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洋火冲至猫子山扶贫公路改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洋火冲至猫子山扶贫公路改建工程(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17-258;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2017110102285;计划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1736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通过发布邀请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洋火冲至猫子山扶贫公路改建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17-258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2017110102285
计划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17366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合计)
1
桂阳县桥市乡野鹿村洋火冲至猫子山扶贫公路改建工程
一项
1156127.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6个月(指4-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2.1.5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人1人、安全员1人;
2.1.6要求投标人提供各关键岗位人员以下资料:①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②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③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④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并提供帐号、密码可查询);⑤工资流水证明并加盖银行公章;
2.1.7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1.8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桂阳县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16-2019年度限额内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名单入围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1.9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并提供项目场地踏勘照片(照片必须含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踏勘内容,如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公路内里程碑或村委会办公楼合影。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10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来参与单个项目不少于3公里的类似业绩;
2.1.11中标单位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交于采购单位;
2.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6个月(指4-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3.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3.6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人1人、安全员1人;
3.7要求投标人提供各关键岗位人员以下资料:①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②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③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④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并提供帐号、密码可查询);⑤工资流水证明并加盖银行公章;
3.8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3.9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桂阳县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2016-2019年度限额内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名单入围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0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并提供项目场地踏勘照片(照片必须含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踏勘内容,如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公路内里程碑或村委会办公楼合影。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1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来参与单个项目不少于3公里的类似业绩;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递交证明材料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谈判文件售价:2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11月13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阳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38735295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湘
电话:17708403810、0735-2862088
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3室
保证金汇至: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82061052502880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