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三、青岛某新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啤酒保鲜桶案
2023年9月20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某新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啤酒保鲜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啤酒保鲜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某新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车间内生产啤酒保鲜桶,未办理生产许可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即墨区某农资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案
2023年6月28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即墨区某农资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化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犯“瑞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复合肥料、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青岛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3年8月18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对青岛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无生产日期的“鲜食海参”、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9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安排到青岛某水产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成品库存放有35袋“鲜食海参”未标示生产日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