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贵阳市将开展教育整治百日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当前贵阳市存在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重点对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城区范围进行集中宣传教育整治,全面推进养犬登记,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强化犬只免疫、收容和疫病防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宣传教育。
本次整治行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全面推进养犬登记按照“应办尽办、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除通过居住地派出所现场办理犬牌外,加大贵养犬APP手机犬牌办理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行犬只强制免疫和犬证办理的信息互通和一网通办,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发放。发挥小区物业积极作用,做好犬牌办理宣传,引导尚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群众进行犬只免疫和登记上牌,推进登记全覆盖。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重点项目常态化实地暗访督查工作,加强对各辖区登记办理工作的督导、整改,督促无证犬的犬主限期办理登记,全面清除市域内养犬未登记的情形。强化犬牌办理经费保障,确保免费犬牌办理工作的持续开展。
强化犬只免疫、收容和疫病防治对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饲养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携带犬只到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领取免疫证明。公安机关捕捉的没有办理犬牌的犬只交农业农村部门予以收容,加强犬只收容管理,做好社会面收缴犬只的移交收容衔接工作。开展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继续做好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加强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围绕养犬的免疫登记、文明行为、管理规定等方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小区)通过张贴通告、发放“致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入户宣传,联合物业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免费发放束犬链、嘴套、粪便清理袋等犬类用品,持续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接下来,贵阳将以规范管理、文明引导、大疫防治为工作重点,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集中整治与常态长效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单位责任和属地职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整治百日行动培育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饲养犬只的社会共识,推动形成文明养犬新风尚。
文明养犬倡议书
贵阳、贵安全体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带来了犬吠扰民、意外伤害、污染环境、疫病传播、恶意弃犬、流浪犬扰民等诸多社会问题。为持续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人际关系更和谐,人犬相处更文明,我们共同倡议: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关于饲养犬只的有关规定,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和犬只疫苗注射。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二、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为犬只戴上犬绳、嘴套、犬牌,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除了导盲犬、助残犬外,不带犬进入饭店、学校、医院、商场、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其他设置禁入标识的区域。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随身带好清理工具,及时妥善清理犬只粪便。不在公共楼道、楼顶、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避免纠纷。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戴嘴套等有效强制措施。乘坐电梯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发生犬只伤人等事件时,应立即对伤者实施救治,并承担相应责任。不遗弃、虐待犬只。
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文明、健康、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和加快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