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英山县行政区域内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

三、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3、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7、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使用企业标准生产食品提供);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0713-7011961英山县温泉镇和谐大道与红山大道交汇处(时光隧道出口处)一楼B区综合专区无差别受理窗口

主办:英山县人民政府承办:英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THE END
1.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和措施清...为落实《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夯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能力,提升常态化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工作水平,省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MPMROOO0514EAH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