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文件发布!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合规

《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定义与范围”“销售的一般要求”“网络销售的特殊要求”三个部分,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对现行法律法规等规定存在适用疑惑或规定间存在竞合关系的情形作出指引性说明,对重要条款作出强调性说明,为特殊食品网络销售者提供了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具体适用规则更加明确的行政指导性意见。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现在终于改过来了。

特殊食品的定义、分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

根据营养需求满足程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根据适用对象年龄,分为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C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加工制作供婴幼儿(0-36月龄)食用的液态或粉状产品。

目前我国已批准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主要是婴幼儿配方乳粉。

根据产品适用月龄,分为:

1、婴儿配方乳粉(0-6月龄,1段)

2、较大婴儿配方乳粉(6-12月龄,2段)

3、幼儿配方乳粉(12-36月龄,3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A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的专有标识为蓝帽子标志

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食品经营要求

经营资质

(1)特殊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

《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载明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品种相一致;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注:

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

2、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食品销售的规定。

产品陈列摆放

(1)销售特殊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

(2)应当在销售专区(或专柜)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提示牌和字体的大小可根据设立专区或专柜的空间大小而定;

(3)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4)特殊食品应当根据标签、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存放。

注:经营者经营少量特殊食品、不具备条件设置单独专柜的,推荐采用以下压条的方式标注。

消费提示

应当在经营保健食品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参考内容:

a.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b.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表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C.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进货查验

(1)查验购进的特殊食品是否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

(可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服务-特殊食品信息)

(2)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意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项目是否含有相应特殊食品类别);

(3)查验所购进特殊食品对应批次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购进进口特殊食品的,查验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查验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

(5)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留存加盖供货者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

(6)应当索取并保存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销售单、送货单等。进货凭证上应当包含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7)对实行由总部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经营企业,销售门店应保存总部配送清单,并以适当形式,留存经总部统一查验的供货者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8)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9)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标签、说明书

(1)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不得销售;

(2)特殊食品标签上应标明产品注册号(或备案号):

保健食品为国食健注G(或J)+年代号+顺序号等;

婴幼儿配方乳粉为国食注字YP+年代号+顺序号;

特医食品为国食注字TY+年代号+顺序号;

(3)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4)进口特殊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并藏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保健食品标签应当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位于最小销售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在醒目位置标示警示说明:

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

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

(7)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

(8)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应当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1)本手册所指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摆放在店面的宣传海报、随产品放置的宣传单张、产品手册等;

标明“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

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不得强调“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

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以及使用“母乳化”“人乳化”的表述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免疫力、改善胃肠道等功能。

从业人员管理

(1)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

(2)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4)属于法律规定禁止从业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网络交易

(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特殊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2)应当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5)销售保健食品的应当在网站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6)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检查结果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文书,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撕毁、涂改监督检查结果文书,或者未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市场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THE END
1.常见问题解答如何正确识别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属于特殊食品,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应当以补充膳食营养物质、维持改善机体健康状态或者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为目的,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http://www.zhangzhou.gov.cn/cms/html/zzsrmzf/2024-11-27/537574050.html
2.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很实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质量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二、特殊食品的定义、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https://www.foodmate.net/zhiliang/qs/168971.html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固体饮料GB/T29602—2013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和(或)糖浆、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或乳制品等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4 产品分类 4.1 风味固体饮料(powdered flavored beverage) 以食用香精(料)、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甜味剂、酸味剂、植脂末等一种或几种物质作为调整风味主要手段,添加或不添加...https://www.foodtalks.cn/news/34951
4.你知道怎么区分药品特医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吗?一、特医食品的定义 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二、特医食品分类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分为3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http://www.btzx.com.cn/web/2024/1/17/ARTI1705483861504875.html
5.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危害识别、暴露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优先选择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分级、信息发布管理。 第七部分 医疗保障 一、概述:医疗保障定义与分类、风险与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原理、医疗救助、...https://www.huatu.com/2022/1103/2585003.html
6.保健食品提取物新规公布相关生产企业当明确近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涉及保健食品、提取物、特Z及婴配的所有条款分类概括如下9条: 1、地方不能制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Y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组织立项、起草、审议、颁布...http://www.antegroup.com/wap_news_detail_cn/id/25.html
1.科普特殊食品,特殊在哪儿?食品安全品牌建设资讯在人们的生活消费中,有“特殊食品”这一说。如果有人问“何为特殊食品”?估计很多人无法准确回答。那么,特殊食品到底“特殊”在哪儿?如何选购特殊食品?如何避开特殊食品的消费误区和陷阱呢? 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http://www.agricoop.net/mobile/news/show.php?itemid=21626
2.食品? 污染分类 ? 污染预防 6 食品安全 7 舒缓压力 解释 编辑 《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法律定义: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https://vibaike.com/3117/
3.关于《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管理规定(试行...三、自查和报告的定义是什么? 答: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是指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定期对生产条件、食品安全状况、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向所在地县级...https://www.ciopharma.com/supervise/24162
4.@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这37条你必须知道!澎湃号·政务12.婴幼儿配方乳粉分类有哪些? 一段0-6个月(婴儿配方),二段6-12个月(较大婴儿),三段12-36个月(幼儿)。 13.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四专”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专区存放,设置专柜,专人销售、专项通道。 14.食品小作坊的定义是什么? 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681420
5.食品安全制度(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https://www.ruiwen.com/zhidu/5630290.html
6.食堂管理科管理制度(十七)、不得在工作场所内酗酒、吸烟、吃零食、娱乐、接打手机,不得面对食品咳嗽,不得随地吐痰,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十八)、遵守员工用餐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搞特殊化。 (十九)、不准自作主张给他人食品或招待外来人员就餐。 (二十)、不拉帮派、不打击讽刺好人好事。 https://www.tccu.edu.cn/hqz/2441/list.htm
7.百病食疗大全第一章食疗养生常识须知在线免费阅读药膳的传统制作是以中医辨证理论为指导,将中药与食物相配伍,经过加工,制成色、香、味、形俱佳的具有保健和治疗作用的一种特殊食品。纵观古代医籍文献中的分类方法记载,结合现代药膳加工、烹调技术引入药膳后所产生的影响,按药膳食品的治疗作用、制作方法和应用,及药膳食品原料等方面进行如下分类。https://fanqienovel.com/reader/6985052051902303245
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中国婴配奶粉和特医食品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分类 按照GB 25596和GB 29923,一岁以下人群的特医食品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岁以上人群的特医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1岁以下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https://www.cirs-group.com/cn/food/te-shu-yi-xue-yong-tu-pei-fang-shi-pin-zhu-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