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腾蛟镇美丽城镇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镇属各单位,各村(社):
为持续深化“生态建镇”工作方针,进一步改善我镇人居环境,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城镇环境,为美丽城镇创建打好扎实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6月20日,在腾蛟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美丽城镇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快完善城镇基础配套设施,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到2021年6月中旬,城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安全、完好;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社区、村(居)环境卫生、整洁,物业管理健全、规范;农贸市场周边干净整洁、道路通畅、环境优美,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为加强对美丽城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特成立腾蛟镇美丽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天聪章步胜
副组长:黄大克王志铭章青海曾庆斌郑炜
白福明陈余良陆杰梅山段周春秋
成员:陈鹏(党政综合办)白荣善(经济办)
王松青(宣传办)金福利(村镇规划建设办)
郑南辉(农办)陈鸿(文旅办)
苏强(监察室)钱苗苗(妇联)
马显阳(应急管理中心)陈通銮(综合信息指挥室)
缪志豹(派出所)黄其程(住建所)
林武铉(环保所)王大庆(市监所)
董学印(综合执法中队)苏忠峰(环卫所)
施昌烨(交警四中队)袁思利(路政中队)
章步宋(供电所)王大钏(水头学区)
谢伟坚(凤巢社区)苏志文(龙尾社区)
陈一帆(带溪社区)林圣峰(腾蛟社区)
温从潘(腾祥社区)陈尔相(岭门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1、联合执法组:
组长:黄大克王志铭
成员:马显阳陈通銮施昌烨缪志豹董学印
林武铉
主要职责: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涉及安全生产、环保、违章建设、交通管控等进行联合执法。
2、城区整治组:
组长:周春秋
成员:金福利陈鸿王大庆苏忠峰林武铉
董学印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外包公司做好城区保洁,对城区违建、占道经营、违停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3、乡村整治组:
组长:白福明
成员:郑南辉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做好日常保洁,牵头组织对各村居环境卫生整治的考核评分工作。
4、企业整治组:
组长:陆杰
成员:白荣善
主要职责:督促企业主进行自主清洁,对厂区乱堆放行为进行严查,确保厂区环境整洁有序。
5、建筑工地整治组:
组长:梅山段
成员:黄其程
主要职责: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督促工地落实道路场地硬化、车辆进出冲洗、建筑垃圾定点投放等管理规定。
6、宣传发动组:
组长:郑炜
成员:王松青
7、督查考核组:
组长:章青海陈余良
成员:苏海玲苏强
主要职责:对美丽城镇创建“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3、建立工作复查制:镇分管领导、社区主要领导、督查队,对纳入视线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落地不到位的一律上报,由督查考核组予以通报。
(三)落实奖惩机制
1、各村社每月按照重点村、一般村两档进行一次排名,由乡村整治组牵头组织考核评分,各取前三名给予村级补助。(考核办法由乡村整治组另行制定)
2、城区整治组每半月评选环境之星、最美商铺、最脏商铺、最不卫生饮食场所。(考核办法由城区整治组另行制定)
3、平原村所在社区要组织10人左右的红袖章队伍,给予30元/次的补助(半天以上),发现典型问题曝光并整改的,再给予奖代补。
4、环卫所每月对外包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评选五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考核最后五名人员扣除部分工资待遇。(考核办法由环卫所另行制定)
5、发布“十个一律”作为整治的底线要求。(见附件1)
二、整治重点
(一)城区环境整治
1、对城区范围工业废料、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要求各单位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工业废料、建筑垃圾自行清运投放到指定的垃圾临时收集点,同时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力度,严管重罚,着力减少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发生率;
2、取缔腾龙路两侧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出室经营;规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严禁沿街乱挂晒、棚亭乱占道和乱搭乱建;
3、对上级热线上反复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4、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防护设置不超出墙面,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破损、无油污、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沿街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良好,路面秩序井然。
责任部门:环保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住建所、市监所、环卫所
(二)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1、整治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以及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环境秩序问题;
2、建立小摊贩划号积分制,规范农贸市场经营。
责任部门:市监所、综合执法中队
(三)交通秩序整治
1、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与巡逻管控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的要求,对涉及电瓶车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一律顶格处理。
2、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乱停乱放,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整治残疾车和人力三轮车营运秩序;
3、合理划定路内停车泊位,强化停车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4、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规范人力三轮车营运秩序。
责任部门:交警四中队、综合执法中队
(四)建筑场地及闲置地整治
1、完善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城区主要路段、沿街建筑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出水口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镇管网和河流;
3、对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扬尘材料采取网膜覆盖、固化、定期洒水或临时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
4、采取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责任部门:住建所
(五)公共设施城镇家具整治
1、对广场、公园、体育设施、文化设施、亮化设施、下水管网、道路绿化以及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
2、路面、护栏、窨井盖无破损;行道树、绿化无缺损,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整齐美观;广场、游园和亮化设施完好。
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建设办、腾祥社区
(六)违法建设、摊点棚亭整治
1、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队腾祥社区
(七)各村(社)范围内卫生整治
1、宣传推广垃圾分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辖区内所有垃圾按四分类投放到垃圾桶;
2、清理卫生死角、边角地存量垃圾及农户房前屋后垃圾;
3、清理村主干道两旁以及沿线可视范围内乱堆乱放杂物;
4、清理公厕环境卫生;
5、动员各联系村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大整治活动。
责任部门:各社区
三、实施阶段
(三)成果验收阶段(4月底-6月15日)。组织开展“回头看”等活动,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强化标本兼治、源头防控,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不反弹回潮。
四、保障措施
(二)落实责任,建立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建立交叉观摩、验收考核工作机制。成立攻坚行动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考核排序、下发工作通报、建立问题台帐等形式,强化工作督导。同时对在整治活动中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为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确保我镇美丽城镇创建“百日攻坚”行动有序推进。
附件:1.腾蛟镇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十个一律
2.腾蛟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专项行动责任清单
3.腾蛟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责任清单
4.腾蛟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建方案及腾蛟镇“门前三包”倡议书
5.腾蛟镇城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6.腾蛟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及奖惩办法
7.腾蛟镇工业垃圾统一收集处置方案
8.腾蛟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
9.腾蛟镇创建省级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中共腾蛟镇委
腾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
腾蛟镇美丽城镇创建“百日攻坚”行动十个一律
一、主次干道违章停车,一律扣3分罚150元或予以拖离;
二、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公园等重要公共场所占道经营人员一律劝离;
三、农贸市场内占道出摊行为,一律处罚或歇业整顿;
四、违反“门前三包”政策的沿街店铺,一律曝光后依法依规进行“停水断电”处罚;
五、工程车滴洒漏现象,一律现场登记扣车、罚款处理;
六、施工工地治理不达标,一律停工整改;
七、乱倒垃圾、乱涂乱贴,一律给予曝光;
八、建成区内违章搭建,一律拆除;
九、恶意破坏公共基础设施行为,一律实行拘留处罚;
十、有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2
腾蛟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专项行动责任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目标
责任领导
责任人
1
市容环境整治
取缔腾龙路两侧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出室经营;规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严禁沿街乱挂晒、棚亭乱占道和乱搭乱建;对城区范围工业废料、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要求各单位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工业废料、建筑垃圾自行清运投放到指定的垃圾临时收集点,同时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力度,严管重罚,着力减少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件发生率;对上级热线上反复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防护设置不超出墙面,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破损、无油污、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沿街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良好,路面秩序井然
黄大克*
陆杰
周春秋
黄其程
王大庆
苏忠峰
2
农贸市场及周边
环境整治
整治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环境秩序问题;建立小摊贩划号积分制,规范农贸市场经营
黄大克
周春秋*
3
交通秩序整治
施昌烨
4
建筑场地及闲置地
整治
完善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城区主要路段、沿街建筑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出水口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镇管网和河流;对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扬尘材料采取网膜覆盖、固化、定期洒水或临时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采取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梅山段
5
公共设施城镇家具
对广场、公园、体育设施、文化设施、亮化设施、下水管网、道路绿化以及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路面、护栏、窨井盖无破损;行道树、绿化无缺损,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整齐美观;广场、游园和亮化设施完好
金福利
温从潘
6
违法建设、摊点棚亭
7
医疗机构和车站
全面落实控烟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规范设施禁烟标识。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抓好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卫设施健全,卫生保洁到位,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杂物。加强车站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进行控烟劝导,严格执行垃圾桶分类配置及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车站进出口、果壳箱、厕所等地方烟蒂及时清理。
王志铭
郑炜*
钟永来
备注:*号表示主要牵头负责人
附件3
腾蛟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责任清单
具体工作事项
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
社区书记
各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村庄道路保洁机制
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建立一名党员包干一条村庄道路机制
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村民自觉参与改善农村环境整治,形成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同时,将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纳入村规民约
村庄序化、绿化、美化
加强对村庄重点道路、闲置地、重要节点边角地的绿化
旱厕、露天粪坑拆除
排摸旱厕、露天粪坑,上报镇“三改一拆”办
开展清洁文明户等评比活动
建立村庄环境卫生督查制度,开展每月一评比活动
附件4
关于组建腾蛟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腾蛟镇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面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他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时效性。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实际结合起来,把服务对象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腾蛟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一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发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以“转变干部作风、联系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同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手拉手帮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努力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三、志愿者服务队名称: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四、招募计划
1.参加对象: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
2.机构设置: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总队办公室设在腾祥社区;下设四个直属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分队。要动员辖区党员积极参与、注册到志愿者服务队,每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人员不应少于25人。
3.服务项目
(2)敬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生活困难老人、残疾困难群众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残、心理健康辅导、生活照顾、节日慰问、临时救助、日常帮扶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3)治安防范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治安排查活动,检查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
(4)便民助民志愿服务。以人民群众为对象,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5)体育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指导体育健身、户外锻炼、广场舞等,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体育指导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腾蛟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志愿者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大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部署,确保“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注册登记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二)严明活动纪律。严禁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名组织志愿者外出旅游或给志愿者发放各种补贴。志愿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总队队长批准;志愿者每月参加志愿活动不得少于1次。
腾蛟镇“门前三包”倡议书
各商铺、广大居民:
为创建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改善城镇面貌,提高全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全域美”的建设要求,打造宜居宜业的城镇环境。腾蛟镇特向各商铺和广大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二、包门前卫生。各商铺与居民应对各自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负责,及时清扫,保持整洁,垃圾包装应遵循袋装化、密封化规定,并在指定处倾倒;定期维护墙体、橱窗、匾牌等建筑设施;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乱扔烟蒂纸屑等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做好管护,禁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设施和在树干上刻字、拉绳、挂物等行为。
四、包容貌秩序。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按要求设置店铺招牌和装饰,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制止与劝阻乱摆摊位、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擅自改动或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禁止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禁止擅自设置户外设施,禁止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腾蛟镇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享受优美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权利,净化家园、美化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人人参与、人人出力,用我们的热情与行动,齐心协力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美丽腾蛟!
2021年3月
附件5
腾蛟镇城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公共场所及周边干净整洁、道路通畅、环境优美,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1、整治城区范围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各单位将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工业垃圾、建筑垃圾自行清运投放到指定的垃圾临时收集点;同时,对乱倾倒行为加大查处和管理力度,严管重罚,坚决遏制垃圾擅自倾倒现象的发生。
2、整治农贸市场、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的“脏、乱、差”现象。加强对群众活动频繁的公共场所的保洁力度,着力整治卫生死角、堆积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制止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不文明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是工业废料、建筑垃圾整治。环保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巡防队、应急管理中心、市监所、环卫所、各社区配合对镇域范围工业废料、建筑垃圾运输源头、途中、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管,采取每天一巡查、动态跟踪督查等方式,对乱堆乱放、随意倾倒、道路抛撒滴漏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环卫定时定点巡查。所有环卫外包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建成区保洁路段进行定点定段的巡查,环卫外包公司将环卫工人排班表上报至环卫所,由环卫所定时定点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建立奖惩制度。每半月评选环境之星、最美商铺、最脏商铺、最不卫生饮食场所。环卫所每月对外包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规定予以扣除保洁经费。
四是成立工作小组。由周春秋担任城区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组长,金福利、陈鸿、董学印、林武铉、王大庆、苏忠峰、温从潘(腾祥社区)、陈一帆(大溪边社区)为小组成员,负责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外包公司做好城区保洁,对城区垃圾乱倾倒、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附件6
腾蛟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切实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有效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全镇5个社区(腾祥社区环卫保洁已外包不列入考核范围)。
2.全镇31个行政村、山边社区、金田社区。
二、考核内容
(1)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内容为:1、村内环境卫生2、陈年垃圾、臭水沟、村内小溪流3、乱堆乱放4、家禽散养5、乱涂乱贴6、倒塌农房、棚舍、乱搭乱建7、赤膊房8、旱厕、露天粪缸等。
(2)农村公厕考核内容为:1、日常保洁2、制度建设(公厕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度;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所长制上墙、岗位标识牌等)3、公厕内卫生4、周围50米内环境卫生。
三、考核计分
1.村考核分根据评分表计算。全镇33个村社分为重点村和一般村。其中凤巢村、山边社区、溪头街村、硐桥头村、伍岱村、龙岭村、联合村、青湾村、塘溪村、南陀村、霞山村、北溪村、平棋村、赤岩山村、金田社区、碧源村、腾北村、岱山村等18个平原村庄为重点村,百尖村、麻树村、双龙村、平安村、龙岙村、南胜村、横嶂村、河山平溪村、林家村、和兴村、顺和村、岭门村、金岭桥村、梅垟村、仁秀村等15个山区村庄为一般村。
2.社区考核分=所辖村的平均分。
四、考核方式
五、考核管理
镇党委、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社区干部、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评先评优和镇环境卫生补助资金下拨相挂钩。每月对社区及重点村和一般村分别进行排名。
1.实行考核挂牌制度。全镇每月评出重点村和一般村环境最美村各1名,环境最脏村各1名。综合每月考核评分结果,每季度进行排名,重点村第一名每季度补助3万元,第二名每季度补助2万元,第三名每季度补助1万元;一般村第一名每季度补助1.5万元,第二名每季度补助1万元,第三名每季度补助0.5万元。评为月最脏村的,挂“腾蛟镇月环境最脏村”黄牌。连续2个月考核被评为最脏村的,连续挂半年“腾蛟镇月环境最脏村”黄牌,连续3个月考核被评为最脏村的,全年挂“腾蛟镇月环境最脏村”黄牌。
2.考核等级与保洁费挂钩。根据所划分的重点村和一般村,以每月考核成绩为基础,享受不同等级补助金额。重点村每人每月5元为基数,一般村每人每月3元为基数。重点村中排名A档的村保洁费每人每月6.5元,B档的村保洁费每人每月5元,C档的村保洁费每人每月3.5元;一般村中排名A档的村保洁费每人每月3元;排名B档的村保洁费每人每月2.5元,C档的村保洁费每人每月2元。被评为月度最脏村的,暂扣当月保洁费,视整改情况经镇三套班子会议研究是否给予发放。保洁费拨付采取奖励制度,凡是下月度进位升档的村奖励保洁费人均0.5元。
3.考核排名与干部评优提拔相挂钩。各社区需落实所辖村环境卫生整治属地责任。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排名结果作为干部年度先进评比、晋升提拔的直接依据,凡因环境综合整治问题被县里通报批评的,社区书记、主任和驻村干部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社区所辖村连续两个月被评为最脏村的,对社区书记、主任和驻村干部启动问责机制,扣除考绩奖一个月。
六、资金落实
农村环境整治保洁经费和奖励资金由县农村保洁经费和镇财政支出,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由镇三资中心加强资金监管。
七、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整个考核评比工作由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督查;各有关科室和社区要全力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实施步骤。考评工作做到“一月一考评”、“一月一排位”、“一月一通报”、并在镇级宣传平台上公示。
附件7
腾蛟镇工业垃圾统一收集处置方案
为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破解工业垃圾处置难题,有效防止工业垃圾污染事件发生,创建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镇容镇貌,镇政府决定对全镇工业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实行统一收集处置。
一、收集范围
二、处置方式
企业(个体户)可直接将工业垃圾委托有清运资质的第三方清运公司,并签订转运三方协议。
1、实施垃圾分类存放。各企业实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工业垃圾)和危险固废进行有效分类,不得混杂存放。分类存放后,工业垃圾按需收集处置。
2、实行市场化处置。工业垃圾处置为经营性服务,需对工业垃圾进行过磅秤重,按量收费。垃圾转运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举措,切实做好防渗、防尘、防扬散等措施。
附件8
腾蛟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镇群众的健康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巩固省级卫生镇的创建成果,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和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环境质量、健康水平,镇委、镇政府决定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为使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根据镇委、镇政府对“创卫”工作的总体部署,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结合规划建设,加大卫生投入,加大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健康教育,强化卫生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改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确保我镇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成立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创卫人员,落实创建经费。
2、研究制定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创建、项目评估、项目申报工作。
3、积极做好项目创建的总体策划,监督检查,落实各项考核任务。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完善必备条件原始资料的备查工作。
4、进一步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在国家卫生镇创建中的作用,所辖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
配合部门:镇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健康教育方面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促使群众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主要任务有:
3、大力普及健康教育科普知识,卫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举办健康教育科普知识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群众的健康知识。学校、卫生院每季度有组织地走向街头、社区,向群众义务宣传季节性疾病防治基本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能力。文化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文艺团体到广场、社区、企业演出,宣传创卫及健康教育知识。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水头学区、卫生院
配合部门:腾蛟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学校、各行政村
(三)环境卫生方面
2、完善环卫工作目标管理,2021年3月前全面实行建成区垃圾袋装化,使城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以上。制定完善好垃圾流转程序和垃圾管理奖罚措施并认真落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内卫生达标,并实行公示制度。
3、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做到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完成建成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城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全面改造街道路面,使建成区街道路面硬化率达100%。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建设办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施工场地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闭。
4、加强建成区管网建设,启动建成区下水道管网改造任务,使建成区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无堵塞现象;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使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80%。
5、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完成垃圾箱设置,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设置1个,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其他环卫设施要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6、强化农贸市场整治,严格按照“国卫“标准,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管理工作,做到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管理良好,做好划行规市、分摊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现象。整治管理后的市场要做到场容新颖、美观,各类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制度和监督检查完善。
7、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做到车辆无乱停乱靠现象。
8、积极做好城市绿化带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庭院绿化、家庭美化评选工作,公路养护站要做好主干道两边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林业部门要规范社区绿地、花坛修剪、保养等工作,努力做到城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路灯亮灯率≥95%。
9、开展建成区脏乱差集中地带专项治理活动,以爱国卫生活动月整治为重点,结合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建成区居民区、企业、空闲地和沟渠等地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中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治与管相结合。
责任部门:镇综合指挥信息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环卫所、水头卫生监督所、水头市场监督管理所
配合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腾蛟派出所、各行政村
(四)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管理指标。制订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常规环保监督监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环境质量指标。2021年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要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环境污染控制指标。2021年建城区烟尘控制覆盖率达10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4、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责任部门:腾蛟环保所、卫生院、水头卫生监督所
配合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
(五)病媒生物防制方面
制定腾蛟镇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开展常规性病媒生物防制的宣传、咨询、培训,发动群众,组织实施,技术评估等工作。
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到位,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建成区每个单位、住户,特别是公共场所、饮食服务行业、旅店都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目标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达标奖罚制,积极开展除“四害”项目达标活动。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有二项以上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外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继续保持县级灭鼠、灭蟑先进镇称号,争创县级灭蚊先进镇。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镇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各单位、各行政村
(六)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方面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来水厂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达100%;从业人员上岗前相应岗位的基础卫生知识培训达100%,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五病”调离率
3、各类饮食店、食堂、食品加工摊点2021年行业卫生状况(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生熟食品分开、售货工具;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用具容器清洁等)达标率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点)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食品保证质量,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4、理发店有专用公共用品,用具有消毒设施2021年3月底达到100%。2021年3月前所有理发店卫生达到温州市各行各业卫生检查标准市级要求。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等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应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有明显禁烟标志和劝阻吸烟措施。
5、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以上,镇辖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厂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持健康合格证、培训证,“五病”调离率100%;室内外环境整洁,水厂有完整的水源、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记录等完整资料,二次供水单位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镇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7、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8、中小学校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他指标达到浙江省各行各业卫生检查标准省级要求。
责任部门:镇经济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头卫生监督所、腾蛟市场监督管理所
(七)传染病防治方面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近三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无瞒报、漏报现象,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
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责任部门:卫生院
配合部门:水头学区、水头卫生监督所、各学校、各村卫生室
(八)企事业单位卫生方面
1、爱国卫生网络健全,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落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
3、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倒现象。
4、单位食堂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5、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四害”活动。
责任部门:镇爱卫办、各单位、各行政村
(九)镇辖村卫生
1、村委会有专人分管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开展卫生检查评比。
2、村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至少每两月更换一次,按照《中国公民健康营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测试,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5%。
2、参加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平均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
4、30%以上的村庄建成省级卫生村。
5、自来水普及率≥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6、村庄主干路硬化,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
7、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
8、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
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配合部门:镇爱卫办、镇卫生院、镇农业服务中心、腾蛟环保所
(十)群众满意度
1、设立群众投诉平台,公开投诉方式,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
2、随机访问足够数量的当地居民和外来人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三、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样宣传形式,广泛发动,以引导广大群众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各责任单位、部门根据标准要求,针对薄弱环节,逐项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迎检阶段(2021年4月),继续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迎接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附件9
腾蛟镇创建全国文明城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提升我镇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市县有关文明创建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全面协调高效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在文明创建工作检查测评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成绩保持前茅。
二、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一培育、二提升、三突破”专项行动,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打好我镇全国文明城镇开局之年。
(一)培育一批文明创建示范点
根据创建工作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创建测评要求点位中培育一批文明创建示范点,做精、做细、做优点位各类布置,发挥文明创建示范点在整个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引领、辐射和带头作用,推广普及培育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体实力和水平。
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景区、文明校园、文明服务示范点是创建全国文明村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加并督促、引导下属单位、站所积极申报评选。镇文明办要对已经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动态考核,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严格实行文明称号摘牌制度。审批中心大厅、派出所、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金融、医疗卫生、汽车站等窗口服务单位有明显禁烟标志,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深入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落实行业规范,不断提升行业创建水平;要求窗口办事大厅配备急救箱、老花镜等设施,确保每一项便民设施功能完好,不允许出现有设施无功能、有窗口无宣传的现象;做到便民服务快捷、规章制度公示、志愿引导规范、投诉机制健全,做到志愿服务有人、有服务台、有标识、有行动。审批中心、医院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要符合标准,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责任牵头单位:镇文明办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镇消防站)
集中组织开展告别陋习、从我做起的“四管”活动:管好自己的嘴,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在文明用语上形成良好的习惯;管好自己的手,不损坏公物、公共设施,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乱贴滥画,增强公共道德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管好自己的腿,自觉增强文明安全出行意识,杜绝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禁止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跨越防护栏杆等不文明行为。
(三)全力突破城市文明容貌三项顽疾
3.综合整治交通秩序。聚焦各类交通陋习,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管理,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交通习惯。严查“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规范标志标线设置,对车辆乱停乱放为持续开展查处活动。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口创建活动,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学区、各社区)
三、保障措施
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是镇委镇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在创建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责任部门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正常开展工作,按照任务分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部位,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套标准一抓到底,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全力抓整改、抓创建、抓提升。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创建工作责任机制、分包管理机制、督导检查追究机制、考评考核机制和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与其它文明系列考评挂钩。定期召开责任单位工作汇报会,分析存在问题,指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四)严格督查,实施问责。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督查组要不断加强力量,常态化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点评、回顾总结,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在全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中出现不负责、不作为,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的督查队伍,定期对本单位负责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