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11月14日讯(通讯员石跃新记者朱赟)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安徽省正式将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新《食品安全法》提出了食品经营监管的新概念,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服务许可“合二为一”,是为了最大程度的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同或相似职责,实现监管力量、执法力量、技术保障力量的最优化配置,从而使食品监管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高效能水平。
据了解,省食药监局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的过渡期。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继续有效。过渡期间,按照原有的许可管理程序和条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食品经营者申请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6年1月1日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注销、以及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等,将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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