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8号)有关要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我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076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4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676人)。在2016年示范县的基础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项目县数量为105个农业县(市、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进高校培训。具体按《广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2017〕224号)要求执行。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
(三)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
(四)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在全国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典型监测对象中,选择46个粮食生产为主、经营规模适度、经营效益稳定的家庭农场,引导规范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健康发展。继续做好典型家庭农场发展监测工作。扶持蕉岭、遂溪、电白等3个县(区)家庭农场各14个、16个、16个,每个补助8万元。
(五)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六)实施农产品初加工补助
(七)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
在梅州市梅县区、惠东县、廉江市等3个县(市、区)开展柑桔橙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每个县(市、区)示范面积2万亩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整乡(镇)推进。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自然生草覆盖等技术模式。试点工作以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承担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有机肥统供统施等社会化服务,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3-3。
(八)支持水稻品牌提升项目
通过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产加销”一体化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着力解决当前稻米市场需求与生产不相匹配,无效、低端供给多,个性化、中高端供给少的状况,着力补齐规模化生产水平低、产业链不全的短板,培育壮大广东优质丝苗米生产规模,打造广东丝苗米区域品牌,引导广东水稻向优质中高端产品方向发展,培育粮食产业发展新动能。全省扶持18个从事粮食产业的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助:
(1)购置耕、种、收机械,统防统治机械设备,烘干设施,优质特色品种引进繁育和提纯复壮,产品检验检测、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申报区域公共品牌、品牌和产品展示宣传等补助。
(2)发展订单生产和为周边农户提供粮食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助。水稻品牌提升项目需编制实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按程序报省农业厅审批后组织实施。
(九)支持发展种粮大户
对2017年评选的20佳种粮大户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种粮大户奖补15万元,对购买插秧机、粮食烘干等设备补助,提升粮食生产、加工能力。各地要落实好种粮大户奖补政策,指导种粮大户按程序购买农业生产机械,填报《支持发展种粮大户奖补项目申报表》并报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备案。
(十)开展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
在全省支持3家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工艺及设备联合攻关,研发马铃薯全粉(泥)不同配比的主食产品,打造马铃薯主食加工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后,每家承担项目企业开发马铃薯主食产品品种不少于2种,产量应达到150吨/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