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17-00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严洪先生、唐英凯先生、逯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2016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632,162.6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23%;实现利润总额17,541.40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8.75%;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31.67万元,同比上年下降19.47%。
4、审议通过了《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2017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2017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19家全资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计划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5,378.95万元、实现净利润14,431.67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ZD10027号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316,749.0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14,020.3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2,245,305.7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9,248,034.4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127,002,728.73元。
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拟按以下方法实施分配:
(1)公司本次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25,84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33,408,034.43元转入下一年度。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4,661.35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采购塑料袋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太阳系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到期后续签,续签时限为一年。公司预计2017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塑料袋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本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