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明养犬不仅是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的需要,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人居品质和文明程度。2023年6月以来,我市大力开展包括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专项整治在内的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市创文办持续强化督办,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专项整治已经初见成效。
在我市,犬只伤人事件也有发生。2020年6月15日,家住花果的市民朱先生下班回家刚走到单元门口,一只金毛狗就狂吠着扑来,一口咬住他的小腿。报警求助后,民警通过走访联系到了狗主人张某。在院子里乘凉的张某这才发现自家的宠物狗早已不见了踪影。2021年10月3日,丹江口市居民李某骑摩托车与突然窜出的未拴绳狗相撞。李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除了肋骨、肩胛骨骨折,还出现食管裂孔等伤情。李某住院治疗9天才康复出院,而狗主人还向李某索要爱犬受伤的赔偿费。最终,在法院的介入下,狗主人赔偿李某2万元。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市受理犬类纠纷报警7640余起,受理案件387起,调解处理372起,办理不文明养犬案件15起,平均每天接到涉狗警情6起以上。
监管困难,有效治理亟待破题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养犬的市民也越来越多,忠诚、可爱的狗狗,为很多人带来了欢乐和温暖。一些市民,甚至将狗狗当成家庭成员看待。在一些小区里,每天早晚都有居民遛狗。养狗的人多了,一些不该发生的情况就会发生。比如:遛狗不拴绳,不主动清理狗的粪便,将狗遗弃致使流浪狗增多等。
游女士是北京南路一个小区的保洁工。由于小区里遛狗的业主很多,所以她每天都要在小区巡查,将狗的粪便及时清理。有些狗狗干脆在走廊或者电梯里撒尿,狗主人一走了之,引发别的业主投诉物业。游女士只得和同事们及时赶到,进行仔细擦洗。很多业主为此对养狗的业主颇有微词,经常在小区群里呼吁“文明养狗”。
此外,犬只收容问题矛盾突出,无部门承担建设犬只收容站场,导致在执法实践中,流浪狗、大型犬、烈性犬禁养处罚存放问题不能有效解决,给基层执法带来很大困惑。
印制《条例》,保障治理有法可依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近年来,我市一直在摸索规范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管用之举。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文明养犬做出明确规定:在市、县(市、区)建成区内养犬或者从其他区域携犬只进入的,需按规定到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并按照公安机关管理规定申办养犬登记证、领取犬牌;外出时为犬只戴牌,拴犬链(绳)牵引,主动避让路人,及时清除犬粪,乘坐电梯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抱在怀中。不得遗弃犬只,随意丢弃或者自行掩埋犬只尸体,犬只尸体应当送至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代为无害化处理。
《条例》实施后,市公安局配套出台了《十堰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指引》,系统组织《条例》宣贯学法培训60余场次,培训民警1800余人次,组织养犬登记2.5万余条。2021年3月11日,我市首开不文明养犬行为罚单,一条狗因为突然冲出楼道追着母子狂吠,狗主人被罚200元,并通过媒体以案释法宣传,开展不文明养犬敲门行动110余次,在社会上引起热议。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加快推进出台《十堰市养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禁养38种烈性犬。
在公安、乡镇街道执法中心联合治理的同时,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展开了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六进”行动,通过发放《条例》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让文明养犬要求家喻户晓。广大市民纷纷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2023年6月以来,我市共抓捕流浪狗200余只,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000余次,签订承诺书3000余份。
社会联动,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经过努力,十堰文明养犬意识大为提高,不文明养犬行为显著减少。流浪狗处理更人性,参与抓捕市民也多了起来,抓捕成功率持续增高,街上可见的流浪狗、遛狗不拴绳现象大幅减少。
与此同时,让基层苦恼的抓捕流浪狗处置问题也有一定的缓解,位于花果的十堰流浪动物之家,为这些被抓捕的流浪狗敞开了大门。为了减轻爱心人士的负担,让这里的数百条狗狗们温暖过冬,很多爱心人士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最近,湖北用心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方礼仪幼儿园等企业先后为十堰流浪动物之家捐赠药品、小床、棉被等物品。有爱心人士去当义工,为小狗们服务。分工协作也越来越密切,治理阻力越来越小,常态长效机制更加科学完善。
文明养犬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文明标志,它既体现了人们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和关爱,也彰显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公共秩序的维护。十堰包括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在内的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形成合力。通过常住不懈逐步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管好宠物犬,共建文明、美丽又有温度的城市家园。(文、图/十堰晚报记者罗伟通讯员杨敏郑丽君杨斌)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办:秦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