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的《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正式推行使用。与此同时,2019年发布的《西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停止使用。
(一)依法依规,防范交易风险
为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扎实落实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陕建发〔2023〕1114号)工作要求,在2019版《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结合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矛盾点,完善、增加了贷款期限设定、房屋交付、居住权设立、户口迁移、房屋质量保证等微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条款。此范本的推出,为买卖双方在交易前提供了协商内容指引,能够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减少防范矛盾纠纷,促进二手房市场的活跃度。
(二)权责相当,确保交易安全
(三)公开透明,方便查阅使用
(四)部门联动,严惩违规行为
各区县、开发区住房管理部门将把规范使用新版合同范本,作为房地产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按规定公示、使用合同范本,以及为交易当事人逃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区县、开发区住房管理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合同范本在推行使用过程中如市民有好的意见建议,可向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反馈。(联系方式:029—876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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