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简历。

3.与所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设施设备等情况的文书。

4.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还应提交新地址平面布置图及产权证;租赁房屋应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如使用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经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所在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药品监督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证明以及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个人简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及劳动合同。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情形的申明。

6.公司章程。

三、变更企业名称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公司(或分公司)变更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公司章程。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的开办审批工作,促进我市医药经济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结合*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只将其购进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第四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批发企业的验收实施细则并实施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档案。

第五条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二章开办条件

第一节组织机构

第六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满足《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第八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负责药品从进货到销售所有物流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并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质量体系,确立并实施企业的质量方针,并制定保证质量管理职能正常行使和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第二节人员要求

第十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的药品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第十三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

除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外其质量机构还应配备至少一名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专业的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

第十五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仓储养护、分拣配货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第十七条企业应具备维护和管理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的能力。

第十八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的疾患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内包装的工作。

第三节场地、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辅助、办公用房。

药品批发企业应具有与其所经营的药品和规模相适应的现代化物流场所,其中仓库面积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仓库中应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其中用于存放对储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的专用库房不得小于50立方米。

第二十条企业应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

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和用于药品验收养护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包括分析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

第二十一条物流场所应划分待检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并具有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

第二十二条物流场所和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一定的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顶棚。

第二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的物流场所应建立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现代化物流系统。

合格品库(区)应建立符合现代化物流要求的集成化仓储系统和集成化仓储管理信息系统。

集成化仓储系统由入库管理设备系统、货架系统、堆垛设备、库内输送设备、出库设备、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配送车辆及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构成。

集成化仓储管理信息系统由管理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数据处理系统构成。

第二十四条集成化仓储系统至少包括如下硬件及功能:

(一)入库管理设备由货物信息编制设备及入库计算机组成,能够实现对采购货物的信息的数字化编码及货位的自动分配,且至少对如下信息进行编码: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至、进货检验单号、到货日期、总件数、总数量、单件编号、货位编号。

(三)货架系统应包括货架、货位电子标识设备。至少具备当前货位数量显示、缺货预警、拣货提示功能。

(四)堆垛设备至少应实现自动寻址、货位检测以及与主控计算机间的信息通讯功能;

(五)库内输送设备应能实现输送货物识别、托盘识别、输送路径选择的功能;

(七)环境监测及控制设备由分布于各库区的温湿度传感器、电视监控设备、自动空调系统及主控计算机系统组成。至少能实现24小时温湿度的自动监测及控制、报警功能,并能自动记录环境温湿度参数和控制记录。

(八)配送车辆及设备包括车辆识别系统及配送车辆,配送需具备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车辆还应具有符合药品运输要求的冷藏设备,配送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危险品的车辆还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九)计算机网络设备至少包括服务器、备用服务器、主控计算机、有线及无线局域网设备、程序逻辑控制系统(PLCS)、数据存储及备份设备组成。主要实现数据传输、硬件控制及数据处理及存储功能。

第二十五条集成化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应至少包括如下子系统和功能:

(一)入库管理子系统:至少应包括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管理、药品信息管理、质量检验数据录入及查询、盘点作业及退货管理功能;

(二)仓库管理子系统:至少应包括库存查询及盘点功能、打印出库单据、出库复核及预警功能、堆垛机控制功能、仓库环境监测及控制、养护计划功能、效期预警功能、温湿度预警功能、拣货区作业规划、包装区规划、仓储区规划、储位分配、月台规划调度功能;库房环境控制记录建档及维护、养护记录建档及维护;

(三)分拣规划子系统:至少应包括拣货订单调度、印制拣货总表、拣货资料建档及维护;

(四)包装规划子系统:至少应包括包装单元标识制作、拣货复核、包装订单调度、补货计划及调度、与自动包装设备之间的资料转换及资料传输、包装资料建档及维护;

(五)配送管理子系统:至少应包括派车管理、月台使用计划及调度、出货订单装车计划、装车资料及维护;

(六)退货管理模块。

集成化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配送车辆的自动化管理功能。

集成化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可以接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药品仓库应具备符合GSP要求的7防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经营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物流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办规定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二十九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经营场所、物流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

5.物流设备设施目录;

6.集成化仓储系统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

7.集成化仓储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方案;

8.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

9.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信息电子文件。

(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规定第二章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7.集成化仓储管理系统概况和集成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测试报告;

8.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申报软盘;

(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受理部门应当听取申办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律规定举行听证。

第三十一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已经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企业地址等有关信息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对公开信息后发现企业在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文件、数据或其他欺骗行为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资格证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和出借。

第四章变更与换证

第三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药品批发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企业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暂行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药品批发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本暂行规定的要求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提交由企业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三十六条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完毕处罚决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第三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九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本《暂行规定》规定的申办条件及换证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持证企业应当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及仓储条件变动情况;

(三)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需要审查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发证机关可以对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1.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2.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4.发证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当年,监督检查和换证审查工作可一并进行。

第四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及检查记录表格,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制定。

第四十四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经营企业,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第16条规定,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按《药品管理法》第79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接受委托的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有关监督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的结果,发证机关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

(四)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__年卫生局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卫生局的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不断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现将__年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全市开展的“加强服务窗口效能建设、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卫生局窗口对现有的审批服务项目认真进行梳理,完善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服务流程,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职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及时调整并重新印制了卫生窗口服务项目告知单,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等服务要求,方便群众办事。在原有基础上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__年共受理办件454件,办结454件,其中餐饮服务许可证188件(__年1月1日—5月23日,餐饮监管职能移交县市场监管局后不再受理),公共场所许可证225件,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33件,生活饮用水许可证5件,医疗机构3件,对全县393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年度校验工作。全年办理的各类审批服务项目,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一年来,卫生局窗口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作为服务群众的行动准则,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窗口工作人员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坚持“公权公用、阳光操作、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在办件服务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多次谢绝办事人员的吃请、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严禁利用工作职权为他人提供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在窗口的发生,全年无一起投诉事件发生。

回顾窗口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我们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锐意进取,以更大的努力,使窗口工作迈上新台阶。

20__年上半年,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和战略决策,紧紧围绕二次创业奋斗目标和“1223”发展战略,以“主动服务高新区二次创业,主动服务高新区和谐社会构建”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社会事业发展全局,凸显重点,挖掘亮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半年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发展概况

1、全区现有中小学16所,其中直属学校7所(高完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4所),街道办事处所属学校8所(初中1所,小学7所),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分别为大源小区和顺江小区配套学校,预计在今年秋季开学。全区有在校学生26341人(高中4771人,初中6774人,小学14796人),教师1656人(在编在岗教师1306人,离退休教师349人)。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27所,较上年减少2所,在园幼儿3200人。

2、全区现有各类民政、优抚对象7104人,较上年增加304人。有低保户800户、1576人,较上年减少52户、138人。有残疾人2271人,特困残疾人275人,分别较上年增加147人和15人。重点优抚对象402人。五保户102人,较上年减少62人。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老干部、无军籍职工、民退人员和精简退职人员共149人,较上年增加10人。老年人2.16万人,其中空巢老人3683人。驻区部队18个,其中师以上部队5个。社区19个,较上年增加2个。社区工作者178人,较上年减少50人。有建制村42个,村委会干部126人。敬老院2个,床位135张,分别较上年增加1个和7张床位。有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55个,较上年增加2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10个;寺庙3个,其中2个为非法未开放寺庙。

3、全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个,较20__年减少2个。肖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点,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省级标准建成,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级标准建设。有医疗机构83家,较上年增加3家。从业人员530人;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3829家,较上年增加253家;计划生育服务人群约3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数20.6万人,流动人口8万人。上半年出生500人,其中计划外出生1人,新型农村医疗保障目前维持上年参保人数7万人水平,新一轮参保工作今年9月1日启动。

4、全区现有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个,游泳场馆9个,目前备案的有5家。有体育公园1个,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室和绿色网上空间5个,社区体育健身路径36条;网吧55家,较上年增加5家,娱乐场所、音像租赁和电子游戏室共86家,较上年增加12家,书店、复打印印刷企业共132家,较上年增加4家。

(二)主要工作

4、“双创”工作全面展开。以“创佳”工作为抓手,提升旅游环境档次。成功的打造紫荆休闲娱乐街区,为高新区“创佳”工作奠定基础。出台《成都高新区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机构,召开了创佳动员大会,圆满完成全市“创佳”工作第一次测评。按照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出高新区旅游特色的工作思路,对区域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同时,邀请专业旅游策划公司,对高新区旅游资源作整体策划,挖掘旅游资源,配套服务设施,打造旅游亮点工作,彰显高新区旅游特色,为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增添新亮点。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于4月中下旬有条不紊地开展,已经发放宣传资料120__份,出台了《病媒生物防治方案》、《社区和单位综合整治方案》、《城中心和城郊结合部综合整治方案》。截止目前,全区已实施综合环境整治的居民院落有12个,打造容貌街3条,“五小”示范街5条,196家社会餐饮实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农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5、丰富了弱势群体救助帮扶体系。开展了贫困群众“爱心工程”,为空巢老人提供爱心钟点工,为特困残疾人和特困低保户提供了爱心医疗卡等。开展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社区困难群众工作,调整了帮扶方案,明确了帮扶目标。开展了应保尽保工作,1—5月为7642人次低保户发放低保金77万元。开展了应急救助工作,为19名困难群众发放应急救助金6.3万元。开展了特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1-6月,为1597人/次(275户)特困残疾人发放专项生活补助金15.97万元。开展了残疾人康复工作,建立5个社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站),为全区2271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为10名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71名残疾人发放了轮椅。开展了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了3476条社会救助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开展了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制定了具体操作方案。开展了残疾人灵活就业工作。

6、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和信息网络建设日趋完善。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和少儿互助金工作,新型农村医疗保障筹资标准从原来的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60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参保率达到了100,少儿互助金的参保率达到70.4。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6家,桂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已开始规划设计,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工作已经初步通过省上验收,并正在规划迁入即将建成的顺江小区;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迁至庆安社区,并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的标准完成建设,正式启动。重点开展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工作,制定了高新区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联合英特尔成功的举办了“高新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演习”。

7、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全面完成20__年春季对农村居民和失地农民子女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全区有13092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涉及金额3826000元,其中农村居民子女1575人,免费468421元,失地农民子女11517人3357579元。完成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登记工作。今秋,预计在高新区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子共计有1571人,其中新转(入)学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714人,新转(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子127人。顺江小区和大源小区配套学校按计划推进,确保9月1日按期开学。

8、搭建文体平台,丰富区域文化,构建和谐高新。积极服务主战场,为推动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成功组织了与美国汉略信息技术公司的快乐篮球赛、全通杯成都地区网球精英赛、20__“高投杯”首届网球邀请赛等6场赛事,组织了参赛人员近千人次,为促进企业交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全民健身运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举办高新区第三届机关运动会,掀起机关干部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的新一轮。通过举办高新区20__年新春团拜会、情暖民工系列文化活动、第三届文艺汇演、社区趣味运动会,组织人员参加安利纽崔莱健身跑、“6、10全省全民健身日”等系列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辖区居民的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工作,从5月全市启动平移工作以来,已完成平移4500余户,达到高新区有效用户的18。在市兴网传媒总公司的技术支持下,落实了新建有线电视网络的前端节目源光缆专线,完成了与市广电局广电网络传输总前端信号源的贯通,使辖区居民可以欣赏到更多、更优质的电视节目。

上半年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干部队伍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效率意识、奉献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强,社会事业载体建设还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科学设计和不断改进。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根据上半年社会事业发展实际,下半年,我们将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得失,合理调整思路。继续围绕“主动服务高新区二次创业,主动服务高新区和谐社会构建”工作主线,结合学习郫县精神大讨论,坚决贯彻既定的社会事业发展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社会事业发展全局,在全局上下进一步强化开拓和创新意识、效率和质量意识、责任和奉献意识和主动服务高新区二次创业意识,把自身工作置于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丰富和完善全局联动一盘棋机制下半年,我们将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学习郫县精神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科学、规范和高效的全局联动一盘棋整体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和畅通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全局工作趋于程序化和制度化。二是优化和简化工作流程,全面实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项目清晰化和直观化,标准件当场办结,承诺件限时办结,特殊需求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环环相扣,快速高效。三是加强全局团队精神建设,丰富和充实创新精神,营造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凸显国际学校和国际医院两大工作

(三)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四个载体”建设速度

加快覆盖城乡的防疫和医疗服务载体建设。全面启动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新分中心工作,确保在下半年将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纳入正轨。继续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争取合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评定,成为高新区第二示范点,推动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完成建设。大力推进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加快和谐安定的社区管理服务载体建设。开展数字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残疾人就业康复中心建设工作,开展社区爱心超市、便民服务店建设工作。加强农转非社区的组织、规章制度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工作。开展社区手工作坊式就业服务工作,开展星级社区创建工作,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继续抓好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帮困助学和生活救助工作。继续抓好府城大道以南新建道路的地名规划工作,启动西部园区西南片区的地名规划工作,开展道路及路牌清理工作。

加快城乡一体化教育服务载体建设。继续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完善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确保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基本需求。促进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确保顺江小区和大源小区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9月1日按时开学,保证已登记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全部安排进入高新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计划推进高新区农村居民和失地农民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后续工作,协调郫县教育局做好西部园区教育工作,确保西部园区教育工作在过渡期间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四)调整思路,探索新路,促进全局工作整体推进

根据上半年全局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调整思路,探索新路,发掘亮点,促进全局工作整体推进。继续全力推动玉林中学、高新实验中学、玉林中学附小创建国家、省级、市级示范校工作。从秋季开始运行中小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对中小学实行目标考核,形成区内学校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稳步推进第四轮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稳步启动高中新课程改革,整体推进素质教育。以创建“最佳旅游城市”、“文明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为契机,促进文化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执法、处罚力度,使高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面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的准备工作。针对上半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的改进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全力解决存在问题,加大督察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成效,全面完成复查迎检目标任务。继续开展数字化平移工作,力争完成2万住户的广播电视数字化。

抓好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举办人民调解知识、法律援助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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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44号)(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https://www.gov.cn/flfg/2009-08/12/content_1389060.htm
2.《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餐饮服务许可证如何办理食品...8、经营场所、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9、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联系企邦达,仅需准备基础材料! 合肥市各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办理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下载 主体业态 ...http://www.91qbd.com/product/shipinjingying.html
1.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对食品行业来说,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的办理十分的重要,因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是合法经营的标志。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是怎样的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办证流程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消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申请的因...https://m.66law.cn/laws/668347.aspx
2.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带哪些材料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先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再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最后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https://www.64365.com/zs/2607146.aspx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通用13篇)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wq16e.html
4.(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事宜。从许可证的重要性,到办理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我们都将一一为你呈现。无论你是初次涉足食品行业,还是想要进一步了解许可证办理的细节,本文都将是你的实用指南。通过本文,你将能够快速掌握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要点,为你的食品经营之路打下...https://www.wen51.com/news/show/2287/
5.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办证所需材料一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餐饮企业或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为了拥有合法经营资格而需要办理的证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下面是办证所需材料的一览。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表,如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https://m.yfcsgw.com/h-nd-14511.html
6.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20个问题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 2.省局实施细则没正式实施前,许可核查过程中应使用哪种现场核查表和文书? 可使用实施细则文稿中所附核查表。 3. 材料上传的问题 3.1 过渡期的证进行换证时,是不是要上传原来的申请材料? https://m.sdongpo.com/xueyuan/c-28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