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电视在宣传现在可以打第四针新冠疫苗,我第三针是2022年3月接种的,现在可不可以打第四针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肌注式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前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筛查。
二、孩子今年高三,想报考订单定向医学院校,请问怎样报考?
答: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2023年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被录取定向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三、我已在市人民广场献了二次血,为什么每次献血血站都动员我献300-400ml,献血会影响身体健康吗?
对献血者而言,献血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反而对身体有益。正常人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8%左右,一个体重为50-60公斤的人,约有血液4000-4800毫升,一次献血400毫升,不足全部血量的10%。健康人一次献血在10%以下,极少出现不良反应。通常,人体约有20%的血液储存于肝、脾等器官内,遇有失血,这些储存的血液会迅速补充人体需要,不会影响正常的血液循环和血压。同时,一次献血300、400毫升更会刺激造血功能,促进新陈代谢,增加新生细胞,且有利于降低血液黏稠度,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有利于身体健康。
四、入职者如何判断一家企业职业病防控措施做到位?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六、请问因为什么情况才可以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答: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可向首次签发机构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院提出补发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和书面申请;
2.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所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站首次签发登记表,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5.管理机构经批准后,补发与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一致的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七、我原来是赤脚医生,当时申报的时候不知道没有申报?几年前补报过一次,到现在没有回音,也拿不到钱?
答:根据2012年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经申报、公示并逐级审核报省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关于离岗赤脚医生和接生员生活困难补助漏报人员是否办理补报手续的问题,省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三个部门的回复是申报工作已结束,不再拨付补助资金,漏报人员可以到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登记确认,候后续政策出台后,才能按政策处理。
八、我要开理发店,需要去哪里办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从业人员的名单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一年内)
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仅限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管理小组职责和人员名单)
当场签署的告知承诺书
九、我原来是赤脚医生,为什么别人有补贴我没有呢?
答:根据《广东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66号),首先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有广东户籍;2.2012年12月31日已离岗;3.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4.持有有效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证明。此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得补助。满足这些条件,并且当时有申报的话,经审批才可以享受补贴。
十、企业如何落实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十一、我想申请一家诊所备案,有什么要求及怎样办理?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设置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诊所备案信息表;
(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3)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4)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诊所规章制度;
(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8)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9)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及医疗美容诊所的备案工作。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综合)诊所及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备案工作。你可以向你准备申办的诊所所在辖区的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咨询及申办。
十二、我们之前也发生过登革热这种病,也知道登革热是由蚊子传播的,那蚊子还能传播什么疾病?怎么样才能有效灭蚊?
答:蚊子是我们最熟悉、最重要的卫生害虫,不仅刺吸人血,而且是多种严重疾病的传播媒介。蚊子能传播乙脑和疟疾、丝虫病、登革热和登革热出血热等疾病。有效灭蚊要做到清除各类积水,不让蚊子产卵;消灭孑孓;人工捕打、药物喷熏等方法消灭成蚊;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蚊子叮咬。