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新西兰原产地dian子信息交换系统新增经海关批准的出口商自我认证选项
多部门联合印发粮食运输技术指南
2023年8月1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版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023年7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消息,7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的公告,(〔2023〕第3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细则》所称肉制品,是指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发酵调制等工艺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细则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要求、设备设施要求、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附则等八个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多项食品推荐性国家标准
2023年8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7号标准公告,公布43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食品推荐性国家标准包括《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质量要求》、《可可粉质量要求》等。上述标准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多项国家标准样品
2023年8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3年8号标准公告,批准《香辛料(花椒)中铅分析标准样品》等23项国家标准样品,并延长24项国家标准样品有效期。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林草局发布有关实施有关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国家卫健委发布文冠果种仁等“三新食品”公告
国家标准委发布《绿色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等1089项地方标准
牛乳铁蛋白含量标准样品等40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8月10日,国家标准委对《糙米粉中总砷、无ji砷含量标准样品》、《牛乳铁蛋白含量标准样品》等40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24日。
【蒙古国】
蒙古拟制订清真食品标准
2023年8月9日,蒙古国标准局发布清真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9月15日。主要内容:(1)范围及定义;(2)产品包括:肉类和肉制品、奶及奶制品等21类产品;(3)要求。清真动物(牛、水牛、绵羊、山羊、骆驼、鸡、鹅、鸭、火鸡等)、非清真动物(猪、狗等);有鳞鱼、虾、有鳞鱼籽和副产品被认为是清真食品;所有两栖动物都不是清真动物;除有毒物质的所有植物为清真食品;加工设备要求:食品级设备干净、不能使用骨头等;设备厂房要求;(4)动物屠宰、清洗加工的要求;(5)蛋、奶、肉类及肉制品等具体要求。如:肉类加工使用的防腐剂不含任何非清真成分;饮料中不得使用有害、有毒、危险和非清真物质;(6)清真食品认证及标签要求。所有清真产品都应贴上相应标签;包括:产品名称、成分清单、有效期、制造商、进口商和/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批号、原产国名称、使用说明等。
【韩国】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的进口申报书用途补充说明
2023年8月3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进口食品等的进口申报书用途补充说明,为了确保准确填写“进口食品等进口申报单”,韩国设立两种用途,以接受文件检查,自8月4日起生效,主要包括:(1)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其ji构进口的食品必须申报为“政府和地方政府用”;(2)为在博览会和展览会上展示以获取外汇而进口的食品必须申报为“博览会和展览会用”。
韩国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法规
韩国发布对中国产花生酱等产品加强精密检查的通知
2023年8月10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对中国产花生酱、甜叶菊加强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精密检查的通知,具体如下:
【日本】
日本消费者厅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日本对中国产荔枝及简单加工产品中水胺硫磷实施强化监控检查
2023年7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727第2号通知,对中国产荔枝及简单加工产品中水胺硫磷实施进口抽检比例为30%的强化监控检查。将LONGHAIYIDEINDUSTRYANDTRADECO.,LTD.和ZHANGZHOUFORTUNEFOODCO.,LTD列入进口食品强化监控检查计划附表3中,要求进口商对进口该类所有批次产品实施自主检查。
日本解除对中国产油菜花中毒死蜱的监控检查
【菲律宾】
菲律宾启用首个农产品低温检查设施对进口农产品实施查验
2023年7月22日,菲律宾农业部消息,为保障菲律宾食品安全,并阻止疫情疫病传入菲律宾,7月20日,菲律宾农业部在布拉干省建造了该国第一个边境农产品低温检查设施(CEFA),用于检测所有进口动物、鱼类、植物和其他农产品。CEFA将由菲律宾农业部下属的畜牧业局(BAI)、植物产业局(BPI)、渔业和水产资源局(BFAR)以及国家肉类检验局(NMIS)等食品安全和监管ji构运营。菲农业部表示,菲律宾计划在苏比克湾自由港区、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口等全国五个主要港口建设CEFA,CEFA建设完成后,将对所有进口农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该国的农渔业部门免受跨国病虫害的影响,并保护菲律宾人的健康和福利。
【越南】
越南政府出台支持大米生产和出口若干措施
【泰国】
泰国拟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
2023年8月8日,泰国食药局发布2839号提案,拟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取消预包装食品标签成分表中主要成分按照添加量多少降序排列的要求;(2)允许保质期(食用日期)采用英文缩写的方式进行标注;(3)修订过敏原标示要求,如标签上“食物过敏原信息”的前缀字样也可以使用其他同义或近似用语代替,过敏原信息应标注在食品标签的显著位置等。
【新加坡】
新加坡启动水生动物健康服务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制订保健品监管要求
【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发布2023特殊食品法规
孟加拉国制订2023食品标签法规
【印度】
印度要求进口牛奶和牛奶产品应符合新的兽医卫生证书综合规定
印度制订素食产品标签申请指南
【以色列】
以色列制订动物源食品保质期规定
【沙特阿拉伯】
沙特阿拉伯修订膳食补充剂分类注册规定
【阿曼】
阿曼更新禁止外国投资清单
商务部网站2023年8月2日消息,阿曼商工投资部于6月18日发布了2023年364号部令,对2020年209号部令规定的禁止外国投资清单进行了更新,新增的禁止外国投资领域共计25项,包括:家禽孵化场的经营(大产能项目除外);养蜂以及蜂蜜和蜂蜡的生产;海上boyu活动;家禽、兔子和鸟类的屠宰和加工(大产能项目除外);鱼类产品的批发;肉类和肉制品专卖店的零售;鱼类等海产品专卖店的零售等。该部令自公布之日起次日生效,截至目前,阿曼商工投资部禁止外商投资“fumian清单”已达95项。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发布糖果等多个食品化妆品进口要求
澳大利亚发布经热处理鲑鱼产品的进口要求
澳大利亚修订供人类食用甲壳类动物进口条件
2023年8月2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修订供人类消费的海鲜(不包括有鳍鱼类)生物安全进口条件,将原甲壳类动物(不包括对虾)的进口方案进行了修改,细化为淡水小龙虾、除淡水小龙虾和对虾外的甲壳类动物,以及其他共三种类别。上述修订旨在确保进口条件符合《2021年生物安全(有条件非违禁商品)决定》,并帮助进口商更好地了解进入澳大利亚甲壳类产品要求。该要求自2023年8月3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就修订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2023年8月11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255-23号通告,就修订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标准(澳新食品法典1.3.3号标准)征求意见(即A1279号提案)。具体修订内容为拟批准香菇菌丝体(Lentinulaedodes(Shiitakemushroom)mycelia)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范围为豌豆和大米蛋白的发酵生产过程,终产品中Zui大限量为0.1%(应灭活)。该提案第一阶段意见征集期至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