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事联办名称:我要开农副食品加工厂
二、联办事项
(一)企业设立登记
(二)食品经营许可核发
(四)装修装饰与其配套工程的施工许可
(五)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六)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三、申请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面提交)
5.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住所使用证明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3.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免提交)
1.《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免提交)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免提交)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册(食品销售经营者)
7.设置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餐饮服务经营者)
8.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9.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清单及布局示意图(餐饮业态提供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和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清单)
10.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餐饮业态提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1.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销售经营者)
12.申请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食品销售经营者)
14.申请单位食堂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饮服务经营者)
15.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的,还需提供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餐饮服务经营者)
16.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还需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开展食品及环节表面菌落总数、致病菌检验设施设备清单(餐饮服务经营者)
17.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还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以及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餐饮服务经营者)
3.营业执照(免提交)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免提交)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免提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提交)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免提交)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免提交)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免提交)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四、办结时限
1.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
2.食品经营许可核发:3个工作日
4.装修装饰与其配套工程的施工许可:2个工作日
5.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3个工作日
6.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4个工作日
7.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4个工作日
我要开农副食品加工厂“一事联办”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六、结果送达
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0717-5333708
0717-5333142
办理地址: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大道7号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一事联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