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推进、社区建设的加强和物业管理的推行,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涌现出一大批环境美、设施全、服务优、管理好的新型住宅小区。但从整体来看,我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还不高,尤其是部分小区存在“违法建设”、噪声油烟扰民、种菜养鸡、养狗,“住改商”等的突出问题,形成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这些行为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小区整体形象,周围住户意见很大,邻里关系紧张,矛盾纠纷增多。而一些物业公司监管失职,或者根本不管,任其发展。对此小区住户们反映强烈。现实下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处理不及时如何追责?都存在诸多不明确。急需要政府尽快明确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小区内存在的违法建设等问题一、目前小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如私自打掉承重强,私自破坏外墙,私自改变窗户为出入大门,私自改变下水管道等;
(二)整治侵占公共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部位(场地)种植蔬菜,在公共区域或者在自家院内饲养家禽,养狗等,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影响等“种菜养鸡”行为。
(三)私自“住改商行为”,即将房屋原规划设计改变,住宅改成商业门市自己经营或者出租经营等的违规行为。
(四)部分商家(或者业主)在住宅内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成为小区内的安全隐患(五)私自在小区内经营餐饮,产生大量油烟,严重干扰楼上楼下居民
(六)由于住宅小区租金相对便宜,缺乏监管,现在很多不法商人都租赁小区住宅为经营场所,不办理执照,逃避政府监管,偷税漏税,制假贩假等,严重干扰
(七)由于小区房租租赁没有纳入政府监管,属于业主与承租人私人行为,承租人的目的不清楚,甚至有可能成为卖淫,嫖娼之场所,也有可能成为传销人员场所,有些成为违法犯罪份子的法外之地;
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既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提出以下建议(一)明确监管部门,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街道为主,部门保障、依法处理”的原则,明确街道办事处为住宅小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体和基础作用,联系公安,住建、城管、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责,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保障,提高住宅小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