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依法依规严格禁止无单独厂房、在城区居民楼内、住宅住房内、临街店铺、靠近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及商业经营服务区等场所开办小型服装生产加工厂。
二、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经在城区居民楼内、临街店铺、住宅住房、靠近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及商业经营服务区等场所开办、无单独厂房的小型服装生产加工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依法关停,停止生产和经营。对拒绝停止生产经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上述所称小型服装生产加工厂包含但不仅限于纺织品加工(含服装、鞋帽、袜子等)、皮革加工、塑料制品加工等小型服装生产加工企业。?
四、为维护广大小型服装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广大经营者的创业积极性,进贤县人民政府决定在经开区利用现有标准厂房,划定小型服装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区,同时开通上下班公交专线,为广大经营者创业提供条件和便利。
五、关于县经开区厂房出租、出售,政府给予让利于企于民的优惠政策支持,以限期减免和打折优惠价金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经营者出租或出售标准厂房开办企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