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卫健委重新公布“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发布;卫健委公布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后旧版包装材料使用期限的复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等。……(世界食品网-www.shi
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
1、卫健委重新公布“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
对新食品原料目录的食品安全标准设置18个月过渡期,在公告前和过渡期内按照原标准和要求生产的新食品原料,可销售和使用至保质期结束。2022年以后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发布时公告要求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4号)
解读《关于“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4号)
“三新食品”目录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公告比对
2、《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发布
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第18号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的公告(2023年第18号)
3、卫健委公布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
5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3号)
解读《关于蓝莓花色苷等1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3号)
4、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5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这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分别为: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1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食品添加剂2项,分别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聚乙烯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氧化亚氮(GB1886.350-2021)第1号修改单》;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1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食品产品1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3〕4号)
5、市场监管总局对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后旧版包装材料使用期限的复函
5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后旧版包装材料使用期限的复函。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给予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旧包装材料及标签混合使用期限的请示》(豫市监文〔2023〕5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本着节约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食品生产企业仅登记注册地址发生变化,实际生产条件并未改变的,企业已印制的旧版包装材料可以自登记注册地址变更之日起延期使用6个月。使用旧版包装、标签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变更后旧版包装材料使用期限的复函(市监食生复函〔2023〕522号)
6、《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5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8、工信部印发《贝类罐头》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
5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23〕18号)
9、《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5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对行业标准定位范围、管理职责、制定程序、实施复审和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10、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
4月28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通知指出,申报重点涉及:一是公共安全、基础通用有关标准。推动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织密筑牢粮食领域安全标准网。持续完善配套主粮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大宗粮油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粮食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国粮办标〔202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