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2022年8月19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责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牢牢把握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8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细化,逐项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和逐项销号。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紧盯重点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深入开展调度推进、监督检查,逐一核实佐证材料,对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此问题已整改的,坚决不予销号,进一步确保整改实效。2022年9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凝聚共识,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助推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深挖根源、找准“症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控、经费收支管理等14项制度,切实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领导点评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学习,开展3次交流研讨。二是深入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2019-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排名逐年下降
(3)2021年度绩效考评为一般等次
2.守好粮食安全底线不够坚决
(1)耕地保护举措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稳步推进整改。经与上级沟通,针对“非粮化”问题,主要是结合实际,尊重种植户意愿,遏制“非粮化”增量,2022年以来没有新增“非粮化”耕地,已完成整改任务;按照《关于落实省委专项巡视七组专项巡视三明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序推动撂荒2年以上耕地复垦复耕,截至2022年11月19日,已完成2022年度整改任务目标。二是强化属地责任。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调度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截至2022年11月8日,全市已全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数,完成率100%。三是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全域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试点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扎实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截至2022年12月18日,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12%,超省上下达任务3.12个百分点。
(2)粮食播种面积不够稳定
整改进展情况:牵头制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8号),将全市粮食面积任务分解下达到位。据农情调度统计,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超省上下达任务3.36万亩;全市11个县(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市下达粮食播种任务。
(3)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
(1)预警监测信息存在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抓紧抓实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渠道,坚持“日汇总,周核实”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于2022年8月18日-19日举办三明市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政策解读、实地教学等方式,共培训全市79名各级乡村振兴业务骨干,有效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推动各县(市、区)“日汇总,周核实”工作落实落细。2022年8月以来,累计受理农村居民自主申报112户次,入户走访6.5万户次,其中新标识监测对象4户12人,目前共有监测对象21户54人。三是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协调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每月一筛查,反馈信息至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核实认定,截至2022年12月18日,累计下发预警信息2.1万余条(经水利部门核查,全市暂无出现饮水安全风险农户信息),召开季度研判会3次,开展预警信息“回头看”1次。
(2)“脱贫不脱帮扶”有所减弱
(3)农民增收乏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机制。会同市人社局、民政局和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等部门,建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分析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二是强措施。2022年以来,通过加强省内外农村劳动力劳务对接、加快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深化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改革、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等措施,推动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三是出成效。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全省平均增幅高0.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
4.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明显
(1)龙头企业培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梯队。开展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2022年11月7日新认定的326家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已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计划明年新增1家国家级,1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二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围绕“3212”工程,积极争取项目、政策,不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截至2022年12月18日,我市共获批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9个,6个县(市、区)被列入武夷岩茶、珍稀食用菌及闽西禽蛋等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7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获得项目资金补助。三是积极对接策划项目。积极争取重点项目、重大央企、500强企业落地三明,并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通过积极对接中粮集团、中林集团、先正达等行业龙头,成功引进温氏集团将乐高效肉鸭养殖小区、大田银顶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园、先正达集团中国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
(2)特色品牌争创不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争创特色品牌。积极谋划品牌发展,根据地方实际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并有序推进品牌发展的各阶段目标与衡量指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快打造一批区域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指导三明尚书品茶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制定出台《三明“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发展规划(2022年—2025年)》,优化主导产品,用好品牌经费,运营好“尚书品”二中店,进一步提升“尚书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明蜜桔”农产品地理标志已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021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评审,2022年多次对接第三方机构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绿办向国家农业农村部了解掌握认证情况,现待农业农村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标认证整合后公示。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跟踪管理,针对进度滞后项目,切实找准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通过对市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2022年市财政局抽查我局2021年度各种财政配套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绩效自评情况,抽查结论均评价为优级。
(3)产业延链补链不力
5.“攻坚战役”推进缓慢
(1)农村重点改革力度较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承包地确权后续工作。推广应用福建省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做好确权档案整理归档和数字化扫描,推进确权成果应用。二是认真总结土地延包试点及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与沙县区加强联动,合力推进两项改革,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及时挖掘基层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2022年8月31日,举办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视频培训班,培训县、乡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人员210多名。沙县区就宅改试点工作作专题发言。2022年9月20日《沙县区探索“宅改”新路径增添乡村振兴新动能》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效能与督查》第19期印发交流。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三明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大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机制。利用两闲资产,探索“村集体+农户”、“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多主体参与、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促进各类要素聚集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2022年9月26日,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业运营。
(2)农业大招商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做好农业招商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项目招引工作,着力抓龙头、重谋划、强攻坚,加强市县联动,凝聚部门合力,推动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做好头部企业对接。积极与央企对接,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邀请央企来明考察。完成市政府和央企先正达集团中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先正达中国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和三明市优粮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全市现代农业招商组签约项目较去年增长192%,全市6个农业类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三是加快项目进度。指导将乐县成立工作专班,安排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挂包企业,邀请温氏集团高层来明现场办公。将乐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发放集团总部大楼和饲料厂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队已进场施工,项目计划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土建工程施工。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查摆单位意识形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局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落实意识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逐条梳理、查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并提交局党组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2022年6月27日,局党组已针对2022年我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执行“六个纳入”有偏差
(3)网络阵地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网站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网站管理的要求,及时做好日常内容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至少两周更新一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同时,定期对网站链接、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以及整体运行情况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置。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制定《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局官网发布的597条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文山”明减实增
(2)调查研究浮于表面
(3)“慢作为”现象仍存在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主动性不强
(1)行政执法宽松软
(2)民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公共服务职能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对公共服务的认知,紧紧围绕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二是开展检测项目扩项增项。在原有基础上扩展检测项目的申报认定,截至2022年12月18日,对蔬菜水果、茶叶检测参数分别达64项和19项,较巡察前增加18项和6项,占上级要求73.5%和70.3%,检测项目数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开展检测设备调试启用。2022年9月7-14日邀请设备厂家对两台检测设备进行调试,经调试两台检测设备已能正常使用并能够承担相应的任务。四是提升检测能力。通过扩项以及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切实提升检测能力,在检测资质认证的范围由我局承担相应检测任务,逐年减少我局对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服务项目的需求。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有差距
(1)公车管理不严格
(2)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彻底
(3)公务经费使用不规范
4.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1)存在违规挪用资金现象
(2)项目审核制度执行不力
(3)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专项资金拨付力度。认真梳理项目存量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7月11日,对各县(市、区)省级以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升各县(市、区)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二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对全市提前拨付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快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对在资金使用中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区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提高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项目监管缺位
5.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1)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下属单位、协会资金资产隐患未解决
(2)滞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清理本局各类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认真查找结存原因,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分类施策、清理盘活或及时上缴财政。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部署安排,进一步增强局班子成员的全局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开展调研。以“三提三效”行动为工作抓手,深入基层调研,破解工作难题。推动改革,加快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创建工作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用改革打开工作新局面。局主要领导和班子领导深入明溪县、清流县、尤溪县等地,就再生稻、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基层协调解决困难。三是强化汇报沟通。2022年8月,局主要领导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中央机关部委汇报对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四是调整分工。根据局班子领导配备实际,对粮食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原分工进行调整,由副局长或局党组成员分管,强化统筹推进。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3)制度建设重视不够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3)提振干部精气神措施不多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振干部精气神。坚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采取以工代培、以会代培等形式,锻炼副科级以下年轻干部独挡一面的能力,培养一批有思想、勇担当、能干事的年轻科(站)长。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经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汇报沟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干部职务职级工作已经启动。四是积极组织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工会和党建活动等方式,切实增加全局干部职工见面交流机会,进一步增进干部职工感情,提振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选任制度执行不严谨
(2)干部考察程序打折扣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考察前由局党组干部考察领导小组组长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在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以及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考察中,严格落实民主测评、推荐谈话等程序以及两名以上成员考察组的规定。
(3)人事工作基础不扎实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党建引领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机关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做好党支部达标创星以及“五抓五做”等党建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党建工作实效。二是深化党建服务品牌。拓展深化“三农先锋振兴乡村”党建服务品牌内涵,借鉴三明“156”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创新推行“155”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带动机关党建全面提档升级。三是提升思想站位。2022年9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发展党员以及机关党委书记任免等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2)机关党委督促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检查频次。结合年底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压实局属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2022年9月8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党建服务品牌、达标创星等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推进达标创星活动。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支部达标创星有关要求,对照标准考准考实局属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抓好跟踪督促指导,根据考评情况进行评级定星。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二是强化末位表态。局属各党支部严格遵守支委会议事规则,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对于支委会研究讨论的每个事项,做到每名党支部委员表态,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三是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推进实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轮值制度,局属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推选出优秀年轻党员担任轮值书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四是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指导局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督促局班子成员强化履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及时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做到举一反三。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局主要领导切实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任务要求,今年已与局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督促局属各单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主动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查摆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走深走实。
(2)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
(3)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认真抓实上级各项巡视巡察、审计以及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二是加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力度。对符合干部交流条件的领导干部适时进行调整交流。我局党组已根据市委组织下达的督办函,形成专题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三是提升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印发了《关于开展生猪养殖场超污染防治能力养殖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登记在册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现有存栏数与设计存栏数进行定期摸排,并指导超污染防治能力的生猪养殖场降低养殖量。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耕地保护举措不够有力
1.整改措施:结合三明各县(市、区)复垦复耕实际情况,制定《2023-2025年全市撂荒2年以上耕地复垦复耕任务表》,督促各县(市、区)有序推动复垦复耕工作。各县(市、区)可根据每年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在2025年底前整改完成。
2.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
2.整改时限: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存在违规挪用资金现象
2.整改时限:逐年上缴至完成整改
(四)下属单位资金资产隐患未解决
2.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聚焦持续发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一)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整改责任意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跟踪落实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切实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做到紧盯不放,进一步加强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抓好建章立制。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进源头防控、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整改问题长期巩固不反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质增效。
(三)推动成果转化。坚持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我局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的重大契机,把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