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规定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规定GEGROUPsystemofficeroomGEIHUA16H-GEIHUAGEIHUA8Q8-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02-09为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对原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2、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二是统一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申

3、请设立其它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并做出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三是对委托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作了规范,规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受托方应当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文号。四是加强了对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规定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按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应当报告发证机关。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填写备案

4、表,将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报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2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研制的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三类:境内外均未批准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已批准但境内未批准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境内已批准的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二是规定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交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申请资料和样品。三是细化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评审的程序和规则,规定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

5、议的形式;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科学、客观、公正提出评审意见,与研制者、生产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评审过程中,农业部可以组织对申请人的试验或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或者对试验数据进行核查或验证。四是细化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监测期的有关要求,规定监测期自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之FI起计算。监测期内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提出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超过3年未投入生产的除外。其他企业依照前款规定申请生产或进口登记的,应当提交农业部规定的材料,由评审委对其生产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工艺等条件进行评审。五是规定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6、持有人扩大获证产品适用范围的,应当向农业部提出申请,提交由农业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性、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等材料,由农业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程序进行审定。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政法司立法协调处邮政编码:100125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反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

7、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第四条农业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负责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设立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

8、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权限核实、处理。第二章生产许可证核发第六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六)农业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饲料、

10、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农业部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口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口起10个工作口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生产许可证式样由农业部统一规定。第八条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第九条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第十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具备下

11、列条件,并向各白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一)委托产品在双方生产许可范围内;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双方还应当取得委托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二)签订委托合同,依法明确双方在委托产品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受托方应当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文号。第十一条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续展申请,并提交农业部规定的材料。第三章生产许可证变更和补发第十二条饲料、饲料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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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首次申请1.食品生产许可证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办理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 承诺:1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营业执照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https://www.kzzq.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lyxx/spypjg/xzsp/fwzn/202410/t20241029_897217.html
2....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单选题】《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权限核实、处理。 A. 农业农村部 B. 农业行政部门 C. 生产管理部门 D. 质量监督部门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判断题】倾斜井巷支架应当设迎山角,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或者后...https://www.shuashuati.com/ti/52c414b1187b43938de91864ea1e76a5.html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2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饲料管理部门承担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 农业农村部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专家委员会,负...https://www.ilawpress.com/law/detail?id=gl-2mPqzvuGCmUQUDN34BA
4.饲料生产许可证咨询第十九条《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格式由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二十一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饲料管理部门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http://www.twgrace.cn/shengchengxuke/p136.html
5.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实施细则核心提示:本细则适用于申请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包括供各种动物食用的单一饲料(包括牧草)、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附件2-3: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https://www.foodmate.net/zhiliang/green/164084.html
6.河北省实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办法(四)向省饲料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未领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不得从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活动。 第七条 除前条另有规定的外,设立饲料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条件,并经省饲料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36565
7.20200629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考试资料* 1、饲料原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对 错 * 2、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 错 * 3、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是指为补充饲料营养成分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https://www.wjx.cn/jq/83590479.aspx
1.写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三十周年实验动物《条例》和《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的发布,对启动、建立和全面推开行之有效的实建立和全面推开行之有效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许可证制度是实验动物管理的市场准入制度,是保障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的重要措施。从事实验动物生产、经营或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https://www.lascn.com/Item/74297.aspx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有效期是多久?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想要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https://m.nongjiao.com/news/read-24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