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我单位根据《1万吨/年生物有机肥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我公司与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烟用烟碱原料委托加工合同》和《2023-2024年烟沫渣采购合同》,我公司需将电子烟烟碱原料即烟梗进行粉碎后交由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烟碱提取,提取后的废弃烟渣再交由我公司作为有机肥原料进行堆肥。目前我公司新建烟梗破碎生产线一条,用于原料烟梗粉的生产加工,该生产线位于混合及包装车间内北侧区域。项目原有发酵生产线保持不变。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阶段,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环评阶段,本项目设置1t/h的生物质锅炉和管束干燥机各一台,利用生物质锅炉为管束干燥机提供热对粉碎后的烟梗粉进行干燥消毒,消毒后的烟梗再进入堆肥工序。但由于我公司与湖北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子烟用烟碱原料委托加工合同》和《2023-2024年烟沫渣采购合同》,我公司需将电子烟烟碱原料即烟梗进行粉碎后交由和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烟碱提取,提取后的废弃烟渣再交由我公司作为有机肥原料进行堆肥。项目不需要对烟梗进行消毒干燥处理,故本项目无需使用管束干燥剂和锅炉。
对照《肥料(氮肥除外)制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主要取消锅炉的使用以及原材料的变化,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故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环境保护措施总体执行情况
我公司于2023年8月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1万吨/年生物有机肥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3年9月1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以“利环审[2023]17号”《关于<1万吨/年生物有机肥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2023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3月进入调试阶段,工程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废水及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沟排入道路边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调节原料烟梗粉湿度,不外排。
3、废气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恶臭气体以及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运营期粉尘主要来自于烟梗粉碎、转运过程、原料翻堆、混合工序产生的。烟梗需要利用破碎机粉碎加工成长度为5-8mm的烟梗颗粒,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厂区设置密闭式破碎车间,并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利用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运营期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堆肥发酵、翻堆、混合等过程,项目设置封闭式发酵厂房,发酵厂房顶端设置排风管道和UV光解除臭设备,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噪声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设备噪声。项目已设置封闭式发酵厂房,密闭式破碎车间,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并对工作人员加强防护。
5、固废及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
(1)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粉碎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为烟梗粉尘,集中收集后可作为原料用于发酵。
(2)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废包装材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少量废弃包装塑料袋,可集中收集后外售。
6、其他
(1)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证书
本项目于2022年5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12422800764116521R001Q),并于2024年11月18日根据《1万吨/年生物有机肥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实际情况进行了变更。
(2)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环评阶段设有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发酵车间实际建设平面布置与环评阶段一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未发生改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分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设备噪声。由监测结果可知,厂区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发酵厂房UV光解设备处理后排放的恶臭气体。由监测结果可知,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南侧约72m处居民点处TSP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
(2)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根据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南侧约72m处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运营期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我公司较好的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营期间,破碎车间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敏感目标处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均达标,故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小。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