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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三品一标”:是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等。
目前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总数累计达67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90个;绿色食品222个;有机食品159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
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情况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根据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而认定的。
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总计10个,其中:
农业部发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津市藠果、桃源县瓦儿岗七星椒、澧县复兴苹果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证3个:桃源大叶茶、石门柑橘、石门银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4个:桃源野茶王、汉寿甲鱼、汉寿玉臂藕、澧县葡萄。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凡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责任追溯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的主体,包括各种产销联合体、协会等服务农民和拓展农产品市场的服务组织。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申请人申请→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形式审查→地级工作机构符合性确认、受委托实施现场检查→省级工作机构组织现场检查、颁发产地证书、报送产地备案、初审、代颁产品证书→部直分中心需要时现场核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产地备案、产品认证终审、颁发证书。三、申请人须提交的认证材料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有效期内);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6、生产记录档案;7、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8、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9、最近生产周期使用农药(渔药)的生产记录(复印件)
如何申请认证“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产品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具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有效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申请人直接或者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归口单位提交所需材料(一式两份)。
认证机构自收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认证机构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限于需要对现场时)和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在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在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重新办理。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生《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农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和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认证合格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凡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责任追溯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的主体,包括各种产销联合体、协会等服务农民和拓展农产品市场的服务组织。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申请人申请→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形式审查→地级工作机构符合性确认、受委托实施现场检查→省级工作机构组织现场检查、颁发产地证书、报送产地备案、初审、代颁产品证书→部直分中心需要时现场核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产地备案、产品认证终审、颁发证书。三、申请人须提交的认证材料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有效期内);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6、生产记录档案;7、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8、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9、最近生产周期使用农药(渔药)的生产记录(复印件)。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了“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工作,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确保“三品一标”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我局保真打假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得力
为使“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执法大队副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集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工作。
(二)宣传发动
(三)狠抓落实
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活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监服务、法制宣传“三下乡”活动。宣传名优农资产品及打假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派出专家向企业主讲解了如何选购农资产品及采用标准进行农业生产的先进方法。组织技术人员走村入户,深入蔬菜基地、农户家中进行质量、标准、消费常识等知识宣传,有力的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共出动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突出重点产品,开展执法检查。以农药残留超标为重点产品,重点检查有效期、安全期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三是为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四是对我县的大型超市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食品、农产品等涉及“三品一标”的产品进行逐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