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已废止)行政法规政策法规

已废止,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1999年第24号发布,2003年第26号修订,2004年第38号第二次修订

(1999年12月9日农业部令第24号发布,根据2003年4月7日农业部第26号《关于修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第38号《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饲料添加剂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在配合饲料中添加量不超过10%。

第三条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应当属于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列品种。

第二章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人员要求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

(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动物营养、所生产产品技术及生产工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2年以上;

(三)质量管理及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

(四)生产企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生产场地要求

(一)厂房建筑布局合理,生产区、办公区、仓储区、生活区应当分开;

(二)生产车间布局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工序衔接合理;

(三)要有适宜的操作间和场地,能合理放置设备和物料,防止不同物料混放和交叉污染;

(四)应有适当的除尘、通风、照明及消防设施,以保证安全生产;

(五)仓储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当符合防水、防潮、防火、防鼠害的要求。

第六条生产设备要求

(一)应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二)生产设备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便于维护和保养;

(三)生产设备完好;

(四)生产环境有洁净要求的,须有空气净化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质量检验要求

(一)应当设立质检部门,质检部门直属企业负责人领导;

(二)质检部门应设立仪器室(区)、检验操作室(区)和留样观察室(区);

(三)具有相应的检验仪器,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对需使用大型精密仪器检验的项目,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检验机构代检;

(四)有严格的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五)质检部门必须有完整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并保存2年以上。

第八条管理制度要求

企业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二)生产管理制度;

(三)检验化验制度;

(四)质量管理制度;

(五)安全卫生制度;

(六)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七)计量管理制度。

第九条生产环境要求

生产环境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卫生、劳动保护等要求。

第三章办证程序

第十一条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专家评审合格的,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填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综合审核表》,在10日内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农业部。

第十三条农业部自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后10日内,将申请提交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发放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新办生产企业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章生产许可证管理

第十五条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六条变更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或注册地址名称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农业部换发生产许可证,并由农业部公告。

第十七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生产许可证:

(一)异地生产的;

(二)设立分厂的;

(三)变更生产地址的;

(四)增加生产品种超出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的。

第十八条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实行备案制度。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填写备案表,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审查中,发现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和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农业部。

农业部不定期对备案情况进行督查。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将备案材料汇总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农业部。

第十九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期满后仍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持原证重新申请,经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并经农业部审核合格的,换发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综合审核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格式由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饲料管理部门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农业部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一)企业基本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已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二)连续两年没有上报备案材料,经督促拒不改正的;(三)生产企业停产1年(含1年)以上的;(四)生产企业迁址未通知主管部门的。生产企业破产或被兼并的,由农业部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企业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使用违禁药品的或者未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生产许可证吊销后,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生产许可证收回后上交农业部。吊销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由农业部公告。

第二十四条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THE END
1.金达威:全资子公司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金达威:全资子公司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金达威,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https://www.163.com/dy/article/JCPI36F80519QIKK.html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doc“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一、省级用户给本辖区内有效的生产企业分配登录名和登录密码省级用户登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信息管理和查询系统”,在【省级发证信息】【企业信息查询与统计】【企业信息维护】【分配账号】中给本辖区内的有效企业批量分配https://www.taodocs.com/p-415152852.html
3.警察网2、征占用林地许可证初审 3、年森林采伐量(按有关规定办理) 4、森林采伐限额(按有关规定办理) 5、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办理) 6、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 7、广东省松树采脂资格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办理) 8、动物检疫员证(按有关规定管理)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311164
4.山东电子口岸(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进口企业备案、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八)进口可用作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号及名称,两者须对应准确。 (九)其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申请、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场使用申请、进境栽培介质使用单位注册、进境动物...https://sd.singlewindow.cn/shouye/yonghuzhinan/yonghubangzhu/2018/0801/3341.html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及产品备案信息查询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 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 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中国饲料在线 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畜牧人 猪E网 爱畜牧网 现代畜牧网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及产品备案信息查询 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 ...http://scsslgyxh.com/linkshow.aspx?mid=163&id=1050
6.饲料添加生产许可相关要求PPT.ppt饲料添加生产许可相关要求PPT G、环保证明 1、排污许可证(看副件) 2、环评报告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 3、 环保监测报告 4、“三同时”验收报告 5、环保治理公司与开发区签订的环保服务合同(开发 区内企业) H、微生物来源证明(并非菌种购买证明) 采用生物发酵工艺生产单一饲料产品的,应当提供申请许可前12个月内由...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614/172593570.shtm
7.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饲料类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的通知...核心提示: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规定,将原由我厅承担的“饲料生产企业设立许可”和“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国发〔2019〕6号将“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由许可改为备案)”两项行政审批事...http://law.foodmate.net/show-198421.html
8.饮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http://m.zhuangpeitu.com/article/252731666.html
9.饲料生产许可证咨询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将备案材料汇总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农业部。第十九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格式由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二...http://www.twgrace.cn/shengchengxuke/p136.html
10.20200629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考试资料* 1、饲料原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对 错 * 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 错 * 3、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https://www.wjx.cn/jq/83590479.aspx
1....许可系统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个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的通告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我局将于近期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个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4年11月25日起,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1个事项(详见附件)使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上述事项的原申报入口同步关闭。 https://yjj.beijing.gov.cn/yjj/zwgk20/tz7/543464809/index.html
2.代办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宠物饲料...专业饲料生产许可证、宠物饲料生产许可证、单一/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代办机构https://www.51bangban.com.cn/c21/1094.html
3.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14篇此次检查3个乡镇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14户,以兽用生物制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通过认真检查,兽用生物制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均未发现假药和违禁兽药。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经营户的思想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杜绝了不合格畜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上市。 https://www.oh100.com/a/202306/6932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