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d60ca9e014f8ebc58b26f42ade560468454432023-09-0415:23:43/a/20230904/202d60ca9e014f8ebc58b26f42ade560.shtml
暑假结束,九月来临,“神兽”们陆续归笼。为切实保障校园饮食安全,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这些食品、原材料禁止采购和谨慎使用。
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河豚鱼、青皮红肉鱼类、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无资质或不了解加工条件供货商提供的直接入口食品或半成品。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杏仁、枇杷仁、木薯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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