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金羊网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前往养猪场取缔现场。只见该养猪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何棠下村凤凰山山脚下。现场可见,不少工作人员进入猪圈中,将一头头生猪引导上货车准备转运走;有受惊的生猪从工作人员设置的隔离带“逃跑”,在猪场范围内乱窜,被工作人员“生擒”;由于场地用作养猪,整个执法现场不断传出猪排泄物、潲水、垃圾所传出的臭味,不少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需戴口罩和穿鞋套进场。
在养猪场数条通向山脚凤凰河的排水管道内,记者可看到被指混合了猪排泄物、潲水、垃圾等污染物所构成的黑色泥状物。泥状物流向河涌,对河涌周边造成污染。
说法:养猪场污染环境,被依法取缔
“以前本地人和外地游客都会来凤凰山走一走的,现在大家闻到这股味道就不来了。”提起被取缔的养猪场,何棠下村村民何先生表示对环境构成威胁。据介绍,养猪场地块,为村外人员谢某2005年承包。由于养猪场需要用垃圾生火,煮供生猪喂饲的潲水,加上养猪场会排放猪排泄物,“不要说走到门口了,两公里外都能闻到臭味。”
“按照现行的环保法规,生猪量在500头以上的养猪场,开办之前需要进行环评;未达500头饲养数量的,也需要污染排放物达标。”广州市黄埔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曾胜介绍,猪场最高峰时养殖生猪超过5000头,目前存量生猪约有2000头,但猪场并没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根据环保部门对猪场排放物的检测,该猪场的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数据常年超标,这和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涌有关。从2013年起,环保部门便持续接到市民对该猪场的污水、臭气投诉;2013年,养猪场曾被九龙镇政府拆除整治,但谢某很快便在原有地块恢复养猪业务。在屡次要求猪场整改无效后,广州市黄埔区环保部门2016年对猪场各项影响环境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谢某停止养猪场运营并同处罚金。谢某不满行政处罚,向原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在今年3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驳回其上诉请求。今年8月,广州市黄埔区环保部门向原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现更名为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1月经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裁定由黄埔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确保了依法行政。
生猪去向:组织肉联厂收购,减轻当事人损失
由于曾有2013年的整治后反弹,广州市黄埔区12月6日,组织多支执法力量进驻养猪场内,力争通过一次整治,彻底结束地块用来养猪的历史,并对其他散乱污案件处理提供示范效果。从整个执法情况看,执法过程较为平和,记者到场期间未见被执法对象有不配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