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二、适用范围
英山县行政区域内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证》的核发业务。
三、申请条件
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具备《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要求。
第九条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经营等场所,生产经营区和生活区有效分隔,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材料
1、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书;
2、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
3、主要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
4、拟生产的食品品种和生产工艺说明;
5、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6、食品安全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0713-7011961英山县温泉镇和谐大道与红山大道交汇处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主办:英山县人民政府承办:英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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