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000009)公司公告中国宝安:2022年年度报告新浪财经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79,213,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6

第六节重要事项......5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0

第十节财务报告......7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一)高新技术行业情况

(二)生物医药行业情况

随着医药卫生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政策密集出台,医药行业逐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挑战与机遇并存。本集团生物医药板块将秉持稳健而进取的原则,利用现有技术、品牌、渠道等优势开发功能性大健康产品,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升级,实现资源价值的延伸增值。

(三)房地产行业情况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2022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需求收缩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房企资金承压,全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央和各部委频繁释放积极信号。2022年11月,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和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等六大方面十六条措施。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高新技术产业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有机农业等领域。本集团旗下沪市主板上市公司马应龙是拥有四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业务范围包括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和医疗服务等,为肛肠治痔领域优势品牌;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绿金高新主要产品为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和生物饲料,是一家集原药生产、生物农药、生物菌肥、微生物菌剂、生物饲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涉足房地产行业已超过三十年,开发设计的“江南系列”产品拥有一定行业品牌影响力,目前本集团在广东、海南、天津、湖北、山东、新疆等地区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本集团其他产业主要涉及投融资、矿产资源采选等领域,分别通过本集团参股或控股的专业公司运营管理。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在资本运营上,本集团高度重视资产证券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主导产业(子集团)运营平台的构建,形成专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的专业能力,具备产业链延伸及产业扩张的基础。目前除了本集团已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外,下属子公司马应龙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国际精密为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也在2021年成为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另外还有友诚科技、大地和和绿金高新在新三板挂牌;通过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拓宽了直接融资渠道,有效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快速发展。

在投资模式上,搭建了多产业、多层面、多形式的投资平台,在战略并购、风险投资、财务投资方面均积累了较丰富的投资运营经验和能力。

在经营管理上,本集团坚持以纲领性文件《宝安宪章》为指导,已形成“加减法”、“三力系统”、“标杆管理”、“四定”模式、精益制造、人单合一等比较完善的管理工具、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管理输出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2年度,在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和国内面临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情况下,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迎难而上,沉着应对,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集团产业结构不断完善,竞争优势和持续成长能力不断增强,产业经营规模和业绩实现增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经营效益显著,但企业发展仍不均衡,部分企业仍未能摆脱经营困难、效益不佳的局面。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3,203,28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94%;营业成本2,561,788.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80%;销售费用111,71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8%;管理费用134,25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2%;财务费用45,297.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65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8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72%。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同比大幅增长,产业地位明显增强,较好地把握了行业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752,271.19万元,同比增长127.76%;实现利润总额260,059.74万元,同比增长58.07%。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强化供应链管理,通过技改提升现有产能,同时新建产能逐步释放,确保持续稳定供应;继续加快布局生产基地及产能建设,分别与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祥云县政府,深圳光明区政府签署协议投资建设项目产业基地;与中伟

本集团房地产业围绕“去库存、促销售”的经营思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但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形势持续低迷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各项目去库存进度不理想。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5,307.77万元,同比下降80.55%;实现利润总额-13,658.73万元,同比减少816.10%。报告期内,本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售房源主要为尾盘或存量房源,新开工项目尚未达到预售条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华信达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获得专项规划报建审批通过,后续将继续推进项目一期建设。

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2,421.65万元,同比下降24.64%;实现利润总额13,703.35万元,同比上升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1、高新技术行业销售收入较上期上升127.76%,主要系报告期内全球新能源锂离子电池需求强劲,电池材料实现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

2、房地产业销售收入较上期下降80.55%,主要系公司所属房地产项目主要为尾盘或存量房源,新开工项目尚未达到预售条件。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本报告期因新设、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家;本报告期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3、费用

4、研发投入

实验室研究并开发出高效率的宽带隙钙钛矿单结电池,同时已开始储备叠层电池制备技术(原子层沉积)。

开发的高倍率硅基负极材料在高容量高首效基础上提升倍率性能,可满足客户一定数量的物料送样开发要求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5、现金流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204.01%,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小贷公司对外贷款收回增加以及出口退税增加等导致现金流入增加较多。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5615.5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因经营需要银行融资增加。

4、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716.89%,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9,047.61万元,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合计)为246,801,21万元,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资产减值、资产折旧摊销共117,448.49万元未实际产生现金流出,但直接减少了净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财务费用共-53,511.45万元不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里项目中核算;递延资产负债、应收应付调整等共-281,690.63万元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的调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全球新能源锂离子电池需求强劲,子公司贝特瑞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扩大产能,持续开拓正极、负极材料市场,提升市场份额,实现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实现营业收入2,567,867.64万元,同比增长144.76%;实现净利润230,947.15万元,同比增长60.27%。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发展战略

本集团致力于“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

(二)2023年经营计划

2023年,本集团将继续围绕“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以《宝安宪章》统领全局,坚持“证券化、轻资产、低负债、高效率”,以人才与机制的有机融合为基本手段,贯彻落实“去库存,优化结构,提高竞争力,拥抱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实现本集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1、去库存

(1)加快房地产公司存量房销售和去库存化工作,尽快回笼资金,进一步降低负债,规避不确定性的风险。

(2)优化提升制造业企业的库存管理,制造业企业要做好供产销的衔接和平衡,避免形成呆滞库存,提高经营绩效。

2、优化结构

(1)以“加减法”为手段,优化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客户结构、组织结构,积极应对外部经济变化、社会变化、产业变化、市场变化。

(2)加大股权和资产出售力度,加快呆滞资产、闲置资产、不良项目的清理与处置,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结构,有效提高集团经营质量和资产效率。

3、提高竞争力

(1)推动并深化精益管理工作,提升品质,强化全过程成本管控,集团总部职能部门要做好监督、帮助和服务;要以最小的资源成本产出最大的经营效益,只有低成本高价值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强化研发。产品、技术的迭代在加快,必须加强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开发更符合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的改善优化,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3)重视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只有高质量和好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留住客户。

(4)切实提升效率。要将提升效率的措施和机制落实落地,组织结构和人事结构要随着形势发展而调整。

4、拥抱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1)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利用新技术进行数据共享、数据分析,形成数据辅助决策、风险预警等功能。

(2)加强流程化管理、精益化管理,通过流程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通过精益化管理提升交付效率,加快周转。

(3)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改造升级,实现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的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质量。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高新技术产业

(2)技术替代风险:当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行业竞争环境日趋激烈,本集团所属高新技术企业若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及持续创新能力,将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生物医药产业

(2)新业务拓展风险: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传统业务面临瓶颈,亟需通过拓展新业务或整合现有产业链资源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而药品研发周期长、成本高等因素均可能制约企业的发展。

(3)质量安全风险:无论是中药、西药、药妆或是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受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影响,加之消费者对药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迎来更高的挑战。

3、房地产业

(1)政策与市场风险:近年来,为了引导和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增长,房地产政策调控总基调“房住不炒”不断被重申;前期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偏紧,个别房地产头部企业接连出现债务违约爆雷及项目逾期交付的情形,对房地产行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过了一系列强有力宏观调控后,房地产行业发展正在逐步回归良性发展轨道;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有所放松,政策逐步转向,但以北上广深为代表的一线城市政策变动不大,市场情绪与购房者信心仍有待恢复。

(4)财务风险:本集团房地产业务涉及的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前期投入资金总额较大,如遇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给本集团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应对措施:本集团所属房地产企业将不断提升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行业政策研究,把握市场机会和政策节奏,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政策影响;围绕“去库存、促销售”的经营思路,进一步严抓在建项目、新项目工程进度,缩短开发周期,尽早实现销售和资金回笼,加快周转速度,同时做好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把握市场机遇,提升销售能力,加快去库存,加速资金回笼,盘活存量资产,用好增量资源。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治理、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集团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6.04%,公司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5.04%,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5.92%。

1、业务方面:本集团在业务方面独立于主要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而且和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相同或有竞争力的业务;

2、人员方面:本集团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均在集团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没有在股东及关联单位任职并领取报酬;

3、资产方面:本集团拥有独立的资产产权,与主要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集团资产的现象;

4、机构方面:本集团设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机构,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均独立、有效地运作,不存在主要股东干预集团机构设置或集团机构从属于主要股东的现象;

5、财务方面:本集团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和独立的财会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独立开户,并能做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集团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单位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陈政立,男,1960年出生,管理工程硕士,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历任宝安宾馆经理、本集团副总裁、总裁,本集团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局副主席,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主席,历任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现任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副理事长,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主席。陈泰泉,男,1963年出生,管理工程研究生。历任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民建广东省委常委、民建深圳市委副主委、深圳市政协常委、深圳市人大常委、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新城友谊公司经理、宝安外轮商品供应公司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总裁,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集团第六届、第七届董事局董事,本集团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

陈平,男,1962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财政学校财会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武汉国际租赁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集团副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副总裁、营运总裁,本集团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副总裁,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广胜,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本集团董事局秘书处证券委科员,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安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香港恒丰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集团投资总监、营运总监、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宝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徐飚,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律师资格。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任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监事。

梁发贤,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从事会计和审计工作近四十年,曾任深圳市宝安县审计局审计员、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副科长、科长,深圳市龙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集团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所长,深圳市宝正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瑶,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从事会计工作二十年,曾任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本集团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市爱德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以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山区以乐信息咨询中心负责人。

徐志鸿,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执业满五年。曾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监事

骆文明,男,1964年出生,审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调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监审部副部长、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审计长,本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本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邹晓锋,男,1978年出生,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专员办、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现任本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信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

梁红,女,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生物学硕士。1990年参加工作,1993年调入本集团,历任深圳市宝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本集团医药事业部高级经理,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马应龙国际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广州精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陈政立,见董事简介。

陈平,见董事简介。

贺德华,男,1962年出生,会计师。1992年8月调入本集团,历任宝安集团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集团总裁助理兼资产经营部部长,本集团副总裁、营运总裁、本集团第十四届董事局执行董事。现任本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钟征宇,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工程师。1993年5月调入本集团,历任恒安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本集团金融部副部长、金融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营运总裁。现任本集团高级副总裁。

张渠,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3年1月加入本集团,历任本集团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利必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集团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集团高级副总裁。

贺雪琴,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本集团电子研究所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厦门龙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集团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深圳运通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荆州宾馆董事长,本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本集团副总裁,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先进石墨烯应用技术研究院副理事长,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理事长。

郭山清,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会计师,高级经营师。1995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调研部副经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集团生物医药事业部副部长兼唐人药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集团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公司岗位报酬按照《中国宝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每位高管人员的具体报酬水平均由董事局研究决定,董事、监事津贴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决策依据有两个,一是职务的相对价值和对职务承担者的能力要求,二是集团的经营业绩。

3、报告期内支付给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总额为5,335.39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局情况

2、董事出席董事局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局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的职责和权利,对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公司充分考虑及采纳董事提出的建设性意见。

七、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2、薪酬政策

本公司的薪酬设计和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以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为原则,实行以岗位价值和业绩为主要分配因素的薪酬制度。员工的岗位工资根据其岗位的价值和其完成职务的能力评定,并且一般随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业绩工资根据其个人和所在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与贡献评定。公司有针对性实施股权激励、利润分成和项目奖励,完善分层次、多跑道的激励机制。

3、培训计划

本公司致力于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学习诉求,制定有效合适的培训计划,具体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高中层管理人员职业能力训练营、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班、线上课程学习、业余自学等。

4、劳务外包情况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公司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每10股送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发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在报告期内按时实施完毕。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局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增环评[2013]52号、增环函[2017]983号,还取得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91440183734924229N001V)。集安市古马岭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环境批复文件:环审[2012]73号、吉环审字[2017]132号环评批复,吉环审验字[2017]285号验收意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吉环科财字[2020]23号;排污实行登记管理。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对污染物的处理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每季度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废水监测,同时有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同步监测;每年度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废气噪声监测。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半年度、季度、月度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废气监测,同时辊道窑废气中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在线监测设备同步监测;每年度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半年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废气监测及比对,同时有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同步监测;每年度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进行噪声监测。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每季度对污染物进行监测。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壤、地下水、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音、锅炉废气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检测,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0311-2022-0008-L。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20982-2022-137-L。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1022120210010L。

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40183-2022-042L。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固废处理、废水监测等环境保护费用投入约70.40万元。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危废处理、废水和废气监测等环境保护费用投入约254.78万元。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废气监测、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及维保等环境保护费用投入约107.1万元。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新增监控碳排放设备及升级排放处理系统投入约140万元。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危废处理、环保检测及验收、噪声检测和环保税共计投入约38.36万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煤气发生炉改造,减少无烟煤使用4,35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585.26吨。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天然气锅炉改造,减少无烟煤使用2,47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65.9吨。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改造回转窑管路和加热方式,年节约天然气1,105,900m,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432.98吨。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提升碳化生产效率和产品回收率,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48.5吨;通过更换车间节能通风设备,减少空调使用,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8.4吨;采用光伏太阳能发电设施发电5,539,213.6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379.8吨。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光伏太阳能发电设施发电5,054,361.2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83.7吨。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光伏太阳能发电设施发电1,377,997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4.1吨。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光伏清洁能源项目,实现太阳能发电及能耗合共2,284,000度,占国际精密能源总消耗量的4%。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评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2年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贝特瑞被评为蓝牌企业。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7月22日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5月12日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评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

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开封市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监测完成率100%。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集团旗下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帮扶救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马应龙慈善基金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遵循“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帮扶救助弱势群体,履行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宗旨,持续开展“药品捐赠、赈灾救危、捐资助学、困难帮扶”等活动,累计捐药捐款9000余万元,2022年,马应龙通过湖北省红十字会向香港、泸定以及湖北省内贫困地区捐赠了价值1560万元的药品,被湖北省红十字会授予“博爱企业”荣誉称号。同时,马应龙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工作,向武汉市新洲区新集村捐赠5万元现金,用于老人关爱、病人用药、村民健康保健等。

另外,马应龙持续开展大型义诊活动,把健康知识送到社区。2022年,共开展68余场“马应龙健康家”活动,让社区居民享受免费体检,引导广大居民树立健康观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受惠人群累计11余万人次。同时,开展各类义诊及线上线下健康讲座活动8场,为居民送去健康。

集团旗下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其各子公司积极开展助“荔”果农、助力乡村振兴,购买扶贫产品25万余元;以消费助力扶贫,购买大理、宜昌等地扶贫产品19.59万元;贝特瑞为推动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助力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了第二届BTR新能源科技竞赛,共发出奖金14.6万元;贝特瑞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为建筑工地、一线工人等送出凉茶140箱,合计1万余元;贝特瑞帮扶困难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合计8万余元。

集团旗下的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村企共建项目每年捐款2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园区周边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园区周边群众重要节日慰问、园区周边困难群众关心、子女考入大学激励、重点节日活动、卫生和遵法户评比等事项。另外,每年为屏山县清平县彝族乡英雄镇一名贫困大学生助学帮扶捐资5000元,获得“捐资助学,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集团旗下的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消费帮扶,购买扶贫产品3.65万元作为员工节日福利,把深山好物带到城市,为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

集团旗下的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公益助学活动,向惠阳区镇隆镇黄洞小学捐赠价值4.5万元音箱设备一套,丰富了学校硬件设施,助力小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响应区慈善总会倡议,帮扶贵州贞丰县巩固脱贫成果,向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捐赠8万元爱心款;向镇隆镇派出所援助5万元,用于更换一批治安劳保防护用具;联合黄洞村委、镇隆派出所开展“警民携手共迎端午,党群合作粽传情谊”端午节慰问行动,对黄洞村困难居民、老党员及受伤员工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油、大米、粽子等慰问物资。发扬军民鱼水情“崇军人地位,树企业形象、促地区治理、扶困难优抚对象”的精神,向镇隆驻地部队捐赠物资一批,荣获“爱国拥军模范企业”。

集团旗下的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支持福利事业,对鸡西市麻山区“夕阳红福利院”进行帮扶及赞助,目前在福利院内照顾收养孤寡老人计25人;资助“麻山区英林学校”2名特困学生6000元。

集团旗下的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员工爱心献血,献血量共计高达38900毫升;为支持金坛区慈善事业发展,向常州市金坛区慈善总会捐款2万元。

集团旗下的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前往所在社区和消防大队走访慰问,感谢社区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的辛苦劳动;慰问华高新区贫困党员5人;发动员工为患病的困难员工捐款30593.59元;为支持金坛区慈善事业发展,向常州市金坛区慈善总会捐款3万元。

集团旗下的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参与芦阳县“万企兴万村”行动,帮助芦山县芦阳街道大同村找准发展方向、选好特色产业、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组织村干部到企业考察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帮助村干部开拓眼

界,打开思路;同时,四川瑞鞍公司和云雅禾乡开展合作,由云雅禾乡向四川瑞鞍公司配送每日菜品。另外,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后,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雅安市红十字会捐款15万元,支持抗震救灾工作。集团旗下的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捐款13540元。集团旗下的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慰问中心村柳毛村五保户、军烈属,慰问费用2万元,解决当地困难村民生活问题。

集团旗下的大地和在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分别向深圳市新和社区、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捐赠慰问物资。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董事局、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因新设、收购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家;本报告期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公司租入的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土地、员工宿舍等,租出的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场所、设备等。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本公司董事局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本公司已作为临时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予以披露。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祥云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合作协议》,拟在大理州祥云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下属子公司贝特瑞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签署《贝特瑞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深圳市光明区内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前驱体产品开发、前驱体产品供应、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及材料产能布局等领域,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6、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香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与STELLARINVESTMENTPTE.LTD.签署《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合资协议》,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开发建设“年产8万吨新能源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7、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年产40万吨鳞片石墨及20万吨天然石墨负极一体化项目合作意向协议》,双方拟进行深加工合作,共同建设年产40万吨鳞片石墨及20万吨天然石墨负极一体化项目。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8、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与亿纬锂能签署《增资合同书》,共同对四川贝特瑞进行增资,并计划通过四川贝特瑞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宋家坝产业园区合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建设形成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产能。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下属子公司拟签署《增资合同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9、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贝特瑞为了回笼资金,满足贝特瑞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贝特瑞以包括但不限于询价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芳源股份,证券代码:688148.SH)不超过2,251万股,占芳源股份当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4%。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出售芳源股份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贝特瑞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间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芳源股份4.4%股权,贝特瑞本次出售芳源股份部分股权事项已经完成。10、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马应龙、华一发展、中宝控股、国发建富与云柏医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合计持有的大佛药业59,469,000股股份(占大佛药业当前总股本的86.816%)以4.38元/股转让给云柏医药。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已完成,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大佛药业股份,大佛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的原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本集团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6.04%,公司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5.04%,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5.92%。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本集团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6.04%,公司第二大股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15.04%,第三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股份总数的5.92%。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一、企业债券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逾期未偿还债券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3、中介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17宝安02”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21宝安01”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2宝安01”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正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宝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

四、其他信息

中国宝安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宝安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宝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宝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六)就中国宝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罗明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王怡菲

中国·武汉2023年4月14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海涛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利润表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1]418号)文批准,于1991年6月1日改组为深圳市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6月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3年7月12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1993]企名函字147号)文批准,更名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665XD。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9,213,965.00元,股本为人民币2,579,213,965.00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4家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执行对价安排,涉及股份24,933,396股,涉及垫付股份4,986,680股。根据股改承诺,由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垫付比例各为50%,即各垫付2,493,340股。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29层。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综合类企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新能源、新材料及其它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行业。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16.0402%),第二大股东为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5.04%),第三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92%)。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报出。

5、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6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然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仍然划分为流动负债。除此以外,本集团所属其他行业公司的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或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

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

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

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10、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是否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年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以下主要不同组合:

③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④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11、应收款项融资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一般行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本集团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一般行业的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5、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4“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1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3%-10%,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4“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4“长期资产减值”。

19、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

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生物资产本集团的生物资产主要为林木资产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的生物资产,包括用材林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36“租赁”。

2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本集团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具体标准为:

所属高新技术产业公司,研究阶段支出,指本公司实施探索性的研究,该研究获得有关管理部门专利权、形成完整的技术文件或类似行业专家委员会的机构出具验收结论之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指以本公司所获得专利权、具备完整技术文件或经过类似行业专家委员会的机构验收并具备后续开发可行性的技术为基础,为试制新产品、开发新工艺而发生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

所属生物医药业公司,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

指药品研发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支出,进入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4“长期资产减值”。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矿区林地补偿费、矿山露天剥离费等。其中: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矿区林地补偿费等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矿山露天剥离费按项目收益期采用产量法摊销。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4、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6、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等。其中: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

27、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36“租赁”。

28、质量保证金

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应留置支付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金,计入“应付账款”,待保证期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

29、维修基金

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托代为管理的公共设施专用基金、住房维修金,计入“长期应付款”,专项用于住宅共同部位、共同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30、预计负债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

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31、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

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2、收入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房地产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房地产开发产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开发产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开发产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对于在某一时点转移商品控制权的房地产开发的销售合同,收入于开发产品达到已完工状态并交付或视同交付给客户时确认;针对在某一时点转移控制权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本集团对于开发产品控制权转移给购买者的时点,需要根据交易的发生情况做出判断。在多数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购房者的时点,与购买者验收或视同验收的时点相一致。

(2)制造业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9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3)服务业的物业服务收入

33、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6、租赁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及租入土地。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

四、17“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本集团的全部租赁合同,只要符合(财会[2022]13号)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即,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其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均按照(财会[2020]10号)规定的简化方法处理。具体如下: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①如果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②如果租赁为融资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7、终止经营

3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一条和第三条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根据解释15号: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

2022年1月1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等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和对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考虑其残值的情况下,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9)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预计负债

(11)公允价值计量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1)流转税

注1: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堤围防护费的通告》,自2014年9月1日(所属期)起,深圳市免征堤围防护费。

注2: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南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房产税

自用物业的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90%为纳税基础,税率为1.2%;

对外租赁物业的房产税,以物业租赁收入为纳税基础,税率为12%。

(3)土地增值税

按照增值额的30%-60%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20%的,按税法规定的超率累进税率计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4]100号文)和房地产项目开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子公司按照房地产销售收入和预收房款的一定比例计提和预缴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决算并实现销售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清算。

(4)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于中国香港注册之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本公司于美国、德国注册之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注册地法律规定;本公司于中国境内注册之子公司,除下列税收优惠中企业所得税项目列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相应税率,以及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的子公司按国家优惠政策确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外,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本集团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本集团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本集团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②根据武汉市江岸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务通知书,公司子公司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财税字[1994]011号文《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军工产品于2013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文件,并经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国家税务局备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饲料产品销售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⑤根据《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公司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营销有限责任公司经当地税务机构税务事项备案通知,所销售的农业生产资料、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⑥根据《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5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减免期间:2019年1月1日至长期。

⑦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国家税务局清新国税减[2012]42号文,公司子公司广东宝安农林高科有限公司自产农产品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免期间2012年1月1日-2049年12月31日。

⑧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公司子公司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南京马应龙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大同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所得税

①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安创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马应龙八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迈液压控制系统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

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

号)规定,公司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批准,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

③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2021年

日至2022年

日,公司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的,其所得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2022年1月1日,“年末”指2022年12月31日,“上年年末”指2021年12月31日,“本年”指2022年度,“上年”指2021年度。

1、货币资金

注1:年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支付宝电商、拆迁安置补偿保证金等2,319,771,154.41元,定期存款418,230,561.68元,存于证券营业部的未使用投资款、支付宝电商户存款等92,755,764.95元,房地产业客户按揭贷款保证金7,944,608.21元,司法冻结款项205,412.89元。

注2:年末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9。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1: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9。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年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年末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注: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坏账准备的情况

(7)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8)年末货币应收票据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9。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续)

①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注: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本附注四、10。

(3)坏账准备的情况

(4)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注:本年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4,750,541,556.90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9.7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75,737,338.30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注:上述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系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其对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以不附任何追索权的方式转移给三井住友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年末应收账款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9。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2)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3)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4)年末无应收款项融资受限情况。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注: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63,808,510.21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42.56%。

7、其他应收款

(1)应收利息

①应收利息分类

(2)应收股利

①应收股利情况

②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注1:上表中,坏账准备减少以“-”号填列,坏账准备增加以“+”号填列。注2:其他变动,系债务重组引起。

④坏账准备的情况

注1:本年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注2:本年减少其他,系债务重组引起。

⑤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本年无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⑦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年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情况。

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年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年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8、存货

(1)存货分类

(2)存货跌价准备

(3)开发成本

注:本年开发成本中利息及贷款手续费资本化金额为100,009,329.85元。

(4)开发产品

注:本年增加、减少负数系工程结算导致的成本调整。

(5)消耗性生物资产

(6)报告期末存货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9。

9、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基本情况

(2)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4)本年无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处置组中移除的情况。

10、其他流动资产

11、发放贷款及垫款

(1)发放贷款及垫款基本情况

(2)发放贷款及垫款分类披露

12、长期股权投资

注2:本年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1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及原因

(3)房地产转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因房地产转换而计入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的金额。

(4)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69。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年末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注:年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69。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注:年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在建工程情况,详见附注六、69。

(续表)

17、使用权资产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注:本年度无通过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情况。

(2)年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3)年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无形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69。

19、开发支出

20、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注:商誉均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商誉减值准备

本集团商誉所对应的各子公司皆有其独立的主营业务范围,之间并无明显的协同效应,故将各子公司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资产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组可独立于集团其他业务单位且整体产生现金流量,代表了本集团基于内部管理目的对商誉进行监控的最低水平,本报告期末商誉所在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4)本年重要商誉减值的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测试方法:

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经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预算期)的财务预算确定;五年以后的稳定期现金流量按照预算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

2)关键参数及假设基础: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除下列公司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组年末账面价值与商誉(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年末余额之和,存在商誉减值外,其他公司资产组商誉不存在减值。

21、长期待摊费用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2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注:年末抵押、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六、69。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5、交易性金融负债

注:年末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项目,系公司子公司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西安创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或有对价。

26、应付票据

注:年末本集团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注1: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为44,501.79万元(年初:32,875.83万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开发项目工程款、施工工程款等。注2: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29、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注:年末余额中预售房款余额为106,187,744.04元,明细如下:

3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注:本年减少金额中,转入持有待售负债金额为8,840,161.33元。

(2)短期薪酬列示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31、应交税费

注:税费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五、税项。

32、其他应付款

(1)应付股利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注: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3、持有待售负债

3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其他流动负债

36、长期借款

注1:年末抵押、质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六、69。注2:年末本集团长期借款利率区间1.2086%-8%。

37、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分类: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续表

38、租赁负债

注: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九、

(一)2“流动性风险”。

39、长期应付款

(1)长期应付款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注1:退休养老金计划,系公司子公司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之泰国子公司依据泰国劳工保护法及退休养老金计划项下之退休金计划。须于终止劳务合同时根据其雇员最后一期月薪及退休服务年限为其提供法定遣散金。

注2:本年增加中,本年计提金额为440,611.96元,汇率变动金额为188,743.20元。

41、预计负债

42、递延收益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注1:本年其他变动金额系转入持有待售负债及汇率变动的影响,其中转入持有待售负债的增加金额

为532,497.56元,汇率变动的减少金额为142,441.61元。

注2: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负数,系摊销金额调整。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44、股本

45、资本公积

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系根据持股比例享有本集团联营企业以及子公司股份支付等其他因素引起的其资本公积变动份额所导致。

46、其他综合收益

注:项目中的其他,系2013年11月,公司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的结余部分。

47、专项储备

48、盈余公积

49、未分配利润

5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本年合同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2)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年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

51、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注:上述数据,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情况。

52、税金及附加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53、销售费用

54、管理费用

55、研发费用

56、财务费用

57、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分类情况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8、投资收益

5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0、信用减值损失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61、资产减值损失

62、资产处置收益

63、营业外收入

64、营业外支出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六、46。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6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7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2)重要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7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2)本年无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情况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主体

(2)清算主体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集团的构成

注:本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与损益信息如下: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A、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上述主要财务信息取自公司子公司马应龙合并财务报表,未包含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因子公司间内部持股而进行的损益调整数据的影响。B、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2022年1月26日,子公司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武汉硚龙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收购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75.00%增加至91.67%。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184,109.99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马应龙少数股东权益426,739.33元。

(2)2022年3月1日,子公司硚龙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武汉小马奔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其少数股东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本集团所持

有股权比例由99.15%变更为90.61%。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286,979.24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马应龙少数股东权益665,174.84元。

(3)2022年2月23日,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湖北康途维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武汉康途维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完成后本集团所持有股权比例由100.00%变更为53.33%。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43,768.04元(调整资本公积)、增加归属于马应龙少数股东权益101,447.75元、减少归属于武汉康途维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45,215.79元。

(4)2022年5月13日,子公司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子公司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收购完成后本集团所持有股权比例由51.32%增加至90.00%。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328,138.49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马应龙少数股东权益1,039,454.02元、增加归属于武汉马应龙九鼎医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367,592.51元。

(5)2022年9月6日,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份额,收购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90.00%增加至95.00%。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354,685.97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马应龙少数股东权益822,108.90元、增加归属于江西马应龙美康药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176,794.87元。

(6)2022年2月,子公司开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减资,减资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由55%变更为59.9227%。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84,509.76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贝特瑞少数股东权益39,111.59元,增加归属于封瑞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23,621.35元。

(7)2022年3月,子公司贝特瑞对子公司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收购其部分少数股东股权,交易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68.64%变更为76.52%。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6,356,300.14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贝特瑞少数股东权益2,941,731.50元,增加归属于深圳市深瑞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9,298,031.64元。

(8)2022年6月起,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分期履行出资义务,出资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51%。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5,297,045.23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贝特瑞少数股东权益2,451,502.35元,减少归属于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7,748,547.58元。

(9)2022年6月,子公司绿金高新对子公司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99.00%增加至99.50%。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105,584.50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绿金高新少数股东权益65,735.47元,增加归属于成都绿金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71,319.97元。

(10)2022年6月,子公司绿金高新公司对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96.68%增加至97.72%。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增加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8,239.91元(调整资本公积)、增加归属于绿金高新少数股东权益5,130.05元,减少归属于宜宾市南溪区国科中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3,369.96元。

(11)2022年7月,子公司友诚科技员工期权激励行权,行权完成后本集团所享有的股权比例由

72.9855%减少至71.882%。根据本集团内股权层级及股权结构计算,此事项对股东权益的最终影响为:

减少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权益594,256.40元(调整资本公积)、减少归属于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25,772.10元,增加归属于友诚科技少数股东权益620,028.50元。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不重要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付债券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股权投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本集团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及监控上述风险,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为本集团经营活动中与交易对手形成的交易往来款项,系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产生。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3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一般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行业进行管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集团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截止本年末,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69.79%(上年年末为56.90%)。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附注六、4和本附注六、7的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监控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集团总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另外,本集团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1)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预计在1年内到期偿付。

(2)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非流动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欧元、港币(此三种外币占年末外币金融工具结余95%以上)银行存款、以上述外币结算的出口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有关,以及将以美元偿还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由于上述外币与本集团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余额情况详见本附注六、70。

对年末外币货币性结余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见下表: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融资合同,金额合计为765,182.37万元,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融资合同,金额为752,768.39万元,若以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约3,825.91万元。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该金融资产投资产生了投资价格风险。

2022年12月31日,如果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或减少5%,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约8,435.72万元。

(二)金融资产转移

1、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2、各层次年末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1)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2)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信息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情况

注1:上述持股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注2: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集团股份比例16.0402%。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关联方交易及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关联担保

(2)共同投资

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联营企业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投”)及中国风投全资子公司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汇金”)签署《常州疌泉建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马应龙、中国风投、嘉华汇金分别认购标的基金3,775万元、4,025万元和265万元份额,马应龙于2022年1月缴纳出资。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十二、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本公司本年不涉及股份支付事项,公司子公司涉及股份支付事项情况如下: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贝特瑞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数为2,500万份股票期权,占贝特瑞授予时总股本的5.15%。本计划授予日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可在随后的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在四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的25%、25%、25%、25%。

股权激励计划于2021年4月29日授予股票期权2,17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307人(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人),于2021年10月12日授予股票期权33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83人(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23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2021年10月12日。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1)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2)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2、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科技”)

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分别为25%、25%、25%、25%。友诚科技于2021年7月19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613万份,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57人,于2022年7月13日授予股票期权87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8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7月19日、2022年7月13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3、武汉马应龙大健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

大健康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大健康《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大健康拟授予激励对象总数为1,000万份股票期权,占大健康授予时总股本的20%。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可在随后的60个月内分五期行权,在五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的20%、20%、20%、20%、2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10月21日。

根据2019年8月31日经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1.90元/股。

公司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公司业绩以及对未来年度公司业绩的预测进行确定。

应增加资本公积。2022年度冲回股份支付费用770,000.00元,其中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112,522.55元,计入马应龙少数股东权益-260,810.41元,计入大健康少数股东权益-396,667.04元。

4、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精密”)

2017年6月5日,国际精密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新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总数为5,000.00万份的股票期权,占国际精密授予时总股本的4.75%。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授予日至2026年2月28日,激励对象应于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内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73港币/股,授予日为2020年4月3日。

采用二项式模型(BinomialModel),确定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5,430万股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140.2927万港币。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行权条件后续信息情况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

(2)经营租赁承诺

本集团租赁合同涉及的重大承诺事项详见附注十五、4。

(3)其他承诺事项

3)2022年2月16日,经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签署《贝特瑞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深圳市光明区内投资建设年产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50亿元。截至年末,该项目尚在推进中。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

2)1993年2月10日,王新锋与本集团及深圳市亿汇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签署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本集团等四公司将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向西小组的40亩土地租赁给王新锋使用,租期为1993年2月10日至2042年6月27日,租金总计为799.92万元整。2016年4月20日,涉案土地被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建设为振能小学,新锋综合贸易部以称其与深圳宝安新锋综合贸易部系同一主体且无法继续使用涉案土地为由,于2020年1月8日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本公司等四公司签署的上述《租赁土地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返还租金799.92万元、租金的占用利息1,635.31万元,并诉请本公司等四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7月7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暂未当庭判决。2020年8月17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裁定驳回原告新锋综合贸易部的起诉。新锋综合贸易部不服上述一审裁定,并于2020年8月26日提起上诉。2022

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新锋综合贸易部的起诉,新锋综合贸易部不服一审裁定,并已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未审结。截止报告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贝特瑞纳米诉深圳沃特玛、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案,因债务重组事项尚未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仍在诉讼中,2020年7月9日,贝特瑞纳米收到(2018)粤03民初916号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深圳沃特玛、陕西沃特玛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贝特瑞纳米偿还货款1,170.71万元及违约金,连带责任人李金林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贝特瑞纳米已申请强制执行;贝特瑞纳米诉荆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案,因债务重组事项尚未全部完毕,该案仍在诉讼中,2019年5月22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荆州沃特玛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公司支付货款2,030.4万元及利息并由深圳沃特玛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深圳沃特玛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沃特玛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4)2018年7月18日,因深圳沃特玛拖欠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科研项目专项资金,贝特瑞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月11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深圳沃特玛支付贝特瑞科研资助经费1,080.00万元。由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沃特玛破产清算一案,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正在进行的诉讼应当中止。2020年3月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本案债权。截至报告日,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进行破产财产分配。

5)2019年3月25日,因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优动力”)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公司子公司深圳贝特瑞纳米将遨优动力起诉至四会市人民法院,诉讼请求遨优动力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2019年6月6日,四会市人民法院判决遨优动力支付深圳贝特瑞纳米货款2,761.60万元(判决时的货款余额)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9年7月15日,贝特瑞纳米完成网上执行立案申请。2019年7月22日法院出具正式立案受理通知书。因遨优动力股东涉及刑事案件,作为该股东的重要下属企业,遨优动力名下资产均为涉案财产,按照先刑后民原则,该执行案件于2020年7月中止执行。

6)2020年3月13日,因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弋科技”)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将天弋科技起诉至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天弋科技支付货款2,736.33万元及相应违约金。2020年6月28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弋科技向贝特瑞纳米支付货款人民币2,736.33万元及相应利息等。一审判决书履行期届满,贝特瑞纳米未收到款项,故于2020年8月6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8月13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芜湖天弋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2月17日,贝特瑞纳米向天弋科技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2022年6月29日,贝特瑞纳米已收到芜湖天弋管理人支付的现金清偿款。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件已结案。

7)因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朗能”)未按时向本公司子公司贝特瑞、贝特瑞纳米及江苏贝特瑞足额支付货款,贝特瑞及贝特瑞纳米分别将德朗能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江苏贝特瑞已将其应收德朗能货款债权,转让给贝特瑞),诉讼请求德朗能支付所欠付的货款及相应利息。2021年1月19日,贝特瑞及贝特瑞纳米收到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受理德朗能破产清算的公告和债权申报通知,2021年2月26日,贝特瑞及贝特瑞纳米向德朗能破产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2021年7月,因拍卖贝特瑞所享有的抵押权资产已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于2022年8月收到。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件已结案。

8)2020年11月29日,因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未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子公司贝特瑞将桑顿新能源起诉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桑顿新能源向贝特瑞支付所欠货款1,576.58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1年1月7日,法院受理并立案,2021年3月22日判决公司胜诉,2021年12月,贝特瑞与桑顿新能源达成和解,约定桑顿新能源自2021年12月起分期还款,2022年桑顿新能源已偿还600万元,2023年2月,公司与桑顿新能源再次达成和解。

(2)担保事项

1)本集团为关联方担保事项详见附注十一、4(1)。2)银行按揭贷款担保

本集团下属房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承担阶段性担保额为20,920.17万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抵押登记办妥以及房产证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

度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579,213,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其他事项

2022年12月1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发建富实业有限公司共同与杭州云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柏医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合计持有的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佛药业”)59,469,000股股份(占大佛药业当前总股本的86.816%)转让给云柏医药,交易单价为4.38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不再持有大佛药业股份,大佛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3月22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

本集团报告期内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债务重组

本集团报告期内重大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3、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新材料及其它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行业。本集团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A、高新技术产业分部:经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B、生物医药产业分部:经营中药、西药、药妆、生物农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医疗器械及药品的零售与批发;医院医疗服务、管理与投资。

C、房地产业分部:经营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度假村开发等。D、其他产业分部:经营项目投资、物业管理、仓储物流等其他行业。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A、产品或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注: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按客户所处区域统计。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C、主要客户信息

本集团前五名客户本年的营业收入为1,844,424.29万元(上年:712,619.48万元),占总体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7.58%(上年:40.48%)。

4、租赁

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本附注六、17和附注、38。

②计入本年损益情况

①与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

A、计入本年损益的情况

5、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子公司马应龙股份126,163,313.00股,占其总股本的29.27%,本公司累计质押持有其无限售流通10,000万股,占本公司所持股份比例79.26%。

2、公司子公司运通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了深圳中级法院寄送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账面价值1,320,000,000.00元),自2022年3月1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冻结公司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5%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账面价值60,600,000.00元),自2022年3月1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

十六、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应收股利

(2)其他应收款

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均计入1年以内。

本年内无核销的重要其他应收款。

⑥按欠款方(不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年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对子公司投资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4、投资收益

十七、补充资料

1、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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