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2026年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金额:1500万元/三年、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500万元/三年。其中第一包:蔬菜、水果、粮油、肉蛋类、鲜活水产品、酒水奶制品类、熟食豆制品类,预估金额为780万元整/三年(柒佰捌拾万元整/三年),以实际年度发生金额为准;第二包:冻货、干货、调料、点心、水饺,预估金额为720万元整/三年(柒佰贰拾万元整/三年),以实际年度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餐饮原材料采购及配送服务:包含疗养院日常所需蔬菜类、鲜活水产品类、水果类、鲜肉类、酒水奶制品类、蛋类、冻货类、干货调料类、粮油类、点心、熟食豆制品类、水饺以及采购方提出的其它食材或用品的供应及配送。本项目涉及冷藏冷冻食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崇外大街90号)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请带现金。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
2.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200元/包。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
令第6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
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
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