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时,现场核查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核查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检查:核查生产场所的选址是否远离污染源,周边环境和厂区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
布局与划分:检查生产场所的布局是否合理,各功能区(如生产区、贮存区、检验区等)是否划分明确,以防止交叉污染。
生产设备: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现场一致,生产设备设施的性能、材质等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
检验设备:对于自行检验原辅料及出厂产品的企业,核查其是否具备审查细则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检验需要。
布局图与流程图:核查申请人提交的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是否与现场一致。
交叉污染防控:检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能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人员资质: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健康证明: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记录与档案:检查企业对原材料、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及产品追溯等档案的管理情况,确保清晰、完整,能够有效支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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