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全面建设应用消防物联网系统(设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湖口县全面建设应用消防物联网系统(设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口县全面建设应用消防物联网系统(设施)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九江市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任务目标,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推动我县消防系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实现动态感知、智能研判、精准防控,提升我县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县消防物联网系统规模化应用工作,统筹部署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国资局)、科金工局、县数字与科创服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社、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协同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为全面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及规模化应用,按《九江市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具体任务如下:
(一)推动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启闭监测系统(设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之一的,且符合二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模的场所,应设置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水系统监测装置、消控室人员在岗线上巡查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火灾报警、水位水压、消防设施及系统故障、启闭和运行等数据接入湖口县消防大数据平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二)推动智能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普及应用
除已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外,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既有建筑应设置智能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
1.建筑面积大于50㎡的公共娱乐场所;具有火灾危险性并列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的建(构)筑物、古村落,文化古街等。〔县文广新旅局牵头负责〕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家具、印刷等类似用途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厂房及其棉、毛、丝、麻、化纤、塑料等原料和制品仓库。〔县科金工局牵头负责〕
3.老旧小区及高层住宅建筑公共走道、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4.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宿舍、员工集体宿舍。〔县教体局牵头负责〕
5.老年人集中照料活动场所。〔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6.客房数超过5间或耐火等级低于二级的旅馆(含设置客房的农家乐、民宿)。〔县公安局牵头负责〕
7.疗养院、医院及卫生院(所)的门诊楼、住院病房、留观室。〔县卫健委牵头负责〕
(三)推动智能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普及应用
除已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外,使用燃气的餐饮服务、熟食加工等场所;〔面积≥300㎡的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面积<300㎡的由属地乡镇牵头负责〕
(四)推动智慧安全用电监测装置的普及应用
除已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外,下列建(构)筑物或场所,在非消防用电负荷上应设置智慧安全用电监控装置或系统: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2.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县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建筑;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县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设有电气线路或设备的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县文广新旅局牵头负责〕
4.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寄宿制学生宿舍;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县教体局牵头负责〕
5.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餐饮服务场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6.财贸金融建筑。〔县科金工局牵头负责〕
7.老年人集中照料活动场所。〔县民政局牵头负责〕
8.疗养院、医院及卫生院(所)的门诊楼、住院病房、留观室。〔县卫健委牵头负责〕
9.电动汽车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场所。〔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小区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小区由属地乡镇负责、国有资产建筑由县财政(国资局)牵头负责〕
(五)推动防火门常闭监测系统普及应用
设有地下室的住宅建筑及属于国有资产的建筑,地下室通至地面楼层的防火门应设置防火门启闭监测装置,并将监测数据接入消防大数据平台。〔有物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建筑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无物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建筑由属地乡镇负责、国有资产建筑由县财政(国资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AI视频行为分析预警系统普及应用
下列建(构)筑物或场所应设置AI视频行为分析预警系统,实现电动车入户监测预警、消防安全隐患行为预警、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堵塞预警:
1.住宅建筑电梯前室、电梯轿厢、室外消防车通道及地面一层楼梯间。〔有物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建筑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无物业管理单位的住宅建筑由属地乡镇负责、国有资产建筑由县财政(国资局)牵头负责〕
2.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建筑内通往地面一层的疏散通道出入口。〔县文广新旅局牵头负责〕
3.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餐饮服务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内通往地面一层的疏散通道出入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4.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生宿舍通往地面一层的疏散通道出入口。〔县教体局牵头负责〕
(七)推动鄱阳湖大市场消防物联网改造
鄱阳湖大市场范围内经营、仓储场所,每个室内独立空间设置智能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设置AI视频监控系统;每栋建筑独立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县供销社牵头负责〕
(八)建立湖口消防大数据平台常态化运营机制
(九)构建一体化线上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考评系统
设计开发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等生产、生活中日常安全隐患线上排查登记、线上监督整改、线上考评管理。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下的行业、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单位齐抓共管、同步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县数字与科创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责任范围,对照排查内容及要求,逐个建筑场所按表排查,2024年7月底前摸清底数,摸排数据及时汇总至县消防救援大队。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与供应商遴选
县数字与科创服务中心根据排摸数据、收集并分析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参数标准,科学合理地制定招采方案,开展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资质审核,启动招标采购流程。
第三阶段:安装应用
中标供应商根据建设技术参数及施工要求,组织专业项目管理、技术、施工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湖口县消防物联网系统(设施)建设应用工作,各行业部门同步做好政策宣传、协调工作,确保安装施工顺利开展。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安装应用成效进行验收。
第五阶段:常规运营
受委托承担湖口县消防大数据平台运维管理的单位负责为监测服务对象提供24h远程监管预警服务,对物联网智能终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平台不间断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动我县消防系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实现动态感知、智能研判、精准防控,提升我县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性;要从政策宣传、部门协调、人员配合上提供支持保障,努力加强消防物联网建设,实现“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消防设施管理信息化、消防信息维护常态化、消防监控手段实时化”的建设目标。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统筹安排住宅用房、公立医疗、教育、养老、福利机构及园区标准厂房、文体场馆、文物古建、市政设施等场所建设消防物联系统和消防大数据平台常态化运维所需经费。民营企业凭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合同、付款证明、发票、消防大数据平台接入证明,由牵头负责部门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核验无误后由政府予以补贴或税金减免。
附件:1.《行业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2.排查内容统计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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