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及监管人员的自律要求79号令第七条、80号令第四条原则: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自律: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热情服务、廉洁自律,5、国家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四个统一管理80号令第五条:统一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6、对监管部门的要求79号令第二十一条,承担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责任的原则:权责一致、层级负责79号令第二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条件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附加条件。7、申请生产许可提交的材料129号令第九条10个部分,8、食品生产许可的时效79号令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从申请
4、条,检验机构的责任: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第四十二条,检验机构、人员的服务原则:诚信、方便企业。为企业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12、生产许可的标志、证书79号令第四十三条,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第四十九条,QS标志可以扩大、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13、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79号令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持续具备质量安全条件,保证持续稳定生产质量安全食品。第五十五条,采购索证或检验。进货台账。生产记录、销售记录。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档案保存3年,第五十六条,停产1年以上,重新生产应申请现场核查。129号令第三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档案管理
5、制度,14、新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工商预先核准企业)的申请程序: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审查符合发准于生产许可决定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企业凭决定书、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试生产企业生产申请许可检验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抽样企业送样检验合格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生产许可证附页(标有许可生产的品种范围,1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129号令第八条五个要求79号令:第九条,产业政策。第十条,环境卫生条件。第十一条,设备、场所。第十二条,原、辅料。第十三条,加工工艺。食品污染的分类: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第十四条,产品标准。第十五条,人员。第十六条,检
6、验设备和能力。第十七条,质量管理体系。第十八条,包装及标签。第十九条,贮藏、运输。(以上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十个必备条件)第二十条,严禁企业行为的规定,16、惩罚,79号令第八十六条伪造、编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80号令第四十条以法人资格办证18、委托加工79号令第五十九条委托企业、被委托企业分别到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提交加工合同复印件,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