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8时许,东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违规养犬治理时发现,环城北路一汽车修理厂养有两只犬,违反了《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中一家一户只能限养一只犬的规定,且两只犬都未办理犬证。该两只犬的犬主张某国拒不配合,阻挠民警执法,并煽动指使修理厂员工杨某琪、李某闯阻挠民警,在其妻子卢某华掩护下逃离现场。随后,张某国、卢某华、杨某琪、李某闯等四人被依法传唤至东关派出所接受调查。
9月18日,东关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张某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500元罚款;依照《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对张某国在城市限养区内无证饲养犬只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并没收其所养犬只。对卢某华、杨某琪、李某闯等三人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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