发生在保证金质押时下,出质人必须在贷款行(质权人)处开立保证金专用帐户。只有这样,才符合法律上质权人占有并实际控制要求保证金被移交,开立保证金专用帐户与现资金进入帐户并不是一回事。保证金质押对银行而言一说,为减少保险系数的降低系数要求,企业资金不进入保证金专户而存在法律风险,只有进入不属于普通存款的保证金专户,保证金存于保证金专户储存才具有可以与第三者发生对抗的法律性质。

[1]赵军.论出口单据质押担保,教科文苑,2011第12期

海外代购发展迅速是由其高效便捷和质优价廉的特点决定的,然而,由于海外代购时空跨度较大、主体关系复杂、国内信用评价制度的缺失,代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国内买家将面临着大量的维权难题。要解决这些难题,理清海外代购的运作模式,明确销售商、代购商及国内买家之间的法律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海外代购的运作模式

依据购买渠道的不同,海外代购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熟人代购,即消费者委托熟识的人到境外购买特定商品。由于这种代购方式发生于熟人之间,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小,本文对此不做详细探讨;另一种是电商平台代购,指境内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经由专门的代购商购买境外商品的行为。

按照产品归属的不同,海外代购又可以分为现货代购与非现货代购。现货代购,是指代购商取得了商品的所有权后,将商品置于网络平台销售的交易方式。其实质上是商品的转卖,由于现货代购法律关系较为明确,本文对此不再赘述。非现货代购,是指代购商根据消费者的指示从境外销售商处购买商品,由销售商将商品直接邮寄给消费者或者经代购商转交给消费者的交易方式。海外代购各个环节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关税、行政监管、产品质量等问题,本文主要就非现货代购中产品质量引发的维权难题进行深入探讨。

(二)海外代购法律关系分析

海外代购涉及三方主体和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代购商与境外销售商之间的关系,该关系较为明确,即买卖合同关系;二是代购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非现货代购一般是代购商接受消费者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境外销售者订立买卖合同,从而为消费者购买到其指定的商品。代购商的意思表示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实际归因于消费者的委托,其购买行为直接对代购商发生效力,间接归属于消费者,二者之间是基于委托合同产生的间接关系。

二、现行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合同法》的规定

依据《合同法》,在代购商与消费者的间接关系中,当受托人(即代购商)因第三人(即销售商)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代购商应向消费者披露销售商,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主张代购商基于买卖合同对销售商享有的权利,即特定情况下,消费者享有介入权,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买卖合同相对性的界限。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依据《产品质量法》,在非现货代购中,由于销售商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或者销售商不能证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受害人可要求生产者、销售商任一方承担产品责任,一方承担责任后,可依法向对方追偿。此外,产品质量法赋予消费者向工商局、质监局等行政部门申诉的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就海外代购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对生产商、销售商作出行政处罚。

三、海外代购产品质量引发的维权难题

(一)代购商身份不明

目前代购商只需提供少量的身份信息和消保金即可在第三方代购平台上注册,至于其真实身份信息,以及商品货源是否合法等问题平台并没有进行严格审查。一旦代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代购商可能借虚假身份推卸责任,甚至在赔偿数额巨大时选择隐身,致使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除此之外,由于代购平台监管环节薄弱,仅采取抽查物流单等监管方式,部分代购商家以假充真甚至直接销售假货,一旦代购商隐身,消费者将更加诉之无门。

(二)消费者举证困难

(三)管辖及法律适用难题

四、消费者维权难题的解决途径

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及跨境代购的特殊性,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广大消费者应从自身出发,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事前与代购商充分协商,从源头上减少维权难题的产生;本文将从海外代购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救济三维度出发,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搭建多重坚固堡垒,从外部减少维权难题的产生。

(一)事前预防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在网络购物中,经营者的信用评价等级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更主要地表现为赢得消费者信任这种新的交易方式问题,所以网络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就演变为信用体系的建立。鉴于目前国内各大网络服务商所采取的评价标准比较简单、主观性较强、容易被人操控,我们应改进评价指标的设计,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合理性和可采性,比如评价要着重比较实物商品与卖家描述的差异、增加对代购商售后服务的评价,健全第三方平台对代购商的信用评价机制。

同时,也要加强对代购商网店的证照监管,并完善代购商的个人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对代购商的营业准入并没有太多的资质要求,其注册的网店基本属于无开办资金、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固定从业人员的三无产品,以至于事后代购商隐身的现象频发。对此,应改进对跨境代购网店证照审查的方式,可以考虑采取实质性审查的原则,对代购商的个人信息进行详细的备案,其信息披露应达到真实准确、充分完整、便于理解、易于获得的标准,从而使消费者可以准确定位到特定代购商,便于向代购商追责。

THE END
1.12315投诉后商户不处理造成的损害,消费者该怎么处理?1、消费者到12315投诉后,消费者协会会来组织商家去协商解决。若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好,消协会将此事报...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634295.html
2.12315投诉对商家有哪些不利影响,商家应如何应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https://www.lawtime.cn/wenda/q_47899511.html
3.消费者投诉,商家不远赔偿,打了12315,商家不给12315是消费者协会,本身不是行政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它主要是一个舆论监督的作用,消协曝光的不良商家。商家如果不理12315投诉,不积极配合,消协会将此事上报给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工商局会对商家进行处罚。1、消费者到12315投诉后,消费者协会会来组织商家去协商解决。若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好,消协会将此事报给工商行政...https://www.xunlv.cn/ask/info/338137
4.异地维权难12315将进驻电商专题报道实体商业走下坡路的背景下,电商、电视购物的市场占比不断增加,但非现场交易的模式也留下了不少维权难的隐患。2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总局出台加强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提到,要推进12315平台接入网购、电视购物平台,旨在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而网购、电视购物正是异地维权难的高发领域。 http://m.zgcxtc.cn/news/138958.html
1.12315不撤诉有什么后果倘若12315不受理您的撤销投诉请求,其可能带来以下几种结果:1.当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会首先安排相关商家进行磋商以期达成和解,若未能达成共识,消费者协会将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汇报。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针对商家的不当行为展开深入调查,如果证实存在违法事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3.在这种情况...https://www.66law.cn/case/28407176.aspx
2.2022年“3·15”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三是办得更实。通过采取专人全天候督办、每月下发督办通报、每季下发效能评估通报等方式,促进县市区第一时间分流处置,按时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2021年度我市在全省12315效能评估中位列全省前列。 三、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情况 我局不断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一是2021年5月份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芜湖...https://ww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211/33891781.html
3.价格监管个人年度总结(通用10篇)20xx年元月以来,通过12315、12345、信访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件82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行业协会商会检查 随机抽查10家行业协会商会,确保优化灵璧营商环境。 5、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对全县23家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我县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https://www.ruiwen.com/zongjie/6667486.html
4.12315受理范围'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999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于3月15日正式上线。受理范围:1、https://www.64365.com/special/21552411
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工商局市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12学校及其他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有761个,在行业协会建立的服务站有7个)全部纳入综治组织范畴,接受综治委的统一领导,提倡依托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综治组织,实行合署办公,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12315消费维权服务工作人员;条件暂不允许的,办公场所、站、点负责人可以不变,新增综治组织...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7s0c8xe.html
6.周文王曾告诫武王:“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下列定点零售药店哪项情形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属于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暂停乙方统筹基金使用权限三个月的? A. 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开展配药服务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 B.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 C.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https://www.shuashuati.com/ti/4e756e678c0a4039832a8e1f7d320584.html?fm=bd83a113c10d7fc53e4db442726f520675
7.乡镇消费促进工作总结(汇总37篇)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https://www.lawjida.cn/fx/4886.html
8.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用10篇)三、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 (八)加大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发挥审计促进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全省审计机关要持续组织实施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https://www.mingkanw.com/w/filewe6uni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