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法治水平持续提升,“双随机”执法工作有序实施,智慧卫监与数字卫监建设高效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持续提升;职业卫生巡查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在省法制稽查评比中位居台州市前列。青春健康教育、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等形式多样的家庭发展促进活动高质量推进,成为全省率先完成低保妇女健康保险全覆盖的县市区。医养结合工作扎实推进,建成5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长效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化管理、规律服药和面访等工作进一步强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出建设“健康中国”的号召。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构筑共建共享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是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础性工作。同时,随着山海协作工程的全面推进,三门县社会经济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加强生命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可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进入新时代,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和全球肆虐,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重视程度持续增强。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大幅提升,健康成为群众最为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卫生健康事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目前全县千人医护数、万人全科医师数、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等基本医疗资源指标与兄弟县市区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高端医疗资源更是严重不足。基层卫生资源短缺、质量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仍不够均衡,公共卫生应急、老年护理、婴幼儿照护、精神心理服务等资源相对缺乏。
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仍显不足。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在组织动员、联防联控、精密智控、应急救治、物资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较多短板。
“健康三门”建设还存在短板。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明显不够,“大健康”理念仍未深入人心,医防融合尚不够深入。“健康三门”建设的领导组织体系、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仍有待完善,还存在特色和创新不足的问题。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的改革合力和精准性有待增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等均存在诸多不足。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撑薄弱。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举步维艰,人才总量不足、层次不高的问题突出。卫生健康数字化集成、共享水平仍需加快提升。
坚持健康优先,医防融合。坚持生命至上,切实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的方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坚持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全面强化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卫生健康服务供给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健康领域投资,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引导群众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人关心健康、热爱健康、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立足县情,围绕全县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健康问题入手,补齐短板。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加快改革步伐,稳步推进健康领域的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
坚持统筹兼顾,质量优先。强化统筹谋划和系统联动,更加注重提升医防融合质量,更加注重统筹发展与安全,更加注重中医并重,实现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基本实现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全面深化,分级诊疗更加有序,整合型医疗体系和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多元卫生健康治理机制逐步形成。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掌上”医疗健康服务新生态基本形成,实时、智能、全程的数字化监管全面实现。
积极落实社会办医的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县域内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设医养结合、康复、安宁疗护、精神等特色服务项目,适当放宽业务准入、医疗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控制,激活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活力。鼓励国内知名、连锁的体检、血液透析、健康管理、康养、母婴照护等类型的机构来三门县拓展业务,为县域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健康服务。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工作成效纳入任职考核范围。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督导,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和通报等工作。健全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项目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优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调动公共卫生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进县公共卫生中心用房搬迁、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实施,升级改造一批乡镇、街道的公共卫生设备设施。鼓励公共卫生医师参与签约服务,完善“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医防深度融合服务模式。围绕常见慢性病、精神系统疾病、职业病等类型疾病,探索建立医疗和健康的“双处方”制度。大力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督导,依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系数和战时软硬件匹配系数进行准确评估,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预案体系。每年开展1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鼓励开展应急响应、物资准备、疫情规范流调、采样、消杀等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持续优化领导组织体系,强化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党建引领。明确医共体发展目标,推进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推进医共体管理中心和医疗中心建设,简化管理程序,提升运营效率。推进医共体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度融合,探索构建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有效路径,激发医共体建设的内生动力。完善院长(书记)年薪制管理,持续完善医共体薪酬体系。强化医共体建设的责任清单管理,控牢关键指标和关键节点,增强牵头医院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完善医共体运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量、院长(书记)考核等挂钩。
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动,强化部门间信息协作,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根基,将改革工作的重点向基层、向薄弱环节推进。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拓展“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医事服务,持续做好智慧结算、刷脸就医、诊间检查预约、“云影像”、检验检查报告互认等便民服务,持续推进无偿献血、新冠疫苗全民接种等工作。优化医疗服务设施功能布局、就医标识设置,积极向院前院后服务拓展,营造更人性化的就医环境,着力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强化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场所全覆盖。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新模式的构建,在生活饮用水、医疗废物处置和餐饮消毒服务等在线系统监测平台基础上,积极推动口腔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强化农村地区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智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细化规范化执法建设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稽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实现阳光执法和高效执法。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医疗美容市场、放射卫生、医务人员从业、餐饮具和消毒产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卫生监督执法行动,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县域全覆盖。大力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职业病防治,减少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其它卫生健康机构:设置卫生进修学校1所,主要承担全县卫健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任务。
破除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在分级诊疗、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全行业的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走内涵建设的发展道路。
认真做好奖(特)扶对象的年审及核实工作,确保资格确认准确率达到100%。确保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就医“绿色通道”、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的长效扶助关怀机制,全面掌握计生特殊家庭的需求信息,通过心理援助、结对帮扶、医生签约等方式,为目标人群提供生活关怀、精神关怀、养老关怀、健康关怀、再生育关怀等暖心服务。
积极开展“助老济困送温暖”活动,持续做好老干部、老党员、特困老人、百岁老人的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常态化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进一步健全老年教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通过联合办学、共建共享的形式,紧贴新形势下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变化和新期待,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鼓励老年人参与各种类型的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争取为老年文化娱乐活动提供经费、场地、平台等支持。
按照二级乙等标准推进三门县中医院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为支撑的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与群众需求基本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推进多元化中医办医格局的形成。
完善扶持政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构筑更为稳固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的比例。探索优化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做到责任和权利相统一,贡献与薪酬相一致,个人收入与单位效益相协调,充分调动全体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取地方财政部门支持,建立人才专项基金,用于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及优秀人才奖励。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规划执行目标责任管理,将本规划确定的重要健康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创新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依法管理、依法执法、依法维权,强化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稳定高效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健康三门”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应急救治、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与运行所需经费,重点加大对薄弱乡镇、薄弱领域、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力量投资。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不断拓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筹资渠道。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注重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建设,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强化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重视、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环境。
附表:1.三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