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作中这种受伤的情况来说,如果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往往需要对员工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做好相应的一个防护措施的话,这种情况的发生概率还会进一步的增加,所以要做好防护措施。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我国,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可将工伤事故分为以下三类: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一共20种,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等;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2、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1、审查部组织审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2)企业申请受理: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材料报送审查部。
(3)企业实地核查:企业申请被受理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实地核查。
(4)产品抽样与检验: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在实地核查时抽封样品,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
(5)申报材料汇总: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6)申报材料审批: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审查,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7)证书颁发:审查合格准予许可的,国家质检总局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审查不合格不予许可的,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2)企业申请受理:市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对依法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5日内上报至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企业实地核查: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实地核查。
(4)产品抽样与检验: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在实地核查时抽封样品,企业应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大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
(5)申报材料汇总:产品抽样检验合格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汇总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6)证书颁发:审查合格准予许可的,省局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审查不合格不予许可的,省局自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