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作用,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我们对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更名为“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现就深化省级平台应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省级平台业务办理全覆盖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省级平台应用,将日常监管业务统一纳入省级平台办理,确保省级平台工程项目信息由日常业务活动产生,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应用“两张皮”。对于新建的工程项目,其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信息应在业务活动中自动实时采集,不得通过信息补录方式进入省级平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同意后通过省级平台上传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二、规范工程项目信息审核
三、加大不良行为信息采集和上报力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采集、发布、上报力度,对符合《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不良行为记录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及时在省级平台发布,汇总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填写四川省行政处罚信息表(附件1),及时书面报送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
四、深入开展入库工程项目信息核查
五、加强已入库工程项目数据分级治理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工程项目数据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地要对标记为D级的工程项目环节数据进行治理,重点对已入库的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环节标记为D级的数据治理。
(一)对施工许可证数据分级治理。由各地进入省级平台“施工许可办理系统”的“证书查询”菜单,导出需治理的施工许可D级数据清单(见附件3),在清单中明确该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单位、审核部门和审核人员信息,各市州汇总本地区治理后的数据并通过书面和电子表格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对施工图审查备案数据分级治理。由各地进入“四川省勘察设计科技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合格证书查询”菜单,导出需治理的施工图审查D级数据清单(见附件4),在清单中明确该施工图审备案单位、备案部门和审核人员信息,各市州汇总本地区治理后的数据并通过书面和电子表格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三)使用自建系统数据治理。使用自建系统办理业务的市(州),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尽快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已通过接口上报至省级平台的数据进行分级治理。及时上传项目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对于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工程项目信息,省级平台将不再接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程项目信息采集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工程项目信息归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对篡改数据、虚假归集责任人,应当严肃问责。
(三)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平台应用、数据采集上报等方面的检查考核,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各地不良信用信息上报情况、数据分级治理、入库工程项目信息核查每季度进行统计和考核,对于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将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州)、县(市、区)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使用省级平台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