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如何注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所需资料?
二、咨询乐山市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中“公转公”办理流程?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第五条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流程之(四)“公转公”规定:
1.申请。
卖方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以“带押过户”方式提前结清贷款,符合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出具同意提前还款通知,并约定偿还日期、偿还本金与利息等信息。
买方向市公积金中心以“带押过户”方式申请贷款,市公积金中心按照《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批买方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给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应与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银行一致)。买方申请组合贷的,商贷部分的有关程序按照商业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买卖双方持基础资料和买卖协议到受委托银行(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银行)申请“带押过户”。住房为组合贷的,卖方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前结清商贷。
2.资金监管。
买卖双方、受委托银行签订资金监管清算协议,约定受委托银行为资金监管机构,并约定监管账户,载明各方权利与义务、清算方式、清算时限等内容。买方存入首付款资金到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账户。买方存入的首付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金额、商贷金额之和应当能完全覆盖卖方住房公积金贷或组合贷本息额,不能完全覆盖的,买卖双方应当协商补齐。
3.取得银行“带押过户”同意函。受委托银行在确保资金监管到位的情况下,出具“带押过户”同意函。
4.签约。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完善贷款手续。
5.不动产登记。买卖双方、受委托银行共同申请转移登记与抵押权顺位登记,并将抵押权证复印件交市公积金中心。
6.划款。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公积金贷款《同意划款通知书》,转交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银行同时发放组合贷商贷部分。贷款资金划转到资金监管清算协议约定的账户。
7.资金结算。受委托银行向住房原贷款机构交付贷款余额本息,并对余款进行清分。受委托银行应当在提前偿还通知约定的当日全额交付贷款本息。
8.注销原抵押权。市公积金中心、商贷银行出具原贷款结清证明,原抵押权人申请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三、咨询是否有规定不允许在电瓶车上安装雨棚?
市公安局回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是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