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倾析离心分离鲜果→清理→磨碎→融合初榨橄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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